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打黑,在全国范围乃至世界范围都引起了巨大反响。
但是,我们凡事都要有个度,有个规矩。
作为一个有着八十年风雨经历,把国家的统一安定和民族的团结
作为自己最高利益的执政党,在整治腐败,打击黑社会势力的时候,
不能再犯历史的错误,也就是说不能为了争取民心民意,
而操之过急,甚至借用践踏法制建设的成果和得之不易的人权状况。
我们在这里,说说海外华人的看法。正是因为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
可能会更加公正点。
第一,长官意志加急风暴雨的群众运动,是阶级斗争的意识残余。
这是同民主,和谐,法制的开明政治相背离的。
第二,我们必须认识到,制度的不完善才是导致产生腐败的根源,
追究个人的责任是远远没有进行政治民主化的改革,政务公开化的
重要性大。
第三,底层民众在改革过程中形成弱势群体,对腐败现象的仇恨很容易被
舆论(特别是被地方官员控制的)煽动,这也许代表了民意,但不是全部
的民意,更不能代表公正的社会良知。
第四,人人自危,人人过关的红色恐怖气氛,极度容易产生新的
地区官僚主义:集权! 所以,民主政治和社会的监督体系才是最重要的。
为了整治腐败,葬送了依法治国,安定团结,继续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
大好局面,是因噎废食。
第五,我们要尊重所有在押人员的人权,不管他们是黑社会分子也好,
还是贪污腐败分子也好,首先是普通的人。
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审理辩护判决,保证社会的法制体系正常运作才能得
长治久安。否则,就是图一时之痛快,甚至是误杀误判,制造冤假错案。
法律上说,我们如果用了非法的刑讯逼供,所有的证据都是无效的,
包括收集到的铁证:赃款。
第六,现在有一种误解趋势,只要有一定规模的民运企业同官方有违法的勾结,就
断定为黑社会势力,然后在审判中就先入为主,难免不带成见。
要看到,我们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很多就是政策法律不完善的,
很多企业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向政府机关人员上供是被迫的。
最后一条,杀人要少,尽量的少。
死刑是该废除的,特别是对经济领域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