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6221(41)从林森浩是否应判死缓联想到张俊仙案的凶手
复旦投毒案进入二审程序。
今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作为二中院的上级法院,上海市高院将开庭审理林森浩上诉案。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拿到了一封由复旦大学177名同学联合签名的“请求信”。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
记者注意到,这封请求信首先表达了对林森浩行为的愤怒:“我们非常愤慨,同声谴责。师生同窗之情,自古以来是最纯洁珍贵的,投毒置人于死,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永远被人唾骂。林森浩应终生忏悔、内疚、自责。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是应有之惩罚”。
在一审的卷宗中,也有受害人黄洋的同学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书面材料。二审前,复旦177名学子请求的,也只是对“林森浩同学死刑”,不要立即执行,判他死缓。
“小红楼谋杀案”,比清华和复旦投毒案更加残暴凶狠。四名凶手都是中共党员,但至今仍然消遥法外。还自称“四位一辈子正气”,要还他们“名誉和清白”。
1968年5月30日,中科大622学生一早起来,就听到有人说张张俊仙“死了”。这位6222学生,生命终结在20岁,至今已整整46年。
2013年5月,笔者以“仁客”的笔名,发表了博文“小红楼谋杀案”,第一次披露了张俊仙“死亡”的真相。 并指出是张的同班同学张悦珊,孟世乐,郑祖骞,李世良等将被害人张俊仙活活打死,然后将尸体用皮带挂起,伪造一行字的“遗书”,宣布被害人自杀。这不是小说,更不是惊险的推理故事,而是发生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真实案件。
半年后,2014年2月,可能是凶手之一,以匿名“784087721”,在中科大6226网站,在网易博客,在中科大6226校友林钟光的实名博客上,对笔者的文章作了“跟贴”。匿名者提出强烈质疑和抗议。“希望(这)历史事实,能在这四位一辈子正气的老人有生之年,还他们名誉和清白”。
笔者请林钟光先生在6226网站,即时对“784087721”作了回复。我写“张案”的目的,是“不容清史尽成灰”。“张案”是客观存在,622许多同学都知道。有人已经公布旳内容,写得比我揭发的材料具体。张案是经毒打被迫“自杀”,还是“毒打谋杀”,关键是“遗书”的真伪。 匿名者“如果有胆量”,就把“真的事实”写出来。
又是半年过去了,没有看到凶手们把 “真的事实”写出来。倒是听6222同学说,原中科大物理系党总支负责人孙xx, 在八十年代曾对张案表态,“人已经死了,何必再找活人麻烦”。 这种话不对,“不需要天才,经过训练的猴子,都知道”。中科大物理系党总支,1968 年错误处理张俊仙死亡事件在先,1980 年 接到张家和群众举报又不作为在后,实在应负一定的责任。
残暴的凶手,其恶劣的禽兽行为,应该永远被人唾骂。他们应终生忏悔、内疚、自责。这几个在中科大622发展的“学生党员”,为什么会“草菅人命”,还死不悔悟?原因是不知人性,遑论党性。
六十年代的“学生党员”,要入党,首先要学好《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简称《修养》)。 “做党的驯服工具”,靠拢“组织”,当积极分子。为了“积极”,就必须整人。班上的同学被分成三六九等,他们以极左的面目出现,担负着向组织“汇报”和帮助“落后”同学的任务。他们认为自己“正义”,“狠抓阶级斗争”,对“反动学生“张俊仙”可以生杀予夺。
6222 一位同学写道,“张俊仙是被打后死的。关押、监督劳动、两次拷打张俊仙,是班级少数几位激进地抓阶级斗争的同学谋划和执行的,其他人不知道真相。我只知道两次拷打张俊仙都在深夜。第二次深夜拷打后,早晨听说张俊仙‘上吊自杀’”。
“谋划和执行” 两次拷打张俊仙,就是同班张悦珊,孟世乐,郑祖骞,李世良等“少数几位”,“激进地抓阶级斗争的同学”。他们对张俊仙毒打,群殴,直至掠杀。至今还不肯洗去手上的血迹,还逍遥于道德和法之外,没有认何忏悔。首犯张悦珊还混迹于622校友中间,博取同情。
46年过去了,中科大6222学生张俊仙到底是怎么死的;“伪造遗书”的目的是什么,“两次拷打张俊仙”是何人策划于密室,又是哪些人参与和执行的。这些“真的事实”,“784087721”们能用匿名,或用真名写出来,或许能救赎自己的灵魂,不让“子孙世世代代背负着血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