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扁律師鄭文龍還當庭抱怨,他沒有充分的時間可以閱卷,而且每次律見陳水扁只有30分鐘,直指法官抹煞了律師辯護的權利,對此,審判長蔡守訓當場給予駁斥,蔡守訓表示,你們律師在去年97年12月24日,就已經申請閱卷,到現在已經3個多星期,我實在無法理解,你們為什麼到現在都無法閱卷完畢。
蔡守訓還說,在今年1月的時候,台北看守所就曾經發函台北地方法院,明確陳述,陳水扁從去年97年12月30日,進入台北看守所之後,每次鄭文龍律見,都沒有時間限制,而且還特別註明,鄭文龍每次對外抱怨只有30分鐘的律見時間,都不是事實。審判長此話一出,讓庭上的人一陣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