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群为《高岗事件考辩》代序——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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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群为《高岗事件考辩》代序——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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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岗夫人李力群为《高岗事件考辩》一书代序(2012-06-27 18: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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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信

李力群 2010年12月(来源:黄土情联谊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多次给中央写信,也找过胡耀邦同志,请求中央为高岗平反。2004年6月,在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的关心下,中央组织部的同志来看望我,说: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高岗同志的问题,中央经过3年的调查研究,看过500份档案,认为高岗同志为党、为国家作了许多贡献,我们很受感动,这件事发生在今天是不会这样处理的。但目前还不宜公开平反纠正,因为1955年党代会的决议是有根据的。

 

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

尊敬的中央政治局常委:

    “高饶事件”已经过去了56年。56年来,经过我不断的反思与回忆,我始终认为“高饶事件”是建国以来党内发生的第一次冤假错案。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内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有这样一段话:“1955年3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总结了反对野心家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重大斗争,增强了党的团结。”这样的结论不是实事求是的结论,因为,在给“高饶事件”继续扣“大帽子”时,我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定罪的事实和依据,这与中央给刘少奇等国家领导人平反时所提供大量的调查取证材料、释证材料形成巨大的反差,执行了一种“双重标准”的宗派主义判定标准。而且,“高饶事件”发生后,不但没有增强党内团结,反而出现更大的思想混乱,搞得人人自危,党内不断揪出反党、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中达到登峰造极,当年那些执意要打倒高饶的人,后来也成为反党、反革命集团成员。可是,在三中全会后,除了“高饶反党联盟”未平反外,“文革”前被揪出的反党集团都平了反。同样都是“反党集团”,为什么是两种判定结果?高饶真是罪不可赦的千古罪人吗?建国初期发生在党内的尖锐的思想、路线交锋,难道需要一、二个人承担全部的责任,而其他人则是清白正确的吗?事实是不可永远掩盖下去的。我作为高岗的妻子,也作为一个参加革命70多年的老党员,我在有生之年,有必要再次向中央提出我对高岗一事处理的意见,请中央慎重考虑。

一、建国初期,党内是否存在两种建国道路的思想交锋

    从1949年的七届二中全会到1954年发生的“高饶事件”这段时期,党内有没有路线斗争?这个题目不是我能判定的,也没有人再用这种提法了。但是,这段时期有没有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方向的争论确是事实,因为直至今天,这一争论仍在进行。

    高岗与刘少奇争论的分歧点,就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中,是保证这种经济形态走向社会主义的方向,还是维持巩固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这样二种意见所形成的分歧,是“变”还是“不变”的意见分歧。这种分歧最后形成党内的政治斗争。

    毛泽东同志是如何提出中国革命胜利后中国的发展方向呢?

    进城前,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在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这次会议标志着党的各项工作要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主席说这是“进京赶考”。这种转变,是由于中国革命的发展和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七大时,是《论联合政府》,国体是各阶级联合专政,解放战争时期,国共破裂,国内阶级关系出现重大改变。1948年,毛主席在政治局的报告中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专政”。新中国成立前夕,毛主席自己动手写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确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到1950年代初,提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进一步确定了国体的社会主义性质。在经济方面,毛主席思考的核心是怎样把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形态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并保证这种经济形态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这时,除了在全国广大地区实行土地改革之外,我党还作出了两个具有深远影响的决定:一个是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另一个是坚持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并对私人资本采取限制、改造和利用的方针。这两个决定改变了中国现代产业最主要部分的社会属性,从整体上保证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在对外关系上,毛泽东提出“一边倒”,依靠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联盟的支持和援助,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强国。

    历史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是建国后中国共产党能够抵御外强,完成中国共产党在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所提出的《共同纲领》,领导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建设工业化强国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高岗在东北解放以后,所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正是他自觉履行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所指明的方向,努力执行新政协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并从实践中形成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与他亲身参加七届二中全会筹备会议,并受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委托,组织新政协筹备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有着极大的关系。

    高岗是在1948年12月被中央召回西柏坡的。高岗从1945年离开党中央、毛主席,去东北创建根据地,距此已经整整4年。在中国革命即将胜利的前夜,在胜利以后,中国将向何处去,中国共产党将要执政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这是毛泽东同志急切地要向全党指明的。毛泽东急切地要了解各个解放区的现状,经济状况,实施了什么有效的建政方法,如何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如何实现党的中心工作从农村到城市,从军事到经济的转变。高岗详细地向毛主席汇报了东北解放后,在政权建设和恢复经济方面的做法:迅速没收伪满蒋时期的官僚资本为国家资本;对中小资本家采取“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工人运动方针、政策;在农村完成土改后,通过互助合作,把农民组织起来,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果实,防止退回到封建主义的旧的两极分化的老路上去。高岗还就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及与民主人土达成的共同协议(共同纲领草案)、新政协人选的安排向毛泽东同志做了详细汇报。东北解放区的经验使毛泽东十分兴奋,得到毛泽东同志的高度评价。毛泽东与高岗几乎是彻夜长谈,两个人还谈到将来要建立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问题,高岗认为应该向苏联学习,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具有历史意义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作了重要报告。毛泽东高瞻远瞩,精辟地分析了国内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提出夺取全国胜利已经不是军事问题了,而是由军事斗争开始转向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怎样建国,怎样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巩固的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全国胜利后,国内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提出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警告全党,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将会成为对无产阶级的主要危险。七届二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国共产党将要执政960万平方公里的泱泱大国,荡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3月14日,高岗被任命为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司令兼政委。七届二中全会一结束,毛主席就催促高岗赶快回东北传达会议的精神。主席对他讲:你要赶快回去,前方还等着你送炮弹哩。

    高岗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旺盛精力,开始了东北解放区的经济重建工作,并取得了举目共瞩的成绩。这也得益于他真正领会了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方向明,才能办法多,才能激励出巨大的聪明才智。

    高岗从建国后直至1954年去世究竟干了一些什么事,使他成为“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罪魁祸首,而要把他对中国革命的贡献“一笔勾销”呢?

    1、在农村土改后,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合作,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经济,巩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

2、开展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点,高岗多次谈到,东北的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是伪满蒋时期留下的国统经济,而民族资本家的经济实际很弱。但是民族资本家由于自己的私利,利用制度和法律的不健全,给国民经济恢复工作造成极大混乱,尤其是在朝战期间;

3、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的发动,整顿党的作风,建立廉洁奉公勤政的政府形象,并向资产阶级思想和资本主义现象对党的腐蚀和社会经济的侵蚀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这一运动得到中央的肯定;

4、实行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把国民生产纳入计划经济的体制,主要是扶助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中全社会的力量发展工业。历史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为中国工业化的复苏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杰出贡献;

6、在争取苏联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革命事业的支持和援助的外交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在处理中长铁路线主权和旅顺港苏军撤离的事务中,坚决执行毛泽东同志的意见,与前苏联打算长期“霸占”中长铁路线资产,建立其远东基地的企图进行了有力有礼有节的斗争,为毛泽东与斯大林签订《中苏友好联盟条约》,维护新中国的主权完整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同时也受到前苏联一些人的垢言。

    高岗在建国后短短4年时间里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与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都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旧有社会制度和经济基础的改革。毛泽东同志曾赞誉高岗“是个干社会主义的男子汉大将军”。既然是干社会主义,有什么理由判定高岗是“阴谋分裂党”?难道走社会主义道路与共产党的宗旨不一致吗?要“一笔勾销”高岗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贡献是要勾销社会主义道路呢,还是要勾销资本主义道路?听其言,观其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我至今无法找出高岗要分裂共产党,成为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的理由。

    二、高岗给刘少奇同志提意见,是否要上纲上线到“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这么高的罪行。

    高岗在党的会议上和有关文件中向少奇同志提出过批评意见,也阐述过与少奇同志不同的观点。这些思想上的碰撞有时是很激烈,这是每个转折期党内必然会出现的思想反映,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我们更应该认为,这些思想交锋是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制度所允许的。即便我们在今天认为高岗当时提出的意见是错误的,也不能把提意见的人判定为“野心家”;更不能作为判定高岗“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依据。

    首先,我可以负责任地讲,当时党内对刘少奇有意见的人,不仅仅是高岗一个人,毛主席就认为刘少奇“不合拍”,“没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准备”,有些言行“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另外,高岗敢于站出来反对刘少奇的一些言论,抵制刘少奇的一些做法,也得到朱德、陈云、林彪、彭德怀等许多高级干部的支持。就连小平同志的讲话中也承认:“高岗敢于出来那样出来活动,老人家也有责任。”所以,我认为高岗对少奇同志提意见不能完全说成是高岗的个人行为,更不能把“分裂党”罪名都归到高岗一个人身上。

    第二,高岗与刘少奇的意见分歧也主要是反映在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什么是社会主义方向,怎么走向社会主义方向这一问题的争论上。这一争论在当时和以后一段时期内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都是有结论的。

    那么,高岗对少奇同志的意见主要在哪几个方面呢?

    1、1947年,平山土地会议期间,赵德尊向刘少奇汇报时,谈到彭真主持东北局工作中的一些错误和党内发生争论的情况,以及谈到东北局“七七会议决议”和中央改组东北局的决定等。刘少奇不谈东北实际情况,不讲党的战略意图和分歧意见的是非,只要求东北党加强团结,不要“落井下石”。赵德尊回去汇报了这一情况,林彪、陈云、高岗等都认为刘少奇不怎么支持他们的工作,有宗派主义的味道;

2、1949年以后,高岗在工作问题上与刘少奇发生了一些意见分歧。例如,在经济建设方针上,刘少奇提出先发展农业、轻工业;而高岗提出在东北优先发展重工业、农业的建设方针;

3、在土改后的农村出现两极分化和两条道路的问题上,高岗主张农村发展互助合作;刘少奇认为目前单干发家并不可怕,由互助组、合作社逐步走向集体化是农民的空想社会主义;

4、在富农党员问题上,高岗认为,原则上党员不能当富农,不能有剥削行为;刘少奇认为,当前主要是发展生产,党员要带头,不要怕雇工,不要怕变成富农,认为“党员不能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

5、在东北私人工商业的政策上,刘少奇认为东北对私人工商业的工作中有“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高岗认为刘少奇不了解东北私人资本经济十分薄弱的情况。高岗认为,在东北建政后把日伪满留下的工矿企业直接收归国有,对私人资本经济进行限制、利用、改造,对稳定经济秩序,平息经济恐慌和混乱是有益的,正确的,所以不承认东北在政策上有“左”的错误;

6、在对天津资本家讲话时,刘少奇说,现在要发展生产,欢迎资本家剥削,不要只说资本家坏,不说资本家好。高岗不同意刘少奇的讲话,认为是对资产阶级政策上右的表现;

7、在公有企业中工会与行政的关系问题上,刘少奇赞成邓子恢的意见,认为工会与行政在基本立场和具体立场上有所区别;高岗不同意上述意见,认为在公有企业中没有剥削,行政和工会利益一致,立场没有不同,所谓具体立场不同的提法是有害的;

8、在解决中长铁路线和沿线资产问题上,高岗坚持收回主权,并要求前苏联退还撤退时被搬走的大型机械设备,遭到刘少奇的反对,并引起争论。但显然在毛泽东赴苏签订中苏友好联盟条约时,毛泽东支持了高岗的意见。

    高岗与少奇同志的这些意见分歧具体体现在中央文件和中央的会议上,完全是公开的。少奇同志在七届四中全会上也就自己的错误作了自我批评。但是,四中全会没有把这些思想分歧争论清楚,是非不明,而是采用政治手段来解决党内争议,是高岗所不能接受的。高岗经历过1935年陕北肃反,因为不同意北方局特委的路线而险遭被活埋的结果。延安整风运动时,高岗对扩大化的做法有意见,和任弼时同志一起向毛泽东同志反映情况,结束了整肃扩大化的蔓延。1954年,高岗对“高岗问题座谈会”上对他的揭发批判,给他扣上“反党”、“阴谋篡党夺权”的帽子至死也没有承认:对东北局高干会议揪出许多老同志,否定东北局建国前后所执行的正确的方针路线的做法深表痛心和遗憾。高岗曾祈望地说过:“任弼时要还活着,也不能由着他们这样干下去。党内没有敢谏言的人了。”

    第三,高岗从来也没有要打倒刘少奇,并把他置于死地的意图。高岗对少奇同志一直是很尊重的。东北局“七七”会议后,他与林彪、陈云商量,由他亲自回延安向中央请求让少奇同志来东北当第一书记。建国后,由于少奇同志与主席之间在建国方向上的分歧,高岗也说过:少奇同志可以当“议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在主席让他查阅刘少奇在奉天被捕的档案时,他做了慎重安排,并做出“没有异常”的报告。报告是由郭峰同志亲自交给主席的。

    总之,高岗敢于站出来表示对刘少奇的意见,是党的民主生活制度所允许的,高岗对刘少奇的批评仅限于对刘少奇的工作方法有意见,没有超出毛泽东同志对刘少奇批评的范围,这也是《党章》赋予一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把给刘少奇提意见的行为判定为是“野心家”,是“阴谋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罪行”。高岗公开地在党内展开不同思想的讨论,辩论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也可能是他马列主义水平不高,或是世故太浅,不懂政治斗争的残酷,但是也反映出他光明磊落,以死来追求理想的勇气和情结。“毁人不添其瑕,誉人不增其美”,实事求是应该永远是共产党去评价党史和党史人物的唯一正确的方法。

三、评价党内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求实存真”,不能“人为化”

    “高饶事件”的发生由于牵连到众多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也关系到当时中苏两党之间高度的机密往来,所以关于这一事件真相一直迷雾重重。为了解开历史的尘埃,就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分辨真伪:

    1、1953年6月的中央财经会议上高岗的活动,与同年8月中央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期间饶漱石的活动有没有形成“联盟”的依据和事实,不能因为他们对某些问题看法一致就定他们为“联盟”之罪;

2、高岗在财经会议上的讲话和张秀山在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都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并支持他们去讲的;

3、高岗批评刘少奇的意见不全是错误的,有的是正确的,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起码是党内正常的思想斗争,而不能被定为“反党”事实;



4、高岗没有为“搞倒”刘少奇与邓小平同志有过“正式谈判”;

5、高岗服用过多安眠药身亡不能定为“自绝于党”的“自杀”行为,高岗在被“管教”期间,长时间无法睡眠是病态反映,而管教组给高岗发放过多的安眠药,没有实施药品监管是高岗服药身亡的主要原因,在抢救时给高岗打强心针,而不是首先采用灌肠的抢救方法是造成高岗身亡的医疗事故;

6、说高岗“里通外国”没有真凭实据,高岗比较多地参与对苏外交事务是中央的工作安排,但是,高岗从没有单独会见过苏联人,每次都有专人陪同和翻译在场,这是外事纪律,高岗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这样高的职务,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会造谣说他私自与苏联人谈了“三天三夜”;

7、最近一个时期,有某小报上“披露”说:高岗在访苏期间,公开在苏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建议“把东北地区宣布为苏联第17个加盟共和国”,这纯属是造谣!高岗在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就对前苏联撤退时拆走大型电厂、钢厂设备一事非常不满,对前苏联“间谍”污蔑东北局干部“有反苏现象”一事与苏方代表据理力争,批驳前苏联“间谍”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的行为。东北解放后,在解决收回前苏联对中长线的控制权和苏军从旅顺港基地撤军的外交事务中,坚持中国主权立场,有理、有力、有节地抵制了苏方长期使用中长线和旅顺港的企图,圆满完成中长线的主权回归和旅顺港的苏军撤离。1948年,中央向苏联选派21名留学生,高岗的大儿子高毅也在其中。1951年,高毅回国休假,高岗对他说:“全国解放了,我们不用再去苏联上学了,就在国内上大学吧。”后来,高毅没有返回苏联,而是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从这件小事上都能反映出高岗对中国的热爱,他怎么可能去“出卖”自己的祖国呢?我对中央有关部门这样放纵新闻媒体造谣惑众提出抗议!这是对高岗的诬陷,也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丑化。我要求有关部门慎重调查高岗在对苏外交事务中的真实表现和所做的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同时并对刊登文章的小报予以查处。

    事实证明,高岗没有反党、反国家、反人民的行为,相反,他为党、为国、为人民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高岗的冤案不解决,西北的历史不好写,东北的历史不好写,建国初期的历史不好评价,使中国革命在三个重大转折时期的重大史实严重缺失,也使党中央对根据地建设、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发展过程缺乏丰富的内容而显得苍白无力,无法体现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建设与发展的宝贵财富。

    因此,我希望党中央能够以胡耀邦同志在平反历史上的冤假错案时所提出的“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哪一级,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的“两不管”为原则,“高饶反党联盟”案进行公平公正的复审,还高岗同志以公道。

    所谓“高饶事件”和高岗同志不幸去世已经56年了,以后我们党和国家又发生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情,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带领中国走向现代化。历史是一面镜子,我希望党中央能站在历史的高度认真分析建国初期这段历史,不从一时一事,而是从高岗参加革命后的一贯历史表现,来实事求是的客观判断高岗的本质。这是对一个人,对一个党的干部负责任的起码原则。关于党在历史上做过的决议能否改变和修正的问题,实际上,对庐山会议上关于“彭张黄周反党集团”的决议已经改正;对于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关于刘少奇同志的决议也已修正,为什么对1954年发生的“高饶反党集团”的事件不能进行公平、公正的解决呢?事情发生距今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中央对这一事件到底属于“党内的问题,还是敌我矛盾的问题”仍然迟迟无法做出结论,这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原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多次给中央写信,也找过胡耀邦同志,请求中央为高岗平反。2004年6月,在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的关心下,中央组织部的同志来看望我,说: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高岗同志的问题,中央经过3年的调查研究,看过500份档案,认为高岗同志为党、为国家作了许多贡献,我们很受感动,这件事发生在今天是不会这样处理的。但目前还不宜公开平反纠正,因为1955年党代会的决议是有根据的。

    对于中央的意见,我又多次给中央写信,反映我的意见和建议。我希望中央能够站在历史的高度,分清楚高饶事件的性质,不应该再把高岗作为敌我矛盾来认识和处理。

    我希望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以提出马列主义科学发展观的远见卓识的魄力,重新审议“高饶反党集团”这一困惑党内多年的遗案,还党内民主生活明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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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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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岗夫人李力群为《高岗事件考辩》一书代序

(2012-06-27 18:41:11)


代序   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信

 

李力群 2010年12月来源:黄土情联谊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多次给中央写信,也找过胡耀邦同志,请求中央为高岗平反。2004年6月,在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的关心下,中央组织部的同志来看望我,说: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高岗同志的问题,中央经过3年的调查研究,看过500份档案,认为高岗同志为党、为国家作了许多贡献,我们很受感动,这件事发生在今天是不会这样处理的。但目前还不宜公开平反纠正,因为1955年党代会的决议是有根据的。

 

 

 

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

 

尊敬的中央政治局常委: 

 

    “高饶事件”已经过去了56年。56年来,经过我不断的反思与回忆,我始终认为“高饶事件”是建国以来党内发生的第一次冤假错案。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内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有这样一段话:“1955年3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总结了反对野心家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重大斗争,增强了党的团结。”这样的结论不是实事求是的结论,因为,在给“高饶事件”继续扣“大帽子”时,我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定罪的事实和依据,这与中央给刘少奇等国家领导人平反时所提供大量的调查取证材料、释证材料形成巨大的反差,执行了一种“双重标准”的宗派主义判定标准。而且,“高饶事件”发生后,不但没有增强党内团结,反而出现更大的思想混乱,搞得人人自危,党内不断揪出反党、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中达到登峰造极,当年那些执意要打倒高饶的人,后来也成为反党、反革命集团成员。可是,在三中全会后,除了“高饶反党联盟”未平反外,“文革”前被揪出的反党集团都平了反。同样都是“反党集团”,为什么是两种判定结果?高饶真是罪不可赦的千古罪人吗?建国初期发生在党内的尖锐的思想、路线交锋,难道需要一、二个人承担全部的责任,而其他人则是清白正确的吗?事实是不可永远掩盖下去的。我作为高岗的妻子,也作为一个参加革命70多年的老党员,我在有生之年,有必要再次向中央提出我对高岗一事处理的意见,请中央慎重考虑。

 

一、建国初期,党内是否存在两种建国道路的思想交锋

 

    从1949年的七届二中全会到1954年发生的“高饶事件”这段时期,党内有没有路线斗争?这个题目不是我能判定的,也没有人再用这种提法了。但是,这段时期有没有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方向的争论确是事实,因为直至今天,这一争论仍在进行。

 

    高岗与刘少奇争论的分歧点,就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中,是保证这种经济形态走向社会主义的方向,还是维持巩固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这样二种意见所形成的分歧,是“变”还是“不变”的意见分歧。这种分歧最后形成党内的政治斗争。

 

    毛泽东同志是如何提出中国革命胜利后中国的发展方向呢?

 

    进城前,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在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这次会议标志着党的各项工作要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主席说这是“进京赶考”。这种转变,是由于中国革命的发展和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七大时,是《论联合政府》,国体是各阶级联合专政,解放战争时期,国共破裂,国内阶级关系出现重大改变。1948年,毛主席在政治局的报告中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专政”。新中国成立前夕,毛主席自己动手写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确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到1950年代初,提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进一步确定了国体的社会主义性质。在经济方面,毛主席思考的核心是怎样把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形态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并保证这种经济形态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这时,除了在全国广大地区实行土地改革之外,我党还作出了两个具有深远影响的决定:一个是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另一个是坚持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并对私人资本采取限制、改造和利用的方针。这两个决定改变了中国现代产业最主要部分的社会属性,从整体上保证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在对外关系上,毛泽东提出“一边倒”,依靠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联盟的支持和援助,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强国。

 

    历史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是建国后中国共产党能够抵御外强,完成中国共产党在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所提出的《共同纲领》,领导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建设工业化强国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高岗在东北解放以后,所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正是他自觉履行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所指明的方向,努力执行新政协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并从实践中形成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与他亲身参加七届二中全会筹备会议,并受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委托,组织新政协筹备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有着极大的关系。

 

    高岗是在1948年12月被中央召回西柏坡的。高岗从1945年离开党中央、毛主席,去东北创建根据地,距此已经整整4年。在中国革命即将胜利的前夜,在胜利以后,中国将向何处去,中国共产党将要执政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这是毛泽东同志急切地要向全党指明的。毛泽东急切地要了解各个解放区的现状,经济状况,实施了什么有效的建政方法,如何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如何实现党的中心工作从农村到城市,从军事到经济的转变。高岗详细地向毛主席汇报了东北解放后,在政权建设和恢复经济方面的做法:迅速没收伪满蒋时期的官僚资本为国家资本;对中小资本家采取“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工人运动方针、政策;在农村完成土改后,通过互助合作,把农民组织起来,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果实,防止退回到封建主义的旧的两极分化的老路上去。高岗还就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及与民主人土达成的共同协议(共同纲领草案)、新政协人选的安排向毛泽东同志做了详细汇报。东北解放区的经验使毛泽东十分兴奋,得到毛泽东同志的高度评价。毛泽东与高岗几乎是彻夜长谈,两个人还谈到将来要建立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问题,高岗认为应该向苏联学习,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具有历史意义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作了重要报告。毛泽东高瞻远瞩,精辟地分析了国内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提出夺取全国胜利已经不是军事问题了,而是由军事斗争开始转向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怎样建国,怎样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巩固的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全国胜利后,国内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提出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警告全党,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将会成为对无产阶级的主要危险。七届二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国共产党将要执政960万平方公里的泱泱大国,荡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3月14日,高岗被任命为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司令兼政委。七届二中全会一结束,毛主席就催促高岗赶快回东北传达会议的精神。主席对他讲:你要赶快回去,前方还等着你送炮弹哩。

 

    高岗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旺盛精力,开始了东北解放区的经济重建工作,并取得了举目共瞩的成绩。这也得益于他真正领会了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方向明,才能办法多,才能激励出巨大的聪明才智。

 

    高岗从建国后直至1954年去世究竟干了一些什么事,使他成为“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罪魁祸首,而要把他对中国革命的贡献“一笔勾销”呢?

 

    1、在农村土改后,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合作,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经济,巩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2、开展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点,高岗多次谈到,东北的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是伪满蒋时期留下的国统经济,而民族资本家的经济实际很弱。但是民族资本家由于自己的私利,利用制度和法律的不健全,给国民经济恢复工作造成极大混乱,尤其是在朝战期间;3、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的发动,整顿党的作风,建立廉洁奉公勤政的政府形象,并向资产阶级思想和资本主义现象对党的腐蚀和社会经济的侵蚀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这一运动得到中央的肯定;4、实行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把国民生产纳入计划经济的体制,主要是扶助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中全社会的力量发展工业。历史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为中国工业化的复苏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杰出贡献;6、在争取苏联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革命事业的支持和援助的外交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7、在处理中长铁路线主权和旅顺港苏军撤离的事务中,坚决执行毛泽东同志的意见,与前苏联打算长期“霸占”中长铁路线资产,建立其远东基地的企图进行了有力有礼有节的斗争,为毛泽东与斯大林签订《中苏友好联盟条约》,维护新中国的主权完整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同时也受到前苏联一些人的垢言。

 

    高岗在建国后短短4年时间里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与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都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旧有社会制度和经济基础的改革。毛泽东同志曾赞誉高岗“是个干社会主义的男子汉大将军”。既然是干社会主义,有什么理由判定高岗是“阴谋分裂党”?难道走社会主义道路与共产党的宗旨不一致吗?要“一笔勾销”高岗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贡献是要勾销社会主义道路呢,还是要勾销资本主义道路?听其言,观其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我至今无法找出高岗要分裂共产党,成为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的理由。

 

    二、高岗给刘少奇同志提意见,是否要上纲上线到“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这么高的罪行。

 

    高岗在党的会议上和有关文件中向少奇同志提出过批评意见,也阐述过与少奇同志不同的观点。这些思想上的碰撞有时是很激烈,这是每个转折期党内必然会出现的思想反映,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我们更应该认为,这些思想交锋是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制度所允许的。即便我们在今天认为高岗当时提出的意见是错误的,也不能把提意见的人判定为“野心家”;更不能作为判定高岗“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依据。

 

    首先,我可以负责任地讲,当时党内对刘少奇有意见的人,不仅仅是高岗一个人,毛主席就认为刘少奇“不合拍”,“没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准备”,有些言行“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精神”。另外,高岗敢于站出来反对刘少奇的一些言论,抵制刘少奇的一些做法,也得到朱德、陈云、林彪、彭德怀等许多高级干部的支持。就连小平同志的讲话中也承认:“高岗敢于出来那样出来活动,老人家也有责任。”所以,我认为高岗对少奇同志提意见不能完全说成是高岗的个人行为,更不能把“分裂党”罪名都归到高岗一个人身上。

 

    第二,高岗与刘少奇的意见分歧也主要是反映在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什么是社会主义方向,怎么走向社会主义方向这一问题的争论上。这一争论在当时和以后一段时期内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都是有结论的。

 

    那么,高岗对少奇同志的意见主要在哪几个方面呢?

 

    1、1947年,平山土地会议期间,赵德尊向刘少奇汇报时,谈到彭真主持东北局工作中的一些错误和党内发生争论的情况,以及谈到东北局“七七会议决议”和中央改组东北局的决定等。刘少奇不谈东北实际情况,不讲党的战略意图和分歧意见的是非,只要求东北党加强团结,不要“落井下石”。赵德尊回去汇报了这一情况,林彪、陈云、高岗等都认为刘少奇不怎么支持他们的工作,有宗派主义的味道;2、1949年以后,高岗在工作问题上与刘少奇发生了一些意见分歧。例如,在经济建设方针上,刘少奇提出先发展农业、轻工业;而高岗提出在东北优先发展重工业、农业的建设方针;3、在土改后的农村出现两极分化和两条道路的问题上,高岗主张农村发展互助合作;刘少奇认为目前单干发家并不可怕,由互助组、合作社逐步走向集体化是农民的空想社会主义;4、在富农党员问题上,高岗认为,原则上党员不能当富农,不能有剥削行为;刘少奇认为,当前主要是发展生产,党员要带头,不要怕雇工,不要怕变成富农,认为“党员不能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5、在东北私人工商业的政策上,刘少奇认为东北对私人工商业的工作中有“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高岗认为刘少奇不了解东北私人资本经济十分薄弱的情况。高岗认为,在东北建政后把日伪满留下的工矿企业直接收归国有,对私人资本经济进行限制、利用、改造,对稳定经济秩序,平息经济恐慌和混乱是有益的,正确的,所以不承认东北在政策上有“左”的错误;6、在对天津资本家讲话时,刘少奇说,现在要发展生产,欢迎资本家剥削,不要只说资本家坏,不说资本家好。高岗不同意刘少奇的讲话,认为是对资产阶级政策上右的表现;7、在公有企业中工会与行政的关系问题上,刘少奇赞成邓子恢的意见,认为工会与行政在基本立场和具体立场上有所区别;高岗不同意上述意见,认为在公有企业中没有剥削,行政和工会利益一致,立场没有不同,所谓具体立场不同的提法是有害的;8、在解决中长铁路线和沿线资产问题上,高岗坚持收回主权,并要求前苏联退还撤退时被搬走的大型机械设备,遭到刘少奇的反对,并引起争论。但显然在毛泽东赴苏签订中苏友好联盟条约时,毛泽东支持了高岗的意见。

 

    高岗与少奇同志的这些意见分歧具体体现在中央文件和中央的会议上,完全是公开的。少奇同志在七届四中全会上也就自己的错误作了自我批评。但是,四中全会没有把这些思想分歧争论清楚,是非不明,而是采用政治手段来解决党内争议,是高岗所不能接受的。高岗经历过1935年陕北肃反,因为不同意北方局特委的路线而险遭被活埋的结果。延安整风运动时,高岗对扩大化的做法有意见,和任弼时同志一起向毛泽东同志反映情况,结束了整肃扩大化的蔓延。1954年,高岗对“高岗问题座谈会”上对他的揭发批判,给他扣上“反党”、“阴谋篡党夺权”的帽子至死也没有承认:对东北局高干会议揪出许多老同志,否定东北局建国前后所执行的正确的方针路线的做法深表痛心和遗憾。高岗曾祈望地说过:“任弼时要还活着,也不能由着他们这样干下去。党内没有敢谏言的人了。”

 

    第三,高岗从来也没有要打倒刘少奇,并把他置于死地的意图。高岗对少奇同志一直是很尊重的。东北局“七七”会议后,他与林彪、陈云商量,由他亲自回延安向中央请求让少奇同志来东北当第一书记。建国后,由于少奇同志与主席之间在建国方向上的分歧,高岗也说过:少奇同志可以当“议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在主席让他查阅刘少奇在奉天被捕的档案时,他做了慎重安排,并做出“没有异常”的报告。报告是由郭峰同志亲自交给主席的。

 

    总之,高岗敢于站出来表示对刘少奇的意见,是党的民主生活制度所允许的,高岗对刘少奇的批评仅限于对刘少奇的工作方法有意见,没有超出毛泽东同志对刘少奇批评的范围,这也是《党章》赋予一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把给刘少奇提意见的行为判定为是“野心家”,是“阴谋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罪行”。高岗公开地在党内展开不同思想的讨论,辩论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也可能是他马列主义水平不高,或是世故太浅,不懂政治斗争的残酷,但是也反映出他光明磊落,以死来追求理想的勇气和情结。“毁人不添其瑕,誉人不增其美”,实事求是应该永远是共产党去评价党史和党史人物的唯一正确的方法。

 

三、评价党内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求实存真”,不能“人为化”

 

    “高饶事件”的发生由于牵连到众多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也关系到当时中苏两党之间高度的机密往来,所以关于这一事件真相一直迷雾重重。为了解开历史的尘埃,就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分辨真伪:

 

    1、1953年6月的中央财经会议上高岗的活动,与同年8月中央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期间饶漱石的活动有没有形成“联盟”的依据和事实,不能因为他们对某些问题看法一致就定他们为“联盟”之罪;2、高岗在财经会议上的讲话和张秀山在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都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并支持他们去讲的;3、高岗批评刘少奇的意见不全是错误的,有的是正确的,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起码是党内正常的思想斗争,而不能被定为“反党”事实;4、高岗没有为“搞倒”刘少奇与邓小平同志有过“正式谈判”;5、高岗服用过多安眠药身亡不能定为“自绝于党”的“自杀”行为,高岗在被“管教”期间,长时间无法睡眠是病态反映,而管教组给高岗发放过多的安眠药,没有实施药品监管是高岗服药身亡的主要原因,在抢救时给高岗打强心针,而不是首先采用灌肠的抢救方法是造成高岗身亡的医疗事故;6、说高岗“里通外国”没有真凭实据,高岗比较多地参与对苏外交事务是中央的工作安排,但是,高岗从没有单独会见过苏联人,每次都有专人陪同和翻译在场,这是外事纪律,高岗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这样高的职务,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会造谣说他私自与苏联人谈了“三天三夜”;7、最近一个时期,有某小报上“披露”说:高岗在访苏期间,公开在苏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建议“把东北地区宣布为苏联第17个加盟共和国”,这纯属是造谣!高岗在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就对前苏联撤退时拆走大型电厂、钢厂设备一事非常不满,对前苏联“间谍”污蔑东北局干部“有反苏现象”一事与苏方代表据理力争,批驳前苏联“间谍”无事生非,挑拨离间的行为。东北解放后,在解决收回前苏联对中长线的控制权和苏军从旅顺港基地撤军的外交事务中,坚持中国主权立场,有理、有力、有节地抵制了苏方长期使用中长线和旅顺港的企图,圆满完成中长线的主权回归和旅顺港的苏军撤离。1948年,中央向苏联选派21名留学生,高岗的大儿子高毅也在其中。1951年,高毅回国休假,高岗对他说:“全国解放了,我们不用再去苏联上学了,就在国内上大学吧。”后来,高毅没有返回苏联,而是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从这件小事上都能反映出高岗对中国的热爱,他怎么可能去“出卖”自己的祖国呢?我对中央有关部门这样放纵新闻媒体造谣惑众提出抗议!这是对高岗的诬陷,也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丑化。我要求有关部门慎重调查高岗在对苏外交事务中的真实表现和所做的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同时并对刊登文章的小报予以查处。

 

    事实证明,高岗没有反党、反国家、反人民的行为,相反,他为党、为国、为人民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高岗的冤案不解决,西北的历史不好写,东北的历史不好写,建国初期的历史不好评价,使中国革命在三个重大转折时期的重大史实严重缺失,也使党中央对根据地建设、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发展过程缺乏丰富的内容而显得苍白无力,无法体现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建设与发展的宝贵财富。

 

    因此,我希望党中央能够以胡耀邦同志在平反历史上的冤假错案时所提出的“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哪一级,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的“两不管”为原则,“高饶反党联盟”案进行公平公正的复审,还高岗同志以公道。

 

    所谓“高饶事件”和高岗同志不幸去世已经56年了,以后我们党和国家又发生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情,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带领中国走向现代化。历史是一面镜子,我希望党中央能站在历史的高度认真分析建国初期这段历史,不从一时一事,而是从高岗参加革命后的一贯历史表现,来实事求是的客观判断高岗的本质。这是对一个人,对一个党的干部负责任的起码原则。关于党在历史上做过的决议能否改变和修正的问题,实际上,对庐山会议上关于“彭张黄周反党集团”的决议已经改正;对于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关于刘少奇同志的决议也已修正,为什么对1954年发生的“高饶反党集团”的事件不能进行公平、公正的解决呢?事情发生距今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中央对这一事件到底属于“党内的问题,还是敌我矛盾的问题”仍然迟迟无法做出结论,这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原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多次给中央写信,也找过胡耀邦同志,请求中央为高岗平反。2004年6月,在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的关心下,中央组织部的同志来看望我,说: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高岗同志的问题,中央经过3年的调查研究,看过500份档案,认为高岗同志为党、为国家作了许多贡献,我们很受感动,这件事发生在今天是不会这样处理的。但目前还不宜公开平反纠正,因为1955年党代会的决议是有根据的。

 

    对于中央的意见,我又多次给中央写信,反映我的意见和建议。我希望中央能够站在历史的高度,分清楚高饶事件的性质,不应该再把高岗作为敌我矛盾来认识和处理。

 

    我希望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以提出马列主义科学发展观的远见卓识的魄力,重新审议“高饶反党集团”这一困惑党内多年的遗案,还党内民主生活明朗的天空。

所有跟帖: 

有水平 -cavebear- 给 cavebear 发送悄悄话 cavebear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4/2013 postreply 06:47:07

我突然想,他(她)们这是在搞厕所翻建工程哦。想修好又怕臭味熏天,难哦。 -相当冷静- 给 相当冷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04/2013 postreply 09: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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