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之我见

来源: 遍野无尘 2013-08-24 17:34:0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147 bytes)

闲着没事,来聊聊“代持”, 这可是个中国法律界的新名词。


最近,听说谷开来据说用徐明行贿的钱, 买房子,由于一些原因,让别人“代持”房子。


温家宝的母亲据说也给别人代持 一亿美元的股票。言下之意,该股票不属于温家宝的母亲,虽然登记在她的名下。


估计中国还有很多“代持”的事。 例如,两口子婚前买房,男的把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告诉丈母娘,这房子是你女儿的,只是暂时由我“代持”,等将来适当时候,会交给你女儿的。不知道丈母娘会不回同意,也可能因丈母娘的智商高低而定吧。


某人买车,登记在朋友的名下(当然应该是铁哥们),也叫做“代持”。后来这车出了大事故,要赔几十万,这时候是该某人出钱赔偿呢,还是代持的朋友出钱赔偿。等以后法院有了判决,再来通告大家。


据说在美国有的地方,如果你把房子转到你儿子的名下,如果你声明这房子本来是你儿子的,你只是代持你儿子的房子,政府可以不让你上过户税,多好的事啊,可惜很多人不知道。


如果你在中国办事办不下来,你完全可以行贿某位官员,例如送房子或车子给他,肯定对你办事有帮助。但是要记住,你一定要让你女朋友,你父母等人“代持”这房子,因为你还可以变卦,该官员一定会拿你没办法。如果你不喜欢某官员,你也可以用受贿告倒他,还是用代持的办法,管他愿意接受不接受你的“代持”贿赂。


再多说一些。法律是什么,英文叫做bar,也就是一条界线,过了bar 就是错的,没过就是没错。成年和未成年人有时就差一天,量刑就会大不同。


法律必须是十分明确的,没有含糊的余地。解释必须是唯一的。法律不是可能性(也不承认可能性)。 一个人在家磨刀霍霍,并且扬言要杀了谁谁谁。虽然是(仅仅是可能性)犯罪的准备,但他还是没有犯罪,不能当罪犯处理。因为他也可能不会去杀人,所以不是罪犯。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事实上谷开来的名字没有在该房产证上出现,无论将来有999.99%的可能会转到她的名下,该房子就不是她的。该行贿在法律上应该不被承认。


如果这次谷开来的“代持”被法庭认可,算是受贿成功,将来有很多很多案件会涉及的“代持”的概念和纠纷。


戏将会越演越好看。

所有跟帖: 

审案成为政法历史时事课了, -青松站- 给 青松站 发送悄悄话 青松站 的博客首页 (12 bytes) () 08/24/2013 postreply 17:39:27

对, 关键是他们千方百计想把谷所做之事往BO身上套。 -bluestarry- 给 bluestarry 发送悄悄话 bluestarr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4/2013 postreply 18:36:41

以此类推,温母, 温儿所做之事都应该安在温头上, -bluestarry- 给 bluestarry 发送悄悄话 bluestarr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24/2013 postreply 18: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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