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笔兄好文。立意赞同,唯一个反驳的论据值得商榷:)
本文内容已被 [ 有言 ] 在 2008-12-06 09:00:27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李大钊不是最后被害了吗?“,这个不大妥当,也很难说明您的论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也许是我没有理解好,不当希谅。周末愉快:)
所有跟帖:
• 大胆回一句:没人找渣争吵,谁来管闲事呢? -挥一挥手- ♀ (0 bytes) () 12/06/2008 postreply 09: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