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订立财产来源不明罪,凡是政府官员,只要你不能解释你财产的来龙去脉,一律视同贪污。
香港的廉政公署,就是有这法律,才能真正办事。政府官员能廉洁,也是靠这法律在把关。而新加坡也有这法律,政府官员的清廉是全世界前茅。
中国要整顿贪污,光靠公开政府官员财产收入是不够的。因为没有法条去惩治,贪污官员一样逍遥法外。被公开,顶多面子上挂不著罢了。
中国为什麽不能订立财产来源不明罪?因为一但订立了,高官个个没好日子过。这也就是用一个不痛不痒的方法来掩饰自己的无能为力 - 财产收入公开。
有时,我真怀疑中国肃贪的决心。
香港的廉政公署,就是有这法律,才能真正办事。政府官员能廉洁,也是靠这法律在把关。而新加坡也有这法律,政府官员的清廉是全世界前茅。
中国要整顿贪污,光靠公开政府官员财产收入是不够的。因为没有法条去惩治,贪污官员一样逍遥法外。被公开,顶多面子上挂不著罢了。
中国为什麽不能订立财产来源不明罪?因为一但订立了,高官个个没好日子过。这也就是用一个不痛不痒的方法来掩饰自己的无能为力 - 财产收入公开。
有时,我真怀疑中国肃贪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