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 No cost re-fi?
这个是加州华人发明 (LA华人发明?). 做法是否合法? 不知道, 可能算擦边球.
华人做loan, 一般把1% loan origination fee 去掉. 自己的佣金低很多. 事实上破坏了行规. 但是为了生存, 可以理解.
华人为了生存,使用不当竞争手段占有市场, 客观上导致行业紊乱. 如同众所周知的中国操纵RMB汇率.
另外的例子, realtor 将部分佣金返回购房者, 这也是直接违法的 (在加州不违法). 客观上导致行业紊乱.
好在影响不大, 否则公愤.
操纵RMB汇率已经形成公愤.
本贴的目的是想说明, 不可持续的恶性竞争, 扰乱行业秩序, 可被认为 "商场公敌"(?).
早年就听说硅谷有些公司华人工程师之间竞争加班出活, 也是恶性竞争.
再举一例, 有老美realtor接受1% 佣金卖房 (i.e. 1%+3%) , 也是属于不可持续的恶性竞争. 当然不多见.
恶性竞争 不应提倡.
本贴不针对任何行业的辛勤劳动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