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是中国或中共其实不是想搞法制。而是是用这个西方的东西来装扮中国,让世人能在文明社会中更能被接受。
法律是西方对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之一。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法律。中国人的法律概念的最高理想就是铁面无私的包公。
法律是人们对其在社会交往中行为的约束。是和民主密切相关的。
公民选举(民主)国会制定法律:立法;
公民选举(民主)行政长官执行法律:执法;
法院独立于国会和行政解释法律:释法;
三者在新闻独立(民主)的社会中,被社会监督。法院的裁决是真正有有效的。
在这样的法制国家,犯法必纠已成为不以”人的“意识而转移的事。如想领教真正的法律,本人建议你上网阅读一下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些重要裁决。
在中国,立法,执法,释法集中共与一身:
立法 : 中共自己立法,如“泄露国家机密罪”;
执法 : 因人不同,可以执行,可以不执行;
释法 : 我让你怎么解释你就怎么解释,没我的指示,你不要解释任何东西;
上访现象就是中国无法的有力证据。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给人提供一个讲理,寻求公平的地方。
如果用法律深究,中共政权可能都不和法律。所以听中共讲法制,可别太认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