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理论中的人
用“十年磨一剑”形容马克思恰如其分。
家里有燕妮料理,家外有恩格斯等时常接济,尽管唯一的儿子因营养不良而病死,但马克思还是活到了50好几,死前十年如一日,坐在大英博物馆的阅览室中博览群书,不光抄这看那,而且深有所获,最终推陈出新。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人,事实上分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自然人或者说生物人。
这主要反映在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等著述中。马克思研究自然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证“劳动创造了人”这一基本命题。
第二个层次是经济人,即人是由其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人。在马克思的眼中,经济人只有三个:雇佣劳动者、小业主、资本家。
第三个层次是阶级人。因为经济人当中的雇佣劳动者是一无所有的无产者,所以是被剥削阶级;小业主没有脱离生产过程之前,既剥削别人也苛待自己;只有资本家能够脱离生产过程,不劳而获,所以是万恶的资产阶级。
第四个层次是社会人。劳动创造了人类之后,人便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了,所以,人总是社会的人,社会应该是人的社会。剥削者和被剥削者都是“人的异化”的产物,异化的动因是“剩余价值”,“异化”的基础是私有制条件下的“异化劳动”,所以,为了实现人的复归,即让人称之人,让人成为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人,必须消灭“异化劳动”,消灭异化劳动的基础——私有制,消灭剩余价值,消灭与剩余价值紧密相连的商品经济。为了发动被剥削者“群起”打倒剥削者,马克思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口号:“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上述这一串关于“人”的逻辑与判断,本质上就是马克思理论的立足点。
问题是,马克思理论中的“人”,主要是马克思主观愿望中的人,主要是局限于“经济人”和“阶级人”的人,所以只是“三种人”——资本家、小业主、无产者。由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推导出来的结论,是不适用于“社会的人”的。社会的人,远不是由上述“三种人”组成的。首先,马克思本人就不属于上述“三种人”,更何况统治者们、社会精英们、军警宪特们、地痞流氓们?
不仅马克思可以预见什么欧洲1848年革命和巴黎公社,当年随便哪个稍微有点政治头脑的人都会感觉到革命的来临。马克思的伟大,主要伟大在《资本论》,而不是对当年革命的某些具体判断。
然而,马克思《资本论》的推理同样存在严重缺陷。这将是本文下次重点谈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