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案例是所有法学院的学生都必须了解的。一位老太太在火车站搭火车,结果被一个人撞到了。后来送到医院之后,行动不便。最后决定控告那个撞她的人。案子是成立的,而且还得到赔偿。所以,我们无论如何,在何地,千万注意不要碰到别人。我想美国人,从您身边擦过,总要打个招呼,多少有点道理。多少有点提醒您的意思。美国这个国家的法律是不成文法律。只要案子成立,就有陪审团员来决定。然后法官判刑。所以,有罪与否,就看陪审团了。下次写写我参加陪审团的经历。
回复:美國最荒誕法律訴訟ª凷tella, 天理何在?!~~
本文内容已被 [ yijibang ] 在 2011-04-26 21:58:40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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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读到大哥做陪审团的经历!~ -九月豆- ♀ (0 bytes) () 04/27/2011 postreply 04: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