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最佳辞职时机
持H1B在A公司工作,140已批,485排期快到,H1B去年七月刚延长三年。
收到B公司offer,已经将H1B相关材料发给律师。B公司用premium service。
如果B公司下周一递交LCA申请,需要一周批准,对吗?
如果LCA一周内批,B公司下下周二(周一是MLK日)递交H1B petition,需要15个日历日才能知道结果,对吗?这样大概是月底知道结果。
按上述情况,如果我想早点加入B公司,同时想给A两周交接时间,那么最佳辞职时机是什么?下面的计划哪个最好?
1. 下下周三、四,一旦律师告知H1B收条已到,马上通知A公司辞职,然后两周后到B公司上班,即1月30日。但这样做有一个风险,就是如果H1B transfer被拒,就两头不靠了。
2. 类似1,但只给A一周交接时间。这样即使H1B transfer出什么问题,考虑到已为B工作一周,这时B会负责到底吧?B对员工不错。这个计划的缺点是给A时间太少,有点伤人品。
3. 等到H1B transfer批准后再通知A,两周交接再去B。这样最稳健。但时间似乎拖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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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请教最佳辞职时机 -863211- ♂ (1355 bytes) () 01/05/2012 postreply 06: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