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元:我的两位维吾尔族上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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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元:我的两位维吾尔族上级
发布时间:2012-12-06 10:09 作者:陈新元 字号:   点击: 42748次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曾经在两位维吾尔族干部领导下工作,近距离读维吾尔人,明白了许多汉文化所不理解的事情。后来从事史志工作研究历史,从历史学的角度回顾我与维吾尔族干部的交往,使我对新疆的维吾尔文化、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形成与许多汉族干部不尽一致的独有见解。

我属于“老新疆”,出生于喀什伽师县,中学毕业在兵团某团场当农工。在贫困团场工作18年,任职基建参谋(正连职)。1981年中央决定恢复在“文革”中被撤销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我被调到喀什兵团农三师宣传处当新闻干事,后为副处长、文联主席。在师部工作15年,此间我的直接领导是两位维吾尔族副政委。与维吾尔干部的共事有许多感受,学到了许多书本上不可能有的宝贵知识。有的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与维吾尔族领导长期共事,长期生活,以心换心地交流,才能真正理解维吾尔人;也才能理解北京来疆挂职干部感叹:不到新疆不知祖国之大,不到喀什不知治国之难。

1997年我调到乌鲁木齐兵团史志办工作。研究了新疆的古代史和近代史,再看看新疆今天的现实,想说的话很多,但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只能点到为止。

新疆的许多事需要解释,否则内地人看不懂。文中涉及几个新疆的专用术语解释一下:

民族感情就是千百年来各民族对本民族的深厚的感情;民族情绪就是维护本民族利益的强烈感情;地方民族主义就是把本民族利益凌驾于中华民族利益之上的政治主张;民族分裂就是主张成立单一民族的独立国家。我们应当发自内心地尊重民族感情,充分理解民族情绪,教育克服地方民族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

“三股势力”一为民族分裂主义,主张成立独立的“东突厥斯坦国”,简称“东突”;二为宗教极端主义,主张排斥“异教徒”甚至发动“圣战”;三为恐怖主义,主张用恐怖手段达政治目的。美国的“911”事件即其例。

还有,“老新疆”指的是解放前后进疆的汉族人,大多懂点维语;“新新疆”指的是改革开放后来新疆的汉人,大多不懂维语。

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敏感人物用化名。

维吾尔族的知识精英

我的直接领导先是A副政委,后是E副政委。岁数差不多,经历也差不多,年轻时在地方工作受到提拔重用,中年时调入兵团农三师担任领导干部的。A副政委二十出头就当巴楚总场皮卡克村分场团委书记,后经过自治区党校、中央党校学习培训,头脑聪明,口才很好,汉语精通,汉文可达初中水平。皮卡克村分场1969年划归兵团农三师改为某团。他任团政治处主任、副政委、政委。他的两个儿子都先后娶了汉族媳妇。完全是自由恋爱,A副政委从不干涉子女婚姻,甚至不与亲家来往。

E副政委是典型的共产党培养的一代精通汉文化的维吾尔知识分子。他在喀什师范学院数学系毕业被选送北大数学系,正逢“文革”兴起,认识了“全国第一张马克思主义大字报”的创造者聂元梓。在北大“造反”的漩涡里他被弄得晕头转向,几乎没有正规上课,后来居然拿到了数学研究生职称。实际上他半辈子学的政治而且是用他的话说“变化莫测的政治”。在北京时断时续学习8年,中央党校,中央民族学院等。他可以把《孙子兵法》里古汉语译成维文,可谓“汉学家”。在喀什那个时代一大批维吾尔知识分子中,他以高学历、敢讲真话、颇有锋芒而名重一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担任县级主要领导;九十年代初,他由喀什行署监察处处长调农三师任副政委。他调入时A副政委改任副师长。

两位副政委具有维吾尔领导干部的共同特点:头脑聪明,性格直率,正义感强,重感情,重家庭,重友谊,特别善于学习汉文化。同时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在与汉族干部相处时特别明显。与汉族领导干部相比,他们没有工于心计玩弄权术,没有城府深沉喜怒不形于色,他们感情外露,直来直去,很好相处。

我在宣传处办了十几年的各种学习班,两位副政委都给维族干部学习班讲过课。我听过几次大部分可以听懂。A副政委讲话常用老百姓的语言,生动有趣,通俗易懂,学员们特别爱听。有次讲课讲到计划生育,他说,真主给了你们家一个馕,一个孩子吃吃不完,两个孩子吃刚吃饱,三个孩子吃都不够吃,四个孩子吃都饿肚子。你们说有几个孩子好?大家一片笑声说两个好。他接了一句:真主是支持计划生育的!又一片大笑。

E副政委讲课理论性强,观点尖锐鲜明,学员启发大。有一次讲课说到中央为什么在“文革”后恢复新疆兵团,他问大家一个椅子是三条腿稳当还是四条腿稳当?回答当然四条腿稳当。他说,对啦!必须四条腿!新疆的社会稳定就要有四条腿,党政军是三条腿,加上兵团就是四条腿,新疆的稳定就有了坚实基础。接着他幽默地说,以后你们坐椅子回头看看是三条腿还是四条腿,坐在兵团这个椅子上。回应一阵笑声。

他们对我友善信任,十分看重;私下称我“付康”即兄弟。E副政委知道我出生在伽师县,向他的维吾尔同事介绍我时常说,这位是陈处长,老新疆,我的伽师同乡,汉族同乡。这一介绍常常使维吾尔干部对我表示友善,同时发出惊叹:阿拉!“匈达吗?”(是这样吗)。因为解放前出生在新疆喀什的汉人非常少。

他们认为我是“老新疆”,为人正直,心底透明,懂维语,通维文,又是他们的下级,心里话愿意对我讲,心里的郁闷愤懑也可以对我当面宣泄。有时话题太敏感了旁边有汉族干部,就直接用维语与我交流。

透过他们偶尔敞开的心灵的缝隙我看到了许多汉族干部看不到的东西,听到了许多汉族人听不到的东西。我只能说两句:许多新疆的汉族人(更别说全国)没有真正了解维吾尔人;许多人不了解维吾尔文化更不可能了解汉维两种文化的差别有多大。

  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越有知识的人自尊心就越强;一个人是这样,一个民族也是这样。这一点在两位副政委身上表现特别明显。我赞成学者的意见,民族主义是双刃剑,即可以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也可以走向极端盲目排外。

上世纪八十年代,当时自治区主席是铁木尔?达瓦买提。有一次,A副政委在乌鲁木齐开会回来,在车上愤愤不平地说一件事:在小组讨论上,一位汉族干部发言开口说,今天上午自治区那个铁……铁什么主席讲了话。我一听就火了!“铁”了半天了!“铁什么主席”?你是厅级干部,也五十多岁了,居然连自治区主席的名字叫不出来!我们如果称“王什么师长”“李什么政委”,你们听了会怎么样?

我们在场的几个维族干部气得脸色都变了。还有更可笑可气的,一位兵团组织部的干部,可能长期在汉族单位工作,不知道维族人的名字怎么念,宣布任命通知念到维族干部名字时,把名和姓中间的点也念出来了,“任命托乎提--点--库尔班,为副师长”。中间那个点不能念出来!没有人教给他吗?……

E副政委也是这样。有一年元宵节,喀什市与农三师联合举办灯会。协商会是我去参加的,会后向E副政委汇报并通知了有关单位。节前年头工作很忙乱,办个灯会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没去检查落实。那天E副政委打电话问我“你去检查过各单位制作的灯没有?”我答没有。他有点火气了:“你现在就去!地方上有人给我说取消这个灯会!”我立刻去了几个单位一看就明白怎么回事了。那年正逢猪年,有的单位扎了不少猪灯!穆斯林群众看了会反感的。我打电话给E副政委建议:元宵节灯会按计划办,猪灯不挂出去。E副政委冷冷地说,算了,不办了。市政府已经通知我们了。

还有一次是国庆节前,通知各单位挂标语。标语内容发了文件并要求汉维两种文字。那天,E副政委口气严肃地打电话给我说,你自已去看看某公司的标语。我以为标语内容出了什么问题,连忙骑车到某公司大楼前,一看才明白了,标语内容没有问题只是汉文在上维文在下。我找到公司经理说要把维文放上面,经理不以为然“钱都花了标语制好了,文字上下有什么关系?”我再三强调自治区有这方面的规定,经理勉强同意了。我向E副政委汇报,他叹了口气说,别忘了咱们这个地方是维吾尔自治区。我可以不计较这个事情;维吾尔群众会怎么看?

后来,他无意中漏出一句“怪不得我调兵团来工作时,朋友告诉我兵团有大汉族主义”

  “那个汉族妇女如果懂得我们的习俗就好了”

1998年夏天,一件血案震惊喀什。一个年轻力壮的维族卖肉摊贩持刀砍伤6名无辜群众,又造成两名警察一死一伤,后被当场击毙。喀什各族群众为牺牲的汉族警察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

那时我刚调到乌鲁木齐工作,E副政委到兵团来开会特意来看我。谈到喀什发生的血案,他长叹一声:“那个汉族妇女如果懂得一点点维吾尔人的习俗,这个事根本不会发生。”

维吾尔人饮食有严谨的习俗,非清真不吃,非鲜活不吃。《古兰经》上有规定什麽可以吃,什麽不能吃。在喀什从未发生过市场上卖病死家畜肉的事。这一点很值得内地汉族人好好学习。牛羊肉是天不亮由阿訇念经后宰杀,天亮送到巴扎(集市),肉挂上架子十分新鲜,蜜蜂围着飞。肉贩子从不赶走蜜蜂,因为那是羊肉新鲜的标志。顾客尤其是汉族人不能用手摸肉,汉人饮食非清真。他们特别讳忌这一点。“你把肉摸脏了,我卖给谁去?你用眼睛看,看上了我给你割下来。”

那个汉族妇女不停用手摸肉,不理摊贩厉声制止。她挑了一块手摸过的肉叫摊贩切下来。过了秤后她却说不要了,转身就走。摊贩大怒追上去挥刀砍伤其胳膊,接着接连砍伤数名闻声而来的无辜群众。血案就因为一件小小的买卖纠纷发生了。

E副政委说,五十年代解放军进疆,首先进行民族政策教育,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再加上纪律严格,很少有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发生。所以,直到今天维吾尔群众还在说“老新疆好”。现在怎么样?内地大量汉族人进入新疆,谁对“新新疆”进行过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教育?他们不顾一切只知道赚钱,根本不知道少数民族的习惯。称呼少数民族“老维”、“皮帽子”,年轻的叫“巴郎孜”,年龄大的叫“老巴郎孜”,谁去批评教育纠正啦?还有“遥勒达西”(同志)只能在开会时称呼,出了会场不能用!在大街上你喊“遥勒达西买买提”是贬低人的……

我们少数民族最重感情;也最怕伤感情。感情一旦被捅一刀,伤口很难愈合??????

也谈“三股势力”等敏感话题

我与两位维吾尔族领导共事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南疆“三股势力”猖獗一时,动乱和严重恐怖活动多次发生。尽管他们对“敏感问题”比汉族干部更加敏感,尽管他们在汉族干部面前表态谨小慎微,但出于对我的信任、出于我们之间比较深的感情,他们不自觉地把对一系列“敏感问题”的真实看法在我面前流露出来。在整个师机关也只有我这个汉族干部明白这些事。

1990年4月,阿克陶县巴仁乡发生由“三股势力”策动的反革命武装暴乱。奉党中央国务院命令,农三师民兵参加了平暴战斗。我随民兵到了现场。

A副政委从北京学习回来,听我讲了民兵参加平暴的情况。在会上,他的表态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会后与少数民族干部交谈时基本不提“三股势力”“反革命组织”等,而说:“那些人是‘苕子(精神不正常)’,他们可能吸了麻烟,不知道共产党多么强大?共产党消灭了八百万国民党军,抗美援朝打败了美国。远的不说,去年北京百万人上街游行闹事,结果怎么样?……”“碗豆跳得再高也砸不烂铜锅”!他们私下谈论最多的是巴仁乡乃至整个南疆的贫困落后??????

1996年5月,喀什艾提尕尔大清真寺大阿訇阿荣汗?阿吉和儿子遇刺重伤,震惊全疆。阿荣汗大阿訇是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伊斯兰教协会主席,在穆斯林群众中威望很高。案件发生的第二天师党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通报了情况,定性为“三股势力策动的严重刑事案件”。会后,我与E副政委两人相遇单独交谈。我把此案说得很严重,而他淡淡一句“这不过是教派之争。”

新疆的伊斯兰教属于逊尼派的教法学派之一哈乃斐派,该派是正统派。但也有极少数人信奉神秘主义的苏菲派,在新疆称为依禅派也称“十二伊玛目派”。在历史上两派争斗,血案不绝。

他们认为阿荣汗大阿訇被刺是依禅派所为。但在公开场合,他们会“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为这是“三股势力”所为。

不久,传达中央文件指出对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小组讨论会上有的汉族干部发言表达不准确,似乎少数民族在搞分裂。E副政委很不高兴说“汉族也有搞分裂的,台湾的陈水扁就是。不要一提反分裂就扯上某个少数民族。”

我思索这个问题:他们为什么尽量避免使用“三股势力”一词?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或者保留不同看法?在新疆,当少数民族干部保持沉默或者一字不落把上级文件重复一遍时,就是他们有不同意见或者反对意见不愿表达之时。

后来在与E副政委的多次个别交流中,我把他的片言只语连接起来,分析归类,终于明白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观念:

“三股势力”之间有联系,但要具体分析。一个最简单的历史事实:维吾尔人没有建立独立国家的历史至少近几百年来没有。“东突”理论在民国时期传入新疆,仅仅在少数知识分子中传播,广大老百姓没有文化根本不知“东突”是怎么回事。1949年前,“东突”出现过两次。一次是1933年,沙比提大毛拉利用战乱在喀什成立了“东突伊斯兰国”,一百多天就垮台了。二次是1944年底,“三区革命”爆发,苏联出动军队,在伊宁宣布成立“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一年半后,斯大林担心引发中亚少数民族加盟共和国连锁反应,改变了主意,撤销了“东突”,以“三区民众参政会”名义与国民党和谈成立了新疆联合政府。新中国建立后中苏友好“东突”理论基本销声匿迹了。近年来,在国外敌对势力煽动下,“东突”分裂理论死灰复燃。但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是反对“东突”的,因为历史上没有这样的国家。而且,“东突”的疆域包括了苏联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部分国土,他们能接受吗?不能把所有闹事都往“东突”上扯。即使有极个别人想搞“东突”,在他的头脑里没有行动你怎么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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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to read. -Redcheetah- 给 Redcheetah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7/2014 postreply 03: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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