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权罢免官员:反腐败和民主的必要条件

来源: 问老天 2009-03-23 10:25:3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084 bytes)

《On Socialistic Society》摘录,
出自勿食我黍“反右、文革根源大揭密 -- 57-68年, 惨烈的阶级大博杀”

毛泽东“提倡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作为群众表达自身意见的方式。”“发明了群众造反夺权的方式,让群众有了打倒“走资派”的办法。”

“80年邓小平执政后,...,取消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把造反派也都判了罪,关进了监狱里,造反当然也是被禁止了。”

“文革结束30多年来,在经济建设方面,中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可是官员的腐化堕落也在这30年里发展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其中原因,最根本的就是取消了群众造反夺权的权力。造反夺权给社会造成破坏,就应该设法规范其行为,但不能剥夺群众造反夺权的权力。”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实际上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已经在网络上复活。中国官僚阶级虽然控制着电视广播报刊书籍等主流媒体,并对互联网采取了各种监控手段,仍然不能阻止人民群众在网上表达自己的意愿。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中国的群众阶级实际上已经开始能够与官员阶级在舆论上对抗。但中国的群众阶级还没有得到平等地参加权力之争的权力。”

“谈到监督,人们现在实际上都意识到中国的制度里缺少对官员的监督。加强民主监督喊了很多年,可是效果甚微。这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没有打倒官员的权力,或者说没有弹劾官员的权力。各种事实表明,文革时提倡的民众可以打倒官僚的造反运动更有利于对官员的监督。什么是监督?监督就是不允许其犯错误。犯了错误就要受到惩罚。如果惩罚无关痛痒,那么监督肯定就不会有什么效果。对官员来说,什么样的惩罚是有效的呢?罢官就是最有效的。因此,要想让群众的监督有效,就必须让群众拥有罢免官员的权力。”

“毛泽东提倡的大民主和群众造反,确实是制衡官员权力、防止官员腐化堕落、铲除贪官污吏的有力措施。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群众就应该有造反的权力。对于群众造反,应该做的是制定规章将其制度化并防止过激引发破坏,而不是禁止。邓小平禁止造反以后,那些走资派,现在已经在全体官僚中积累到了四处泛滥的程度。贪官和群众的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激烈。如果哪一天,全体群众和全体官僚开始斗争,那么中国就会发生一场革命。不是“文化大革命”,而是真正的革命,整个官僚阶级都将被打倒,但整个社会也必然将受到严重破坏。要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健康稳定地发展,就应该在这些贪官出现的时候就把他们拉下来,出来一个拉下来一个,不能让他们积累起来。

造反有理!! 革命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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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偷着笑 -过帆- 给 过帆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09 postreply 14: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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