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悲鸣
台湾大选导致陈水扁上台,把政治经济搞得一团糟。但毕竟台湾已是法制社会,还能通过大选把局势扳回来。陈水扁借当总统之机贪污国务机要费,因有总统刑事赦免权,尽管百万红衫军示威,还是无法让他下台。可他下台后却逃不脱刑事追究。
台湾的民主是经过日据和两蒋近百年(1896-1988)用杀人立威建立起来的法制系统内,合法地进行的。
中国大陆无法民主是因为没有法制。一旦民主,便是暴民运动。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的“痞子运动”“好得很”开此恶例先河。到了文革,他又先行“砸烂公检法”来发动群众协助他搞党内权力斗争,从此立了个民主的反面样板。只要暴民一闹事,便自称民主。后来的“四五”、“六四”都是如此。
“六四”后台湾也效法曾搞了个占领广场的反黑金政治的学生运动。但一到警方出示“违法”黄牌警告,便自行解散了。去年百万红衫军有足够的理由与合法性,但也是和平示威,适可而止。哪有象六四学生私占公共场地,非法割据那样,不逼到武装驱逐,绝不罢休。
胡平也介绍过“宁可有秩序无自由,也不要有自由无秩序”。宁要法制下的专制,也不要无法无天的民主,这是我与民运的根本分歧所在。王丹说民主立法,这和郑义说的“自行立法,自行执法”一样,等于自认非法。因为法律是有客观累积性的,不能靠群众运动一哄而定,更不能自行制定。
西方国家两千年前就是先专制,再立法,后民主。但仍阻挡不住暴民运动一哄而起,最后不得不进入父子相传的世袭专制以确保法制。直到近代,才又一步步从法制下抠出民主。这过程走了三四百年。
中国大陆要想民主,必须先行严肃法制。等老百姓确认了走司法,而非革命之路,来解决社会民生矛盾,然后才能从法制下一点一点地抠民主。这是不二法门。凡要直接就搞民主的,都有文革造反派背景和“四五”与“六四”的不法前科。
马英九是法务部长出身,却深怀大陆六四平反情结。这是要不得的。
宁可台湾不回归,也不能平反“六四”。
这是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