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是年级倒数几名之类的;而文科是年级头几名。88年高考:历史(143/150),语文(129/150),英文(1XX/150,具体数字忘了),和数学 (8X/150,具体数字忘了)进南方一所大学读经济本科。到了美国后,没办法,老公要上西北商学院,只好拿起编程书做IT。先在一家doc.com 公司 ASP (active Serve Page) ;不到半年,进 San Jose 的 Adobe做 Acrobat PDF 的 CreatePDF (web-based), 用Pearl 语言。 在Adobe里,老板,老板的老板,同事们非常有耐心,又有包容心,可我就是不喜欢这份工作。我老公打心里知道我的不开心,只是为了付他商学院的学费,以及要维持我们一家三口异地(一家三口三个地方:San Jose ,Evanston ,女儿送上海)生活而进 Adobe. 等他做完实习,手上4个offer, 另有一份兼职,立马让我辞职再转财务/金融。
回想这段经历,也真的很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