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哲理99条(4):报复之心不可有

来源: kylelong 2012-05-08 18:06:5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855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kylelong ] 在 2012-05-09 09:45:29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报复是一种野蛮的裁判、一种负面的心理。人的天性愈是趋向于它,法律和文明就愈是应当铲除它。假如由于法律无法追究一件罪行而不得已自行复仇,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要注意,你的报复如何能逃脱惩罚;对那种忘恩负义的朋友的报复,似乎是最有理由的,既然是朋友,我们就应该承受友谊,也要宽恕其过错;也有人认为,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也是正义的,其实,报复只能使你与冒犯你的人扯平。然而如果有度量宽谅别人的冒犯,就使你比冒犯者高明。这种大度容人才是君子之道。

 

历史上,许多宗教的圣者,如佛陀宽恕十恶不赦的提婆达多,耶稣宽恕出卖自己的犹大。不是他们善恶不分,好坏不明,此乃圣者的心肠,让我们看出“宽恕之美”。世仇,祸延多代,皆因彼此没有宽恕的雅量;有了宽恕,才能化解仇恨,正如春阳融化霜雪,爱语消除疑忌,何等美好!很多武侠小说中,常有武艺高强者在临终时嘱咐徒弟“不要冤冤相报”,就是要行“宽恕之美”。

 

一个念念不忘旧恶的人,他的伤口将永远难以愈合,尽管那本来还是可以痊愈的。一个人心中种下怨恨的种子,就容易萌发报复的心理;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怎么能使自己快乐呢?忘记怨恨,心胸自然就会开阔,看什么都是美好的。忘记是福,是一种境界,也是人生的一种追求。

 

光靠法律不能解决问题,心中博爱,才能化解怨恨;光凭言行不能给予德化,有了宽恕,才能感召人心。小不忍则乱大谋!人与人之间,纵有小小的嫌隙,实不足以将它扩大;如果我们的社会家庭之中,夫妻之间、朋友之间、主管部属之间、父母儿女之间、政府人民之间,大家都能心存宽恕,则一个充满“宽恕之美”的社会环境,永远是这个社会文明的象征!



请阅读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人生哲理99条(4):报复之心不可有
  • 人生哲理99条(3):宗教信仰终将统一
  • 人生哲理99条(2):超越生死才能超越现实
  • 人生哲理99条(1):真理是自身的尺度
  • 上帝的名字
  • 所有跟帖: 

    是的,那就说声让TA 见鬼去吧 -涯涯- 给 涯涯 发送悄悄话 涯涯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8/2012 postreply 18:59:01

    你说的都是一些理想主义的人生哲理。 -大臭臭- 给 大臭臭 发送悄悄话 大臭臭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9/2012 postreply 05:56:14

    “要冤冤相报”~~ -阿方- 给 阿方 发送悄悄话 阿方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9/2012 postreply 06:13:2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