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死刑是必须的,是纠正扭曲的“中华暴力文华”(续)

来源: boxhead 2011-06-09 10:43:5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807 bytes)

“死刑”最重要的一个害处:冤假错案发生具有不可回溯能力,
因为人死不能复生。
如果我们不能保证绝对的公正,就不能采用死刑。

但是目前的中国,司法独立没有,既受社会舆论,也受国家行政干预。
死刑存在的法律依据也是不完全的。

现在人已经死了,大家都消气了,才可以就事论事。

药还活的时候,我不敢说这话。但要问一下,为什么呢?

因为害怕,害怕中国的司法制度失去了民众最基本的信任。
所以,才宁可相信社会公众舆论。
司法腐败加上民众的“报仇”文化,是很难实现废除死刑的。

但是,废除死刑是国家走向世界现代司法标准接轨,
可以看看,我们国家的死刑率实在是太高了,位于世界第一位。
55%的死刑是在中国执行的。

经济犯罪也用死刑,非常难理解,
工程责任事故也用死刑,更是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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