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胡子: 谁有资格认定他在“无赖与狡辩”?

来源: 河里的石头1 2013-08-23 14:47:5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104 bytes)
[来自作者新浪博客]

这两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一桩案件的审批。某某某身为国家领导人,被押上了审判台,媒体关注,网民们也倍加兴奋。关于庭审记录,网上已经有了连篇累牍的记述。我想,就社会舆论而言,尽管有李庄这样将某某某恨之入骨的人,也有像我这样希望惩治腐败的人,但是,既然是审判,人们无疑是希望公开、公平、公正。

事实上,我们应该为济南中院的审判之透明,为网络世界传递信息的快捷而感到欣慰。无论我们怎么痛恨腐败,包括我本人,恨不得将腐败的官员绳之以法,但是,人们要记住这么一点,在法院的终审宣判之前,某某某不是法律上的罪犯。如果早早地认定他的罪犯,那么我们的法治意义何在?
我们都知道,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和被告人都有陈述或辩解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三方,都有理由表明自己的观点,三方面的观点都不能保证是正确的。从法律审判的意义讲,控方、辩方、证人、被告人的陈词,都可能出现偏差或者漏洞。某某某案件的审判,也无疑会存在这个现象。换言之,我们既不能全部认定公诉人的资料的正确性,也不能认定被告人言论的错误性。如果早早地就有了定论,还要什么审判呢?还要什么合议庭呢?
当有些人斥责某某某文革遗风的时候,有些媒体偏偏拿出了文革的遗风,来了次群众批判,来了次案件定性,来了次无情的痛斥。当这些言辞公然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的时候,各种的腔调,简直就是胡闹台。
先是某法制报,采访了旁听的群众,某人说,某某某在法庭上的说法是狡辩,还说某某某伪装得很深,是个假正经。天啊,这让人想起文革期间的批斗会。法律给了某某某在法庭上发言的权利,他说些什么,是不是正确,需要法庭的认定。在终审宣判结果公布之前,说其是罪犯,都言之过早。这篇文章的用意是什么呢?这不是明显地违背法治之宗旨吗?某某某的几句辩解,本来的合法的,一个普通的企业员工,竟然断定某某某假正经,这个员工,简直可以视为正义的化身了。
更有偏离法治之精神的,便是中国网的文字。文字称某某某为“无赖与狡辩”,是“虚伪最后的疯狂”。读了一些言辞,我感觉到,不是我的思维犯了毛病,就是文章的立意犯了混帐。一切的一切,不是某些文字工作者能认定的,而是济南中院的法官们的终审判决所决定的。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目前,某某某根本不是罪犯,而是被告人。用如此低下的贬义词,去评价一个正在审判的被告人,岂不是有悖于法治的精神?当很多中老年人为文革时期的戾气而做检讨,在对受害者道歉的时候,我们却看到了这么几篇沾染着文革习气的文字,这怎么是我们时下法治中国所容忍的呢?
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强调依法治国。法律给人的权利,无疑是公平的。即使我们明知道谁谁谁杀了人,但是在判决前,依然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不能称之为罪犯。既然某某某被审判,法律给了他申辩的权利,他说什么,对与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了这个权利。如果有些文章,把被告人的权利视为“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你这不是亵渎法律的公正和神圣吗?谁又给了你如此的信口雌黄的权利呢?某某某在重庆,破坏法制,使众多无辜人受害,那么,某些文章动辄训斥某某为无赖,这跟某某某在重庆的无赖,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应该为济南中院审判长的中立态度给予赞赏。他赢得了控辩双方和被告人的尊重。而此次庭审的透明,无疑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这是一次含金量极高的审判。
我们应该为公诉人的严正立场给予赞赏。每一个犯罪事实的指控,都是拿出了充实的证据,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气势。一切的控辩,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我们也应该对法庭拿出足够的机会让被告人辩解而给予赞赏。被告人对自己行为的解释,对证人的质问,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目前尚难以断定对案件的判决起到什么作用,但每个人都会产生自己的分析。这不是一边倒的控辩,这是包含了法治精神的交锋。它为中国法治的进步,功莫大焉。
某某某之审判,是反腐斗争的一大进展,凸显了时下中国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百姓为此是拥护的。具体到某某的审判上,这是一场不寻常的审判。而某些不寻常的声音,来自大媒体,大网站,显得有些仓促,有些简单,有些先入为主,有些违背法治精神。请那些贸然发出某些声音的媒体,让我们都尊重法律,聆听法庭的审判吧,请不要代替法官们做出终审的判决。即使,很多人,有满腔的个人语言想倾诉,那也要等终审判决出来后再发表。
人民网的一篇文章说得好:公审某某某案,世界从中掂量出法治中国的质地与成色,人们从中领会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某些媒体从业者,最好还是冷静一些吧。请不要代替法官们进行审判,在发声上,在判决书出来之前,还是尽量做到不偏不倚吧。否则,你就显得有点“无赖”了。

所有跟帖: 

现在没底线,再硬的骨头禁得住体罚,可禁不住更下仨烂的着,多着哪 -372l- 给 372l 发送悄悄话 372l 的博客首页 (29 bytes) () 08/23/2013 postreply 15:26:34

媒体是过分了一些,但也只是在重复中纪委结论而已。 -xwu622- 给 xwu622 发送悄悄话 xwu622 的博客首页 (1286 bytes) () 08/23/2013 postreply 15:27:24

好文, 反文革就要从自身做起, 民主也要从自身做起, 不能依据自身话语权搞特殊 -氩氪氙- 给 氩氪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23/2013 postreply 16:20:32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