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 被杀的人被称为暴徒,他们也许是暴徒也许不是,但他们永远没有申辩的机会,因为他们已经成为敏感词。 被杀者的仇恨和旁观者的恐惧永远不会被淹没。
一个国家 被杀的人有权申诉,有舆论声援或者反对, 最后在国家和被杀的人之间,达到某种妥协, 达到了某种社会共识。 往往一个特殊事件会推动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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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的案子和Bradley Manning的案子也是一样。
Bradley Manning的案子, 他的所有正面的,和负面的东西,有打击他,也会有支持他的人,这种纷争将是公开的。如果你同情他, 你可以在此公开声援他,http://www.bradleymanning.org/
如果打击此人,代表军方利益。 你同样可以因为你的良心声援他,你不会因为表达你的良心而被美国政府判为犯罪!不同意见的纷争妥协的结果,我相信最终会,在泄密和正义之间,如何取舍达到共识。
刘的被判在中国公开了吗? 有几个人知道? 为什么被判在中国公开了吗? 他的罪证08宪章公开了吗? 谁能在中国公开声援刘晓波? 你指望判刘能达到社会各种意见的共识吗?
这就是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