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皇家雇佣地方官集团管理(主要是收税)百姓。地方官集团偷偷打着皇家的旗号多收。自己多多截留。
皇家要想长久地收税,就不希望官逼民反,所以也想出办法来对地方官集团制衡。
第一是乡绅集团(他们往往自己有举人,秀才的功名,甚至是退休的高官,或者是现任高官的亲属),这些人往往是地主和商人,所以也代表了纳税人的利益)的存在,杨本人是律师。 皇家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他们以抗衡地方官的力量存在。这股力量在富庶的江南由其强盛。因为那里读书人多,中进士的相应也多。清朝114个状元,19个出自苏州府。
清朝还有一条规定,七品以上的官员必须出省为官。这样本省的地方官和该省出身的在异地(尤其是在中央)为官的之间有利益冲突。前者要尽量为皇家和自己多捞。后者不希望自己的家乡被榨干(尤其是这些人和他们的亲属都往往是有产者,不希望纳太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