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朝鲜1日宣布将再次发射卫星后,国际社会就不断对此提出了异议。美韩日政府把朝鲜的卫星发射定性为“远程火箭”或“导弹”,指责朝鲜打着发射卫星的旗号发展远程导弹,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1718号和1874号决议,是激化东北亚地区局势的“挑衅行为”。
美韩日的指责并非没有根据的空穴来风。按照联合国的相关决议,朝鲜不能进行“利用弹道导弹技术的一切发射活动”。联合国安理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起源于朝鲜在2006年和2009年不顾世界各国的反对执意进行第一和第二次核试验,激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通过这样的决议是可想而知的。
常识告诉人们,发射卫星的运载火箭从技术上说与发射远程弹道导弹是一致的。换句话说,既然能用这一运载火箭发射卫星,也就同样能发射导弹,甚至可以装载核弹头。对于这一点,朝鲜自己也十分清楚并公开承认的。在朝鲜已经进行两次核试验的情况下,人们担心朝鲜借发射卫星来发展其弹道导弹技术是完全正常的,因此要求朝鲜履行安理会的决议,停止这样的发射活动也是合情合理的。朝鲜的卫星发射受到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的限制,原因正在于此。
朝鲜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进行和平的外层空间开发是世人公认的不可剥夺的权利。目前朝鲜正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发展宇宙空间技术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完全可以理解。那些把朝鲜发射卫星的行动一股脑儿地归结为“挑衅”的言论,也有失公允。但是,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世界上如果每个国家都随心所欲地行事,全然不顾当前的局势和别人的担忧及疑虑,世界就会乱套,对自己也没有好处。所以说,朝鲜要想行使自己的权利,必须考虑到国际规则,考虑到地区局势,同时应该想方设法为自己行使权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