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末一位小朋友,马上要念完了,需要临时找个地方住几个月等到写完论文。搬到我这儿,倒也没什末是非。穷人家的孩子,也没有车,所以时不时地我还带他去买些吃的。
二月份本来该走的没走了,钱也没交(有押金)。到了三月,我跟他说,你什末时候走,给我个电话,我给你按天结一下帐就是了(本来都是按月的,又不是开旅馆)。结果前两天到那房子里,其他学生说他已经走了。打他的手机发现已经被掐了。估计已经海龟了。
当然,这几百块钱对他可能比对我重要的多。让我失望的事,堂堂男子汉,大学也念了,研究生也念了,就这末没担待。旧时代,拾煤核的穷孩子干了丢人的事回家,老妈还会教训说,人穷志不能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