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也好同居也好都是你们两个人的事,千金难买你们愿意,话又说回来

来源: 罂粟花 2010-10-19 08:44:1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65 bytes)
回答: 未婚同居将越来越变为常态。遍野无尘2010-10-18 21:10:00

如果一方不愿意呢?爱到什么都可以舍弃唯独独善其身不可以?:)

婚姻更多的是一种名份,同居的情人可以无数,夫妻只能唯一,如果你愿意是1/N,尽管同居好了:)

所有跟帖: 

弄拧了,同居不婚不是群居不婚, -黑衣女侠- 给 黑衣女侠 发送悄悄话 黑衣女侠 的博客首页 (113 bytes) () 10/19/2010 postreply 09:05:20

不如婚前协议,不就是个财产分配吗 -罂粟花- 给 罂粟花 发送悄悄话 (43 bytes) () 10/19/2010 postreply 09:09:20

大部分中国人的观念里还没有婚前协议的意识 -黑衣女侠- 给 黑衣女侠 发送悄悄话 黑衣女侠 的博客首页 (40 bytes) () 10/19/2010 postreply 09:19:28

顶!林青霞不能和秦汉白头偕老,巩俐离开张艺谋另嫁,没有那纸是主要原因吧。 -路璐- 给 路璐 发送悄悄话 路璐 的博客首页 (54 bytes) () 10/19/2010 postreply 09:20:36

林青霞和秦汉是十分之般配的。她最后势利地嫁了个丑八怪亿万富翁。他事实上还对她不忠, -华灜- 给 华灜 发送悄悄话 华灜 的博客首页 (313 bytes) () 10/19/2010 postreply 17: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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