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海宽度的确定

来源: 蓝天大地任我游 2014-03-04 18:46:4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366 bytes)


一个国家提出自己的领海界线,这是自己主权范围内的正当行动。过去,清政府、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由于缺乏近代海权观念和腐败无能,有着1万多公里海岸线的中国竟一直没有提出过自己的领海界线。结果,不仅外国舰船可以在中国近海横行,我国沿海的资源尤其是渔业资源完全无法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敏锐地意识到国家遇到的许多重大问题大多集中在海洋上。过去,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国家,沿海成为帝国主义的“航道”,江河成了列强的“内湖”。列强的军舰自由游弋在中国的海洋江河。


解放后,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但海洋上外国舰船依旧横冲直撞,外国渔船在中国海域肆意捕捞,而中国渔船在国外屡屡被抓,根本体现不出中国海洋主权何在。


毛泽东认为,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必须结束有海无防的历史,就要把中国的领海主权管起来。但中国的领海在哪里?他强烈感觉到:建国后连自己国家的“宅基院墙”都搞不清,外国军舰开到家门口来耀武扬威,我们拿不出明确的法律依据,何谈保卫领海主权!


为了坚守国家海洋主权,必须首先弄清楚“海洋国门”在哪里。领海问题提到了紧迫日程。于是,毛泽东打电话给周恩来:“领海问题至关重要,由外交部请国际海洋法的专家一起来研究一下中国的领海问题。”


毛泽东详细了解领海宽度问题


1958年8月22日,由周恩来安排,以国务院名义将著名法学家、曾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首席顾问、参与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中国法官倪徵和外交部部长助理乔冠华从北京接到了北戴河毛泽东住所研究领海问题。毛泽东对倪徵说:“最近外国军舰常来闹事,今天把大法官请来,探究一下领海主权问题。”


倪徵详细地介绍了领海的地位与作用,划分领海的方法以及世界各国采用的领海制度。在1930年召开的第一次国际法编纂会议上,到会的40个国家中,有33国提出了各自不同的主张,其中美、英、日等12国坚持3海里的领海宽度,而主张采用大于3海里的领海宽度的也有21个国家。所以“历史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领海宽度”。


周恩来提出:“当前首先要解决领海宽度问题。”毛泽东说:“是啊,为什么各国采用的领海宽度相差这样大?”倪徵回答说:“发达国家凭借经济、军事实力,肆意侵犯其他国家海域,掠夺海洋资源,他们主张领海宽度为3海里;而发展中国家为保护自己领海主权及国土安全,多主张12海里甚至更多的领海宽度。”倪徵建议:“必须限制军事大国在领海、领空的自由活动,设立12海里领海宽度比较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毛泽东仔细地听着,并追问:“领海宽了,对商船航运有影响吗?”倪徵答:“不会,海洋法规定,商船的正常商务活动是可以无害通过领海的。”毛泽东点点头,他指着地图上的渤海,提高了声调问道:“如果定了12海里领海宽度,那渤海里面还会有公海吗?”倪徵思索了一会儿回答:“渤海中最宽的老铁山水道也不足24海里,这样渤海就成为中国的内海了,我国享有完全的主权。”毛泽东微笑着站起来自语道:“看来,为了国家安全和繁荣,应当有个较宽的领海。”


12海里领海宽度得到国际认可


1958年8月25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主持召开了政治局常委会议。除了讨论炮击金门的问题,会议还谈到了领海宽度的问题。毛泽东认为,我国海岸线长,历史上屡受侵略,为维护海上安全和经济利益,并充分考虑到国际上可能遇到的风险,应采用较宽的领海。他要求外交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进行深入研究, 提出领海宽度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文件,待中央再次开会决定。


同年9月1日至2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再次召集会议,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新任总参谋长黄克诚和总参作战部部长雷英夫,以及乔冠华、著名法学家刘泽荣和周鲠生等参加了会议。


雷英夫汇报了领海线论证过程和采用12海里领海制的建议,乔冠华对待发的外交部新闻稿作了说明。两位法律专家对各种国际法特别是《海牙协议》作了进一步说明,他们引经据典主张沿用民国时期当局颁发过的3海里领海制,认为如果宣布12海里,可能会引发国际争端,美、英会出来反对,搞不好会打仗。 毛泽东思考了一会,最后作出总结:“老先生们的意见很好,很可贵,使我们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多想一想。但是,研究来研究去,《海牙协议》不是圣旨,也不能按照美英等国的意志办,我们的领海线还是扩大一点有利。从各方面判断,仗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我们不愿打,帝国主义就那么想打?我看未必。一定要打,我们也不怕,在朝鲜已经较量过了,不过如此,要有这个准备。”毛泽东从中国的经济、安全利益出发,并考虑到当时我国海岸火炮有效射程在12海里以上,最后确定采用12海里的领海宽度,并且决定立即公之于世。


    毛主席讲出了理由,两位老先生也就想通了。他们很激动,刘泽荣兴奋得一个晚上没睡成觉。他说,这一次毛主席邀请我参加领海线的决策,这是国家民族的一件大事,我这辈子算没白活,心满意足了。




    12海里领海线就这么最后确定下来。
雷英夫后来请示主席,总参搞了一份将领海线具体标定的中国地图,是否一并发表。主席说,不要,那个东西先放在你的口袋里。主席想得很周密,东南沿海的斗争太复杂,公布地图,反而会束缚自己的手脚。不公布,我们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便可进可退,战术上策略上灵活方便得多。


1958年9月4日,中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第一条即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得进入中国领海及其上空。”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了12海里领海制度。说明我国当初的决策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又符合国际历史潮流


事实证明,提出这一领海线是适合于我国具体情况的。这一宽度既没有影响他国沿海的经济利益,也保护了我国近海的部分资源。而且这一宽度又是在我国军事力量有效控制之内的。当时我国海军力量较弱,但是海岸火炮的有效射程也在12海里(21公里)以上,岸炮火力能够确保给侵入这一水域内的外国舰船以有力打击。提出领海线声明的日期选择在炮击金门的高潮,正是为了清楚地显示出,如果有谁敢于藐视中国的领海线,那么就要准备尝一尝炮击金门同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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