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是可以限制能够引发不可避免的不法行为(imminent lawless action)。这是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裁决厘定下来的。
美国也有共产党,他们也一样宣扬暴力颠覆美国政府。可是人家没有具体说道什么行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人参加。这在美国是受法律保护的。详细情况可以参照1957年美国最高法院在 Yates v. U.S. 的裁决。
“凤姐”的话就不同了。她的言论已经具体到什么人参加(她自己)、什么行为方式(纵火)和什么地点(移民局大楼)了,就差具体时间了。这和美共的言论,可就不一样喽。
这位孔教授说的中国更有言论自由的话都匪夷所思。真正能够引发不法行为的言论(比如说威胁对某人使用暴力)在中国没人管,而发表最重要的反思和批评政府、社会制度的言论却会身陷囹圄。中国的法律,最重要的作用不是保卫老百姓,而是保卫政权。
这位孔教授,怎么说他呢。自称孔子子孙。要知道这些姓孔的,自称孔子子孙的人是有“内孔”(或叫“真孔”)和“外孔”(或叫“伪孔”)的区别的。内 孔才是孔子的真正后人,外孔是南北朝时给孔家使唤的奴婢奴随主姓改姓孔的。五代十国的后梁时,外孔子孙里有人趁乱机会杀尽曲阜真正的孔子后人,抢了爵位。 到了后唐时,内孔一个被姥姥家藏起来的子孙孔仁玉,才长大成人,弄回了属于自己的爵位。孔府有此劫难后,从此内孔外孔不两立,那个仇大了去了。这个孔教 授,不知是内(真)孔,还是外(伪)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