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若我们是按整月结算的话,要想避免“违约”而且不再交当月租金,就应该在月底之前通知房东:下个月不租了。当然,实际生活中的灵活余地是很多的,关键是双方同意,就什么都可能都可以。我们买房子的closing定在了月初,那不是我们自己就能说了算的,记得是在月初的5号之内,也就差一两天。按理说,我们应该在closing日子定下后,就可以告诉房东了,因为那时月底还有好多天呢。我们由于没有经验,怕买房子最后关头出意外:万一close不了,不还得租下去住下去吗?还是等等再说再告诉房东吧。因为一旦告诉了,找来了新房客,我们还得找临时短期住处,那就难度大多了。其实closing出意外的概率很低很低的。但我们当时对这里的什么都不很熟悉,所以担心考虑的事情就过多了点。
谢谢你看得想得那么仔细。也怪我在文中忽略了这些细节,交待不仔细,当时就怕文章太长。希望这里能回答了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