拿别人的信,算是侵犯宪法规定的邮件自由吧,应该可以算联邦重罪,可以反敲那小子几万。

来源: riverside 2014-12-11 19:20:4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0 bytes)
回答: 梦里梦外(4) 倒时差和曾经被敲诈若妖2014-12-11 08:12:36

所有跟帖: 

是应该惩罚他一下,什么人啊?谢河边! -若妖- 给 若妖 发送悄悄话 若妖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1/2014 postreply 19:45:10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