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就看见一小伙子紧一不慢一不打她身边走着,瞧着他那雄纠纠武夫般的步态,韵岚立即就任出来是他,夜色中眼睛一亮,心头一个激灵,也不知怎么回事,就觉得脸上有点发烫。
“嗨,你!”那人仍旧马不停蹄往前赶。韵岚这时才发现,自己还根本不知道人家叫甚名谁,心头一急,急中生智,“嗨,第一!”他自称拳脚第一,不妨就叫他‘第一’。
那人还果真就收住脚步,扭过头看着她。果不其然,真就是那玩拳舞剑高手!姑娘心头一阵窃喜。
“说我呐?”他一个大步就跨到韵岚身边。“你好,这几天没见你打拳了。”
“瞧你都淋湿了,还不快钻到我雨伞下面来,”一面说一面把雨伞调个手,往斜里张扬一些,给他留个遮雨的位置。小伙子刚刚把脑袋探进伞下,韵岚就猛可地将伞沿下压,生逼着不可一世的年轻人弯腰弓膝,一面还抬头冲她做个鬼脸。姑娘乐得‘咯咯’好一串脆生生的笑,腰儿也佝了下去,伞沿直压得小伙子更低一头。
小伙子左胳膊下夹着一本打成卷儿的杂志。只见他手脚麻利地右手抽出杂志,顺势用杂志卷冲韵岚咯吱窝一顶,一股力道直堪堪逼着笑不拢嘴的韵岚不由自主地挺直起腰身来。两人肩并肩挨得紧紧的,相互都能感受到对方的体温,嗅到对方身上的青春气息。
姑娘真有点不好意思。同一青春男子这么相依相近耳鬓厮磨,平生还是头一回,芳心一时不能自已,不自觉的就放慢了脚步。小伙子摸一摸脸,手一扬摔出一串水珠,没来得及说上话,只得和着姑娘的脚步且走且停。
“听,流水的声音!”姑娘在路边小溪处收住脚。小溪刚注入秋水,汨汨流淌着,声音是那么纯净绵和沁人心田。两人枯立在秋雨里,什么也不说,眼前,夜色下雾霭凝重蓊郁湿气袭人;身后,路人行色匆匆脚步纛纛。
回校的路上,他们俩没打破这秋夜的沉静,谁也没先开口说话。他把她送到女生寝室前,刚抽身要走,她轻轻拉住他的衣角,打口袋里掏出一方粉色的手帕,先在他那宽挺的额头轻轻擦拭了一两下,然后悄没声的将手帕塞进那杂志卷筒里,抿嘴甜甜的‘咯咯’一笑,笑声里又把雨伞架到他的肩头上。也不理会人家是否领她这份情接受她的雨伞,更不理会小伙子是否伸手握住雨伞,自顾自转身就进了寝室楼,身后撒下一长串‘咯咯’娇笑声。
韵岚从甜美的回忆中醒过神来,抬头看看门边的挂钟,朋友还有一个多小时才能到。拉开身边的抽屉抽出不锈钢长柄勺,动作轻灵敏捷地将慢锅里炖着的老母鸡翻个身。这只芦花鸡都快四岁了,这几年全家不知吃了它下的多少蛋。还腌制了好多咸蛋,早早晚晚的,老人们就爱咸蛋就稀饭。贵客自远方来,老爸立意要上一道鲜菇炖老母鸡。可怜的芦花鸡,生前劳苦功高,一朝就成了盘中餐,身后芳香养人,可不,锅盖一揭开,那扑鼻的香气立时弥漫整个厨房,真让人垂涎欲滴。韵岚顺手打一个紫釉磁坛里掏出八个咸蛋,放在小蒸锅里添上水坐在灶台上,‘啪啪’两下打着火。看着蒸锅里的咸蛋,韵岚不由得又回忆起那个肚里咸心头甜的傍晚来。
那回,晚饭时食堂卖咸蛋,韵岚觉得好玩,出手就买了四只,放在搪瓷盘里‘晃儿晃儿’的,听着响声蛮诱人的。迟到的同学便没有了她那番情致,很多人排了一大截队,却连一片咸蛋壳也没捞着,一个个悻悻的转身去别的窗口,去买黄瓜烧肥猪肉皮之类,看上去就让人倒胃口。悻悻的食客中就有悻悻的他。
一眼看见姑娘就站在他前头不远的门边,刻意把咸蛋摇晃得声音老响。小伙子倒也知趣,三脚并成两步赶上前,咂巴的嘴光是傻笑,然后便一声不吭地捧着饭碗尾着韵岚,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食堂来到运动场上。一人碗头两只咸蛋,在看台后的草坡上坐下来。认真说起来,那回该是他们第一次非正式的约会,而正是那次约会,概括性地为他俩这十数年的夫妻生活拉开了序幕。那顿晚饭他们吃了足足六个小时,要不是耽心晚自习熄灯后回寝室得与门房多费口舌,晚饭时间也许还要拉长。
“都吃了我两只咸蛋了,应该告诉我你的尊姓大名了吧。”韵岚细声细语地问。这也是姑娘心思缜密之处。其实,尽管学校大学生多,但具体到寻找一个会玩拳舞剑到炉火纯青田地的这么个男同学,却也并非难事。根据他喜欢吟诗说话文绉绉的特点,韵岚到文东楼一打听,满心喜欢,一路步履轻盈,脚踏得胜鼓点满载而归:
陆逸卿,北京人,父母亲大学教书;中文系三年级学生,善太极剑术书法绘画,工古文,校园诗人。
见小伙子还在磨蹭,仿佛不乐意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姑娘不耐烦地伸出胳膊肘捅了下他。小伙子闪身一让,把身边的搪瓷缸碰翻,一路‘叮咚’作响滚下小土坡。韵岚笑的前仰后合的。
小伙子三脚两步赶过去拾起搪瓷缸,伸手把里面的咸蛋壳和草叶捋干净,一面‘蹭蹭蹭’大步流星上得土坡,一面开口回话:
“我名字叫村夫。一介村夫,简单易记,包管你过目不忘永远记得。”
“哈,原来你就是那大名鼎鼎的诗人村夫!如雷贯耳久仰久仰!”只知道中文系出了个学生诗人,在《诗刊》和其他好几家颇有影响的大刊物上接连发表诗作,女生们晚自习后在宿舍里经常谈论着他,交口称赞称羡不已,景仰之情溢于言表,没想到此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韵岚一反常态,全没了青春女子的收敛与矜持,激动不已地抓住诗人的胳膊,又觉得过于失态,脸上一红,随即松开手,立起身来,清了清嗓子,双手朝后一背,丰满的前胸微微挺起,用她那甜美柔和的声音抑扬顿挫地朗诵起来:
“风也醉
临风先醉 红趣俏拥群山翠
薄雾清远 长亭路迴
举步醒了秋徽……”
逸卿随声站了起来,接了下半阕:
“……趁性高歌起 声惊晨霜碎
携子成对 天涯浪迹何处泪 ”
“真是太美了!”韵岚动情地连声叫好。
“这是我最近刚发表的习作。难为你都能一字不落地背颂下来。是诗美?还是你――我朗诵的美?还是那帧配诗的摄影照片美?”逸卿虽是文科生,说起话来,却总是象理科生那般刻板抠字眼。
“都美!那照片上的枫叶,红透了半边天,左上角青山叠翠,右边的白云薄雾飘逸,配之古亭芳草曲径。那画面,本身就是一首色彩艳丽斑斓自然丰美的诗。是你的摄影大作?”姑娘忘情的一咏三叹着,同时又不免好奇地发问。
“是ZT(转载)朋友的。你能谈谈你对这几行长短句的感触吗?”
“全诗五行,就其意蕴来剖析,呈‘U’字形。前两行是写景,也是点题――秋风之下,诗人先自醉了。第三行看似谷底,其实意蕴极深:秋姑娘的韵律是那么的和谐恬静,诗人唯恐抬步惊醒了秋美人。最后两行且高且壮――美人已醒,诗人何兴由之,引吭高歌,声震四合八荒。最后一行之中,‘子’者,‘美人’也。‘携子之手,与子谐老’。诗人立意与秋美人一道,浪迹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