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很有哲理的东西, 白吃(故意)地忽略一个关键,就成了为官府的

来源: hillhawkus 2012-10-16 22:23:4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491 bytes)
回答: 中国人的理和美国人的法河里的石头12012-10-16 19:23:11

无法无天狡辩了。

法律本是由[道德][理]而来, 但一旦成为法律是要包括政府在内的人来遵守。

法律当然会过时,但在认为法律过时的[道德][理],修正法律之前,法律仍然是要遵守的。

所以,

成法不可挑战! 但法律允许修改! 在修改之前,

成法依然不可挑战!

[如果法律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合理, 我们为什么还要去遵循它?]就是白吃到混淆[理][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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