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民族在法律面前平等,取消“两宽一少”的自杀自虐的违法的民族政策
3.对重新界定的真正的少数民族在就业和就学上根据特别的少数民族法,给与一定的优待,但是必须是在特别法案的框架内,不可是某个领导人的一句话或者所谓从大局出发的什么中央政策!
4.大力培养主流的大汉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种族优越感
5.取消对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优待。但是,如果少数民族和汉族通婚,只要孩子声明是汉族,并使用汉族的姓名,则可以多生!
6.取消民族学校和民族语言的教育以及所有民族语言的电视广播传媒,一律使用汉语教学和进行媒体活动。对于50岁以下的少数民族,可以由政府免费开办汉语普通话补习学校,强制学习普通话
这样的民族体系才使中国的希望,其最终目的是要弱化直到同化所有少数民族,因为理想的易于管制的国家应该是像德国和日本那样的(准)单一民族国家。一个国家,一个主流民族,一个官方语言,一种主流文化,才是长治久安的保障。
这也是从西方的民族处理手法中借鉴而来。当然,西方在处理具体的民族问题时,常常受到左派的软弱绥靖主义的干扰,比如对穆斯林过于软弱等,导致了今天在某些国家少数民族过多的问题。但是,公平的说,这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民族政策或政治制度,至少西方的民族政策没有让主流民族普遍感到受到了屈辱和被反歧视。不信,大多数在西方的少数民族移民的地位都比不上主流民族的白人,不就是事实吗?那种借口一定要走出一条自己的十全十美的道路的说法,不过是为了固步自封拒不改革作借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