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二)

来源: LinMu 2013-08-22 03:08:1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968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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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访谈中,顾彬从翻译的角度分析了莫言获奖的原因:很大程度上,莫言获奖,获得西方世界的肯定,和他遇到葛浩文这样的翻译家不无关系。葛浩文是一个杰出的翻译家:他采用巧妙的方式把小说翻成英文。他不是逐字、逐句、逐段翻译,而是将原文以整体的形式作大意翻译,这是欧洲大约从18世纪以来流行的翻译方法,去掉了很多不必要的部分,正好规避了原作者的写作弱点。从翻译理论的角度来看,作为译者不能翻译作家的错误,葛浩文的这种做法没有问题。也就是说,葛浩文对作者的弱点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把一切都整理好,然后翻成英文,语言比原来的中文更好。

顾彬觉得中国当代小说家的作品总是很冗长,可能是因为有多写多赚钱的关系。不论是高行健还是莫言的作品都比他们的译作逊色。                                          

葛浩文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其实,他(莫言)的小说里多有重复的地方,出版社经常跟我说,要删掉,我们不能让美国读者以为这是个不懂得写作的人写的书。”

201211月,老牌文学季刊《凯尼恩评论》(Kenyon Review)发表了华人学者和小说家孙笑冬的题为《莫言的病态语言》(The Diseased Language of Mo Yan)的文章,提出相同看法。她认为,“莫言的语言是‘病态的’,而且是与伟大的中国文学传统割裂的;这种语言的病态体现在它杂糅了多种不同的语言种类(旧的、新的、粗鲁的、优雅的以及革命化的),而他的主要翻译者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为莫言作品创造出的翻译文体在艺术上其实比原作要强”。

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曾在《纽约客》杂志上写道:“在美国,中国当代小说翻译差不多成了一个人的天下,这个人就是葛浩文。”厄普代克该文是批评葛浩文翻译得不好,他以为中国名作家们的中文原文肯定要比葛浩文的翻译好多了。许多西方评论家、读者对高行健作品的评论完全类似:没翻译好。他们同样以为能得诺贝尔奖的原文一定比英译好多了。大家都觉得很多韵味会在译作中失去,谁知失去的尽是原作的缺点,这真是一个绝妙的黑色幽默。

汉学家,现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教授林培瑞说,莫言的语言不能和最好的中国作家能相比,他写得太快,他自己也承认有时候写得太快,比喻不太恰当,有时候显得粗鲁,粗糙。比如贾平凹也掌握了方言对话,有些方面跟莫言的语言是一样的,但贾平凹用字小心,你读了他的作品后会觉得有美感。莫言就缺乏。他想用山东高密的地域文化作为文学背景。很多作家从五四以来,想追求乡土色彩,这是对的。有些也做得很成功,比如三十年代的沈从文,还有老舍,都掌握了""的文学。莫言有很好的机会,应该这么写,可是他不,他的文字有点规范化,有人说是翻译体。比如他描写晚清时代的《檀香刑》里,人物说出了6070年代共产党的那种语言,什么"领导者"之类的词,他也没有掌握乡土对话,这也是一个缺陷。因此从语言和人生视野两方面,他不是顶尖的一个作家。当然他写得很多,讲故事很好玩,读者也很多,所以也不是一个非常次的作家。

顾彬也认为,在中国,比莫言写得好的作家很多,但他们得不到葛浩文的这种美化翻译,甚至找不到英文译者,自然就很难有莫言这样得奖机会。

顾彬说自己看过《红高粱家族》和《天堂蒜薹之歌》,但那是在二十年前,而且是以他自己的方式,他接着解释了自己的方式:就是不一定全部看完,但你同样可以有所判断。他表示,看莫言作品,很多时候是:翻了一部分,就看不下去了。随后,他又补充:最近好像还看过《酒国》,只是书中女人的形象让我很不舒服。

顾彬说,莫言的作品没有思想,形式老旧,他的章回体太旧了,语言也差,他的东西能把人烦死。顾彬说莫言的《生死疲劳》才写了40多天(平均每天写一万多字左右。),另一部作品只用了90天;一个德国作家一年才能写出100页来,莫言能在两三个月之内写出800页。中国作家不是为了文学本身,而是为了钱而写作。 

《生死疲劳》运用明清小说的章回形式,但章回体只存在文本表面,小说的结构并无“各章回自成段落”的特点,叙述者也无“说书人”的特质,把章回回目换成西方小说式的章节标题并无分别。推陈而没有出新,给人的感觉就像披着古装照相,这样就是“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好像没有实至名归,甚至会给人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

顾彬和林培瑞都批评莫言写得太快,这当然言之有理,写得太快难免粗疏。但是否也应该承认世上有些天才作家特别有写作天赋?狄更斯当年写小说,为了赚钱,可以同时写三四部作品给不同的报纸连载,也写得快,现在他的作品不是照样成了经典?贾平凹日写八千字,每个作家有不同的写作方式,有的小说构思了几年才动笔,真正写的时候,作品写得顺,一挥而就,这也体现出作者的才华。

莫言的作品被指责为芜杂、虚假、夸张、悖理,没有中国文学的含蓄、精微、优雅的品质,缺乏那种客观、冷静、内敛的特征,缺乏那种以人物为中心、从人物出发的叙事自觉。相反,莫言的写作,是极为任性恣纵的;他放纵自己的想象,习惯于根据自己的主观感觉来写人物,常常把自己的感觉强加给人物,让人物说作者的话,而不是人物说自己的话;让人物做作者一意孤行要他们做的事,而不是他们根据自己的处境、性格和心理可能做或愿意做的事。他写人物毫无规矩地乱闹,写他们在酒缸里头撒尿,在娶亲路上颠轿,在高粱地里睡觉,——在西方人的想象中,中国文化就是这样,中国人的生活就是这样;崇高而诗意的生活,与中国人是无缘的,高尚而美好的情感,与中国人也是无缘的。正是通过一种简单化的、游戏化的叙事,莫言将中国人写成了心智残缺、情感粗糙、行为幼稚的人,写成了一群对暴力、性、乳房、污秽等充满病态畸恋的人。莫言用西方人熟悉的技巧,来写符合西方人想象的中国经验。

被人诟病的当然不只是这些,批评他的学者还说他从“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传承的并不多,有的也只是皮毛。事实上,在古代中国小说算不得正统,登不了大雅之堂。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鼻祖鲁迅也是吸收西方的文学技巧。莫言自己说了,他的写作主要受到马尔克斯和福克纳的影响。其实莫言文学作品中既有批判现实主义也有现代派,艺术手法上的夸张带着后现代印记,他学习借鉴了卡夫卡的荒诞、福克纳的意识流和地域色彩(其实鲁迅的鲁镇,沈从文的湘西都有地域色彩。),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以及黑色幽默等等。特别是前期作品明显有模仿和追随他人创作方法的痕迹。他一直在努力走出这种阴影,寻求自己个人的、民族的、乡土的小说形式和小说语言。
     莫言注重长篇叙事在艺术形式上“推陈出新”,写法上不是没有传承。和高行健一样,在他的小说里,有从《山海经》、《搜神记》、《聊斋志异》、志怪小说继承下来的文学精神,甚至有地方戏曲和民间艺术的诸多元素,这是他的中国性所在,这才有点“向中国古代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例如《生死疲劳》运用生命六道轮回的观念,小说的叙述者不断经历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最终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从这七个不同角度透视和展现中国乡村社会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这种结构在中国,甚至世界小说中也前所未有。这就是瑞典文学院在颁奖词所说的,能将“梦幻现实主义和民间故事、历史记载及当代社会现实融合在一起”
      

顾彬的同胞,德国当代著名作家马丁·瓦尔泽这样评论莫言:“他的小说有一种紧迫感和厚重感,无法用寥寥数语来描述。所有代表性的小说都讲述了人类在情感受到世俗规则压迫时陷入的冲突。莫言用一种足以让人头晕目眩的方式叙述了人们如何饮食,如何忍饥,如何受渴,如何交谈,如何被爱,如何杀害。一位优秀的小说家热爱他笔下所有的人物,全身心地投入到他的人物里,也包括那些在小说里将要或者必须犯下罪行的人物。任何人要是想谈论中国,都应该先去读莫言的书,我认为他可以和福克纳平起平坐。”

所有跟帖: 

谢谢好文共欣赏 -joymay123- 给 joymay123 发送悄悄话 joymay123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2/2013 postreply 12:50:38

谢天谢地,看到个懂行的也不喜欢莫言。 -废话多多- 给 废话多多 发送悄悄话 废话多多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3/2013 postreply 0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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