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文 和谐政体的自然逻辑基础简谈

来源: marketreflections 2008-12-31 05:49:4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33961 bytes)
和谐政体的自然逻辑基础简谈
——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到伏羲



内容摘要:本文以作用量、广义协变原理为物理基础,以群论为数学基础,以易经为哲学基础,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对国家的本性做了简单的探讨。在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太极易道——群逻辑面前,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也不过如此,国家的真正本质得以清晰呈现,最后对马克思思想做了简单的探讨。在这里人文与自然、精神(理想)与物质(现实)、民(被统治者)与官(统治者)、民主与科学(德、赛二先生)将彻底和谐共荣,生生不息、永续和平的天地自然之易道将呈现在我们面前。

关键词:形式逻辑、辩证逻辑、群逻辑、排中律、对立统一、相生相克

引言

人类社会已经走过数千年的发展历程,如何才能使一个家庭、族群或者部落、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生活得更好?如何才能使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万物之间和谐相处?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却一直是先贤及当今有识之士们思考的重要课题。从老子的道法自然、孔子的大同世界到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孙中山的三民民主主义,从柏拉图的哲人王《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到孟德斯鸠《法的精神》、卢梭《社会契约论》、洛克的《政府论》等理论,众多先辈竭尽殚智勾画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社会,以至有西方社会引以为豪的民主共和制,但正如美国国父华盛顿所言:“我的目的是让公众的利益得到满足,是让民众的正义得到伸张,所以我既不想被误解为专制者,也不想碌碌无为。党派人士的心中没有这样的信念,他们要做的是攻击别人,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我要说的是他们的做法是可悲的,也是危险的。”用孔子的话说就是朋党为奸或朋党群私与异党相争,这种情形在当今国际政坛相当突出,说明多党制也有先天不足之处。一党制也可以说是一党专政,如果朋党为忠,还差强人意,但如果没有分权制衡的强力监督及制约,以至朋党为奸,则比之多党制就等而下之了。二十世纪,人类社会不仅经历了惨痛的世界大战,使人类文明遭受前所未有的巨大打击。更经历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政治道路的较量与实践,通过和平演变,好象民主道路略胜一筹,但市场经济为我所用,专制集权照样生存。当今之世,不同阵营的武力角逐已到极至的相持阶段,可以相互毁灭,于是各持己见的政治信念纷纷妥协于现实的经济利益当中,人类对于政治信仰、共同价值的追求陷入迷茫,所以走什么样的路?还是有待探讨的话题,套用别人的话说就是:我们还得仰望星空!不过或许你看了下面的讨论会有茅塞顿开、勿望星空之感。

关于逻辑思维与政体联系的简单探讨

众所周知,在西方文明史中,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两种思维方法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形式逻辑的创立者是亚里士多德,其以公理化为基础,建立的形式逻辑体系从方法论(工具论)的角度,为西方探索自然与人文揭开崭新篇章。排中律、同一律、矛盾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逻辑公理,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段式演绎推理方式成为形式逻辑的标准范式,比如凡是人都是要死的(大前提),张三李四是人(小前提),张三李四肯定是要死的(结论)。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使以公理化为基础的形式逻辑在数学中系统化,以至二十世纪初在数学界产生了以罗素为主的逻辑主义、以希尔伯特为主的形式主义学派。在物理学中我们知道有许多假设,其实种种假设就相当于逻辑公理,从各种逻辑公理又可以推演出各种物理理论,比如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就是以相对性原理——所有物理定律在一切惯性参考系中的形式相同,光速不变原理——真空中的光速在所有惯性系中都相同,并与光源及观察者的运动无关两条基本假设为基础的。可以看出形式逻辑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它与人文科学中的政治体制——政体有关系吗?有,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是古希腊第一部全面、系统的论述政治问题的著作,亚里士多德根据他和他的学生对希腊158个城邦政治法律的调查结果写成,书中讨论十分广泛,涉及国家(城邦)的目的、起源、产生、衰败及保全的原因,政体的分类、变革和维持,理想城邦及其建立,公民的教育等。但我认为其并未把握国家(城邦)的根本性质,其对西方民主政体建立的影响还不如其形式逻辑思维方法的影响深刻。我们知道在西方政治发展史中,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洛克的《政府论》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它为西方民主国家的建立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天赋人权的平等性、主权在民、立法权至上、分权制衡等基本原则成为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西方民主政体的建立也就顺理成章——宪政、三权分立、多党制、议会制,宪政所体现的就是天赋人权的平等性、主权在民、立法权至上,三权分立、多党制、议会制所体现的就是分权制衡。所以事实上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洛克的《政府论》相当于逻辑公理,天赋人权的平等性、主权在民、立法权至上、分权制衡等基本原则也就是由逻辑公理推导出的基本原理,从基本原理推导出宪政、三权分立、多党制、议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虽然与标准的三段式演绎有所区别(在中间小前提方面),但其三段式演绎推理相当明显,国家公理——基本原理——民主政体。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思维方法的确不错,它对西方的文明史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哲学都有它深深的足迹,但是它并非完美无缺。排中律在数学中的广泛应用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希尔伯特说过:“禁止数学家用排中律就像禁止天文学家用望远镜或拳师用拳一样”,排中律可以说是形式逻辑的真正基础。但数学中的各种悖论,尤其是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给形式逻辑以重大打击,他证明了“任何形式化的逻辑系统内部包含着在系统内不可证明的真命题”。所以排中律非此即彼、非真即假的确定性思维方式把现实的形象的相对的事物绝对化,它是西方思维单一性,只知道静态分割忘却动态组合变化的根本原因,形式逻辑不可能把握了根本的自然与人文规律。

早在哥德尔一百多年前,黑格尔就从哲学的角度发现了形式逻辑有问题。亚里士多德虽然致力于将西方的努斯精神(体现为能动的自我否定的超越性自由、民主、德先生)与逻各斯精神(体现为反思方法的规范性逻辑、科学、赛先生)融合在一起(邓晓芒《黑格尔辩证法讲演录》,但显然形式逻辑没有做到这一点,它是确定的、僵硬的、不完备的。同样,做为亚里士多德老师的柏拉图有一个形而上学的理念论,即柏拉图认为客观的精神性理念是世界的本质与本原,但黑格尔认为他的理念是抽象、孤立、静止的万事万物的原型和蓝本。黑格尔要对它们都有所发展,当然是从哲学思辩角度,他要把能动的努斯精神渗透到逻各斯之中,即“使逻辑的枯骨通过精神活起来”,于是辩证逻辑产生了。辩证逻辑就是将西方的辩证法与形式逻辑结合在一起,否定之否定、质变量变、对立统一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三大定律。黑格尔的辩证法使正和反对立面在合题的范畴中获得统一,提出辩证法的正——反——合三段式形式逻辑规律,并认为合题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它是单一的东西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其绝对理念(精神、事物)的具体发展过程是:一开始矛盾还潜在着,概念还处于自身同一的肯定状态,这是“正”;由于其内部包含着自己的对立面,因而发生对前一段概念的否定,这时矛盾暴露了,是谓“反” 又叫做“异化”;“正”与“反”把概念中潜在的对立因素展开了,双方处于斗争状态,由于各自坚执一面,都有片面性,于是概念发展进入第三阶段“合”,即对正、反两阶段的片面性予以否定,也即否定之否定。这种否定是积极的,只否定其片面性和消极方面,而保存其合理性与积极方面,又叫做“杨弃”。其(事物、理念)内在矛盾和否定性推动着绝对理念不断一分为二,不断变化、发展。事实上矛盾是黑格尔辩证逻辑的基础,否定性(斗争)是辩证逻辑的灵魂,矛盾的对立转化、量变质变是辩证逻辑的过程,矛盾的最后统一是辩证逻辑的结果。所以黑格尔指出事物发展的本质就是矛盾。他说: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一切事物“自身运动的灵魂”,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动力”,至此黑格尔认为他的辩证逻辑才是高级的思维方式。的确,黑格尔通过“否定”把能动的努斯精神渗透到逻各斯之中,也认识到世界(绝对理念)处于无止境的永恒运动和变化发展之中。但是,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正——反——合三段式形式逻辑方法与过程,使人们很难理解,什么“单一的东西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究竟是一个东西分为二个东西——矛与盾?还是一个东西的自相矛盾?一个东西为什么会分为两个东西呢?一个东西又为什么会自相矛盾呢?黑格尔没有说清楚,也说不清楚。不管否定还是否定之否定,都是一个变字(变化),而且在斗争中变。一个事物的本质会变吗?黑格尔认为会的,因为有质变量变,说明黑格尔根本没有看到任何事物都有固有不变的性质(本质——作用量),如果对立或对立面是两个东西——矛与盾,又如何统一起来呢?如果是两个矛或两个盾,我们可以用一般的加法统一起来,一加一等于二嘛!但矛和盾是不同的东西,如何统一?最多你可以说一个矛加一个盾等于两件兵器而已,只能在另外一个范畴(概念)——兵器中得到统一。什么对立面都有消极和积极的因素,何为消极、何为积极?有什么标准,谁说了算事?又有什么相互转化,是矛转化(变)成盾还是盾转化(变)成矛?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从来就没有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说透彻我们身边(现实生活)那怕是一件事情,究竟是思辩哲学还是诡辩哲学?以至于黑格尔所谓的“高级思维方式”几乎没有与自然科学中的数学或物理发生一点关系,数学家或物理学家这么聪明的人都懂不起,何况常人,其与形式逻辑对自然科学的影响可以说是天壤之别。黑格尔虽然也写了表达其国家观和伦理观的《法哲学原理》,宣称“君主立宪是最高的、最完善的政体”,但其对西方民主政体的建立没什么实质影响。辩证逻辑与政体的联系有一个中间人——马克思,马克思是黑格尔辩证逻辑思维方法的忠实继承者,虽然黑格尔是唯心的绝对理念(精神),马克思是唯物的客观规律(物质),但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人性劳动观都是彻头彻尾的黑格尔思想的延续与发展,尽管马克思以批判家、创新者的面目出现——唯物辩证法,其实只不过将唯心的绝对理念(精神)换成了唯物的客观规律(物质)而已。我们知道马克思理论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理论,当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政体的根本基础,所以黑格尔辩证逻辑思维方法对社会主义国家政体的建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在二十世纪政治舞台的表演已经谢幕,用马克思的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前苏联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瓦解已经说明了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理论的较量,事实上是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思维方法与黑格尔辩证逻辑思维方法的较量,通过二十世纪的社会实践,显然辩证逻辑较形式逻辑差得多。黑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及其师柏拉图的发展显然出现了问题,矛盾真的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真的是一切事物“自身运动的灵魂”?真的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动力”吗?我认为不是,如果是,我们人类社会、整个自然界将处于永恒的矛盾争斗之中,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和谐可言,所以黑格尔虽然打破了长期以来形而上学对人类思想的禁铟和统治,但又将人类带入更加黑暗的无止境的矛盾斗争当中。黑格尔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不管从逻辑的基础——矛盾,还是逻辑的过程——否定之否定的斗争、对立转化的质变量变上讲,根本不是什么高级的思维方法,较之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差得远,与自然科学一点关系都没有,哪里有什么科学性可言!更不可能把握了根本的自然与人文规律。

形式逻辑有问题,辩证逻辑的问题还更大,人类的希望究竟在哪里?阿拉伯人有一句名言:“希腊人只有一只眼睛,惟有中国人才有两只眼睛”,所以希望在中国,在于中国有一部道法自然,弥伦天、地、人之道的易经。易经是中华民族的自然与人文始祖——庖牺氏(伏羲、佛羲),仰观于天文、俯察于地理的结果,其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就是用的群逻辑思维方法,群是当今数学中的群论,它是一种抽象的乘法,主要用我们的抽象、直觉思维去理解。八卦就是讲究先后秩序的群乘法结果,(阴+阳)(阴+阳)(阴+阳)=(阴阴+阴阳+阳阴+阳阳)(阴+阳)=(阴阴阴+阴阴阳+阴阳阴+阴阳阳+阳阴阳+阳阳阴+阳阳阳)=坤+艮+坎+巽+震+离+兑+乾,也就是易经中的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说,六十四卦事实上就是(阴+阳)的六次方之结果。八卦所涉及的是自然界的一种运动——1/2自旋(费米子)运动,因为1/2自旋运动事实上是沿垂直两方向做同频率同振幅的简谐振动合成——匀速圆周运动,我们可以用向上振动代表阴、向左振动代表阳,阴阳消长也就是八卦相荡的结果,即当今物理学中的相消与相长干涉,地球做为一个1/2自旋变易系统(沿垂直两方向做同频率不同振幅的简谐振动合成),也产生了昼(阳)夜(阴)循环周期,地-月做为一个1/2自旋变易系统也产生了朔(阴)望(阳)循环周期,太-地做为一个1/2自旋变易系统,也产生了冬(阴)夏(阳)循环周期。当然这是宇宙非阿贝尔正交群——SO(10)的一个子系统,对本文感兴趣的读者,请先参阅拙著《亘古易经与群论及物理》、《人的自然哲学简谈》或《修齐治平之道——儒道释大统》两篇文章,可网上查阅。下面就从易经的群(论)逻辑思维方法[非阿贝尔正交群——SO(10)]出发,对国家的本性与和谐政体的建立做简单的自然探讨。

国家的本性与和谐的政体简谈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看,先民们首先是以部落、族群为单位开始人类的群居及社会生活,这就是易经所说的“方以类居,物以群分”,有点类似现在的一个个民族或宗教信仰群体。无规矩不成方圆,一方一俗,风俗习惯便是一个族群的行为规范,事实上也就是一个群的组合规则,它是这个部族中每个人都要遵守的,即使位高权重的部族长老也不例外。部落形成的自然基础事实上就是为了部族中每个人更好的生存与发展。从根本上讲,一个部族可分为管理者或统治者与被管理者或被统治者,因为一个部落有公认的组合规则就应该有相应的组织结构。随着人类的繁衍与发展,部落组织渐渐被国家组织所取代,所以一个国家也是一个群。国家的自然形成基础与部落形成的自然基础一样,也是为了使国家中的每一个人更

好的生存与发展,就好比你参加某个党派或信仰某种宗教或加入某国国藉一样,都是自认为能使自己更好的生存与发展,不管是精神上的追求还是物质上的索取,很难想象一个人参加某种组织是为了使自己生活在矛盾与斗争当中。所以在国家的起源问题上,亚里士多德等人的社会同盟说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的社会契约说是正确的,马克思等人的阶级矛盾说、暴力工具说是错误的。

现在的社会学、历史学从不同角度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做了许多探讨,诸如马克思的社会进化论(历史唯物主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或者经历过许多国家王朝,什么城邦制、邦国制、帝国制、民主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一党制、议会制、民代制(人民代表大会制)。种种社会、种种制度不一而足,真是纷繁复杂,各有特色,但他们尚未把握自然赋予人类社会中国家这一组织的根本性质。其实一个国家做为一个群,尽管它可以千变万化,比如前面说的各种社会,同时也有各种各样的制度。但是有一样是不变的,这就是一个国家不管如何变化,只不过是统治与被统治、民与官、经济基础与公共(上层)建筑的关系而已,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公民与公务员的关系,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事实上就是一个群的组合结构不变性——作用量,它具有绝对的不变性,从物理上说就是物理(国家或社会组织)结构的作用量不变性。所以从群的角度出发,一个国家就可以分为民与官两个既相反又相称(既对称又反对称)的基本元素(概念),给予群的组合规则——宪法及法律以及先民的“均贫富”理念或公平、公开、公正的孙中山先生三公原则或共产主义理念或法国(美国)先民的自由、平等、博爱三原则及相关权力与义务等规则,一个国家就有了形成的基础。

太极=阴×阳=阴阳大背景+ 阴·阴中有真阳+ 阳·阳中有真阴

国家=民×官=有民有官+民·民中有官+ 官·官中有民

=亦被统亦统+被统为主统为辅+统为主被统为辅

私×公= 亦私亦公+私为主公为辅+公为主私为辅

= 国家背景+经济基础+公共建筑

= 宪法及法律+被统治者+统治者

= 宪法及法律+被管理者+管理者

家庭=女×男=家庭背景+有夫之妇+有妇之夫

自由×规范=既自由又规范 +自由为主规范为辅+规范为主自由为辅

太阳系=太阳系背景+行星等星体+太阳本身

民与官是国家这个群的基本元素(概念),一个国家有许多民众,少则几百、几千万,多则上亿甚至十几亿,但它只有一个总统(主席),当然还有许多统下的官僚,但始终是少数。比如我国的一个县,一般几十万人,但只有一个县长及少数官僚。所以民与官是两个既相反又相称(既对称又反对称)的概念,相称、对称是指民与官是守衡、平等的,也就是对应、对立的关系,并不是黑格尔的那种所谓的矛盾对立。好比物理学中一百亿个光子(玻色子)对应着一个核子(费米子)一样,即光子核子数守衡。也好比太阳系一样,太阳只有一个,其余都是众多的行星、小行星带、慧星群、流星群等。相反、反对称是指民与官的根本性质是相反的,民始终是大多数、官始终是极少数。民是独立自由的分散多样性个体,他是私有利益的代表者,以追求私有利益的最大化为基本目的——发展变化(富民);官是规范一致的集中统一性整体,他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以追求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为基本目的——稳定不变(强国)。民与官的概念具有绝对性,它是固有不变的,需要我们的抽象、直觉思维去理解。民就是民,官就是官,民不能代表官,官也不能代表民,犹如一个小家庭中,女人就是女人,男人就是男人,女人不能代表男人,男人也不能代表女人一样,只有女人才可以生儿育女,男人是不能生儿育女的,如果可以相互代表,那么女人能生儿育女,男人也能,那还结什么婚,成什么家呢?所以与现实生活是不相符的,用物理学语言说,就是民与官的根本性质相反,具有各自的作用量的固有不变性。民与官是先天平等的,犹如女与男先天性别平等一样。民与官在共同认可的组合规则——宪法及法律下,就组成了一个国家,民就广义协变成了自觉守法的公民、被统治者、被管理者、权力监督者,官就广义协变成了廉洁奉公的公务员、统治者、管理者、权力执行者,所谓广义协变,它源于物理学中爱因斯坦的广义协变原理,其实就是协同变化,你变我也变,但我们都按照共同认可的组合规则(标准、国法)变,不能随意的乱变,它必须符合严格的逻辑规则,而且也不改变民与官的固有性质,公民从本质上讲还是分散自由的个体,公务员从本质上讲还是集中规范的整体。由于逻辑前提是平等的,逻辑规则又是共同认可的,这就保证了逻辑后(协变后)的公民、被统治者与公务员、统治者不仅是平等的,而且变成了一个利益一致的整体——通过群加法共轭(即宪法及法律+被统治者+统治者),他们虽然是相反的但却是相容的。犹如女人与男人通过自由恋爱在共同认可婚姻法的组合规则下,就组成了一个小家庭一样,女人就根据婚姻法变成了有夫之妇,男人就根据婚姻法变成了有妇之夫,女人虽然变成的有夫之妇但始终是一个女人,她做为女人的固有性质是没有改变的,婚后的有夫之妇与有妇之夫也是平等的,而且是一个利益一致的整体——和谐的家庭。

自由独立而守法的公民是一个国家发展变化的根本动量——经济基础,规范集中而廉洁的公务员是一个国家稳定静止的根本质量——公共建筑,好比太阳对于行星等星体而言是静止不动的,行星等星体对于太阳而言是公转运动变化的一样;也好比一个家庭只有有夫之妇才能生儿育女(变化),有妇之夫是不能生儿育女的(不变)。当然这个静止不变的稳定不是死水一潭,太阳自身也在做自旋运动——沿垂直两方向做同频率不同振幅的简谐振动合成,这种运动事实上就是稳定的匀速运动,并不断向外辐射能量,所以当今世界中每一个国家追求的理想境界就是政治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从天文学中我们知道,太阳及众多行星几乎在一个平面中运动,在太空中远远的看太阳系就如同一个平底锅一样,太阳位于这平底锅的中心。这个平面就是黄道面——地球围绕太阳椭圆公转的那个平面,而且从整个宇宙学上讲,整个宇宙也是平坦的,这就是自然的天平——天道公平。它事实上从物理学的角度说明了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务员(公共事物管理者或统治者)之间、公务员与公务员之间都是平等的,也就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务员、公务员与公务员之间都在同一个国家背景(国法、组合规则)下行动(活动),都在同一个舞台上表演节目。这个舞台与社会契约论相类似,说明西方的社会(国家)契约论是相当切中要害的,契约也就相当于一个群的组合规则,国家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以组合规则——契约或国法为一切行为的基础,不管你是官或民,正如中国的一句俗语“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或现在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社会性动物”,我还要加一句,人还是天生的自私性动物。事实上社会性就是相互性,无私性(公)、规范性、统一性,从历史血源关系上讲,人是由父母所生——两个人,再往上推加上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就是八个人,所以一个人本来就是众人的产物,还不用说有兄弟姊妹等等血源或种种非血源的相互(爱情、友情、民族感情等)关系了;自私性就是独立性、自主性(私)、自由性、多样性。好比太阳系中的行星一样,都有自旋运动,行星不仅有自旋运动还有公转运动。从物理学中,我们知道大到宏观星系,小到微观电子,凡是有公转行为的,必然都有自旋行为,所以人既是天生的社会性动物,也是天生的自私性动物,从自由与否的观点说,就是人既是自由的也是规范的,用卢梭的话说,即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所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没有绝对的自由与绝对的自私,同样,也没有绝对的规范与绝对的无私。有的只是自由与规范的共轭体(组合体)或自私与无私的共轭体(组合体),比如有一个小孩爱调皮捣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真是花样百出(自由得很),但他还是要听他爸爸或某些人的话(接受规范)。由于人既是自私的又是无私的,所以人们的行为既可能自利利人、互利共赢,又可能损人利己、自私自利,为善为恶往往一念之差。自由是活力,规范是秩序,天道尚且如此,况乎人道,所以奉劝心存侥幸的损人利己者好自为之吧!害人必害己。在太阳系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离太阳越近的行星其公转周期(时间)越短,而其自转(自旋)周期(时间)越长;离太阳越远的行星其公转周期越长,而其自旋周期越短。比如,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其公转约88天,自转约59天;地球公转约365天,自转约法一天;木星公转约4333天,自转约10小时。这个自然现象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事实上它从自然(物理学)的角度,说明了一个人越接近公共权力(太阳质量)中心或所任官职越大,那么他的行为就越规范,越要以集体、整体、公共利益的为重,他就越不自由(个人自由)。一个人越远离公共权力(太阳质量)中心或一般平民百姓,他们的行为就相对自由得多。所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从公民到公务员的角色变化要有深刻的理解,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公民,那么就受民的作用量:独立自由的分散多样性个体,他是私有利益的代表者,以追求私有利益的最大化为基本目的——发展变化(富民),以及民的协变量:守法的作用,你的一切行为都离不开它;如果你是公务员,那么就受官的作用量:规范一致的集中统一性整体,他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以追求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为基本目的——稳定不变(国、省、市、县之强盛),及其协变量:廉洁奉公的作用,你的一切行为都离不开它。尤其对于公务员,如果以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自居,自以为军权、政权、舆论权在手,就视法律、法规如儿戏,法不及官只及民、官商勾结、贪赃枉法、警匪一家、颠倒黑白,以至道德伦丧、贪腐成性。其结果必然是贫富差距过大、民不聊生、民怨沸腾以至国破家亡。从群论的角度说,就是公务员、统治者对群的组合规则之背信弃义,表面上正大光明、干干净净,实则马屎皮面光,根本不受官之作用量及公务员之协变量的影响,一个群存在的基础就瓦解了,也就难怪乎家不家、国不国了。

一个国家事实上是经过非和平手段——战争或和平手段逐渐形成的,但群的作用量及协变量(组合规则),不管在一个国家或王朝形成前或形成后都是起着根本的作用。不管从历史还是现实上讲,一个国家的兴亡与什么人或什么党派或什么阶级做为统治者没有根本的关系,比如不管是什么资产阶级还是什么无产阶级,或者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或者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也与一党专政或多党竞治没有根本关系。一个国家兴亡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处理好民、公民与官、公务员的关系上,它们之间的关系才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关系。平等性对于他们双方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和谐性,是一个和谐社会的根本基础。犹如一个家庭一样,男女双方不平等,其家庭生活还有什么和谐可言呢?其结果必然是矛盾重重,争吵不已甚至暴力相向。公民与公务员是平等的,难道公务员执政,公民也执政,非也,我们前面谈到公民与公务员是相反相容的关系,与公务员行政执政权反对称的应该是公民的监督审议权。用易经中的话说就是“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由于万民是以私人事物为主的,为了达到监督审议的目的,最好最经济的办法就是委托一百个专职代表——愿意维护公众利益的议员或真正的人民代表,所谓真正的人民代表是指,这个角色最好不具有任何党派背景,更不能具有执政党的背景,因为具有不同的党派背景后,其行为是以党派利益为重还是以公众利益为重,就值得怀疑,用孔子的话说就是朋党可以为奸也可以为忠。如果具有执政党的背景情况更糟糕,自己监督自己有可能吗?只能是骗人的鬼把戏,正如夏勇在其《中国民权哲学》中所言,任何一类履行公共权力职能的组织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没有异体的监督,全凭其内部的纪律约束和道德自律,是绝对会走向专横、走向腐败的。官、公务员的行政执政是对公共利益的运作与管理,议员、人代的监督审议是对公众利益的斟别与维护,用易经的话说就是相生相克。相生就是民、公民与官、公务员都是为了一个家——国家、公家,大家,为了这个家中每个人都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相克就是民、公民接受官、公务员的管理、统治、规范——官克民,公民的代表对公务员权力进行制约甚至罢免,以保证权力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民克官。相生相克原理与西方的分权制衡原则相类似,说明西方的议会制大体上是不错的。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都有选择做一个自由守法的公民(民),还是做一个廉洁奉公的公务员(官)的权力。从法律上讲,这就是每个人都拥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就是说民可以变成官,当然你想不想做或做不做得成是另外一回事。当官的不想做公务员了或者做得不称职了或者任期到了,也就变成公民,即官变成民。由于选举涉及到官、公务员的产生问题,所以其产生过程对于和谐政体的建立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自由公正的选举是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其实选民与准官员的关系就好比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一样,自由公正的选举如同自由恋爱的选择一样,准官员们的竞争为选民提供多样性选择,准官员们的演讲及与选民的互动交流过程,事实上如同妙龄少女面对风流倜傥少年追求的考察过程一样,它是一个小家庭或国家或一市(地方)和谐的基础。强迫婚姻与指派官员是一个道理,这样的官员、公务员一般会以高高在上的“上层建筑”自居,根本不知道他手中的权力究竟是谁赋予的,他最深的体会是得到上级的赏识,他会报知遇之恩,而其最终的上级也许认为权力、政权是出自枪杆子,打江山坐江山似乎天经地义,他哪里知道枪杆子出的政权根本就没有合法性。不公正的选举与骗婚也是一个道理,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无所不用其极,为的只是一官半职,以及权力在手后的贪腐,如同骗婚后对弱势妇女的肆意蹂躏一样。没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幸福吗?它如同没有以自由、公正、博爱为基础的选举一样,其和谐性甚至合法性都是值得怀疑的。所以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原理所体现的民代制、议会制与自由公正的选举制、普选制是一个和谐政体建立的根本基础。它所体现的既是东方人道法自然、家国同构、保和太和的传统理念,同时也是西方人对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追求,它是一个国家是否公平与正义的具体表现,也是衡量一个政府合法性的基本标准。通过易经群逻辑思维方法,使我们明白了物物一太极,事实上就是天道、地道、人道甚至神道(宗教信仰)都是一个道(道理),家道、国道当然也如此,它既是相生相克之道,又是生生不息、永续和平之道。同时也使我们对自由与规范、平等与博爱、科学与民主的真实含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或许是对费正清的中国直觉的回应:中国人最后还是对的,在将来,自由和限制会重新融合,美国人面临的是如何把放纵、自由与限制、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问题。

关于马克思与中国简谈

在中国,为什么二十世纪后半叶没有产生哲学家?汤一介在《我的哲学之路》中如是说:最主要的是没有“思想自由”,把思想禁锢在一个框框里。这怎么能产生真正的哲学家?哲学思想的发展往往是由“异端”突破,而开创新局面。必须允许对主流思想的质疑,甚至是颠覆性的质疑,才可以打破束缚思想的条条框框,真正实现“百家争鸣”。我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农民,不想当什么哲学家,也不想颠覆谁的理论。只是想从中华民族流传数几千年的易经角度,对汤一介所说的主流思想——马克思思想做一些简单的探讨,真理是经得起检验与质疑的,真理会在讨论的过程中越显其光芒。

众所周知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的方法论,它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赫氏从火的理论引申出对立统一的斗争思想,认为火不但是自然进化之火,也是社会中战争与斗争之火,战争是万物的父亲,战争是万物共同有的,斗争就是公义,因为万物的进化是靠斗争的,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辩证法。经过芝诺的矛盾辩证法、康德的二律背反,再到黑格尔集大成的辩证逻辑——矛盾对立统一律(刘远东《太极密码》),此后就是完全继承黑格尔辩证法三大规律的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西方辩证法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就十分强调斗争,这个倾向被黑格尔继承下来,一直影响到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并将斗争哲学发展到极致,这就是马克思的人与人的斗争——阶级斗争,人与自然的斗争——征服自然、改造自然、驾驭自然,到毛泽东就是不破不立、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人定胜天,战天斗地。中华民族崇尚的是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观,所以易经有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厚德载物。矛盾论、斗争论与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理念是格格不入的,于是孔老二(孔子、老子)遭到毛泽东的彻底否定。万物进化靠的不是斗争,事物发展靠的也不是矛盾,而是自强不息的精神、厚德载物的德行、与人为善的和谐,所以有老子的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孔子的己所勿欲,勿施于人,也有我们常说的和为贵、家和万事兴。从《亘古易经与群论及物理》、《人的自然哲学简谈》,以及本文前面对和谐政体的探讨中可以看出,易经的群逻辑思维方法正是我们传统理念的具体诠释,我想其与唯物辩证法(辩证逻辑)甚至形式逻辑思维方法之间的优劣,凡是有一点良知的人都会心知肚明。

存在决定意识,物质是第一性的。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具有统一性和多样性,它是物质的多样性的统一,物质与意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制约。物质世界处于永恒运动之中,我们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运动,因为运动着的物质的性质是从运动的形式中得出来的,只有通过认识物质运动形式才有可能认识事物,这就是马克思的世界观、辩证唯物主义。我们的世界不仅有物质(费米子)还有光(玻色子),精神与物质的关系有如光与物质的关系一样,它们谁也不决定谁,它们是平等的,它们二者的关系,在《人的自然哲学简谈》中我有较清楚的阐述,它们是协同变化的。物质决定精神是错误的,如同中国的一句俗语:人穷志气在,人穷就是没有什么物质基础金钱财富,但志气还是有的,也就是还是有精神追求的。什么是统一性?什么是多样性?多样的东西又为什么是统一的?马克思没有讲清楚。物质世界的确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但它还有万变不离其中的作用量——永恒不变的本质,如小到电子大到行星、恒星、星系团虽然在做沿垂直两方向同频率不同振幅的简谐振动合成——匀速椭圆运动,但都不过是1/2自旋运动的协变运动而已(沿垂直两方向做同频率同振幅的简谐振动合成——匀速圆周运动)。又比如人,尽管可以千变万化,农民、打工仔、商人、县长、总统、叫化子…,但有一样是不变的,这就是只不过受食、色的共轭作用而已。所以马克思只看到了变化的,没有看到不变的,最后连变化的也没有搞清楚,其科学性很值得怀疑。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决定力量,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二者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阶级斗争不仅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而且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阶级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环节。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态是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一顺序递进的,这就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看,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是矛盾就是斗争,与其唯物辩证法如出一辙。按照马克思的逻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应该与其物质决定意识的逻辑是一样的,所以我的观点与上面对其世界观的探讨理由一样,它们谁也不决定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协同变化的(广义协变)。马克思的社会发展形态我称其为社会进化论,也就是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这个进化过程很有点意思,原始社会是公有制、没有阶级斗争,奴隶社会是私有制、有阶级斗争,封建社会是私有制、有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有阶级斗争,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阶级斗争可有可无,共产主义社会是公有制,阶级斗争没有了,国家也没有了一切社会组织都没有了,有的只是人类的彻底解放、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美好生活。用一个通俗的比喻就是:一个小孩天真可爱(原始社会)、少年时代变坏了(奴隶社会)、青年时代也坏(封建社会)、中年时代还是坏(资本主义社会)、中老年时代开始变好了(社会主义社会)、老年时代更好(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只看见各种社会形态是发展变化的,没有看到社会形态还有不变的——始终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或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已。在马克思的眼里,社会形态不是公有制就是私有制,而且公有制可以变为私有制(变坏、向坏发展),私有制也可以变为公有制(变好、向好发展),所有制形式变化与阶级斗争有直接关系,所有制是社会形态好与坏的基本标准,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根源,是国家产生的原因——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于是国家的暴力工具说顺理成章。马克思对所有制非此即彼的思维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排中律的影子,私有制好象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公有制好象是一切美好的开端,其合理性很值得怀疑,尤其是二十世纪中后期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说明了问题。社会矛盾与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吗?其实恰恰相反,它是社会发展的根本阻力,因为矛盾、斗争、社会革命的表现形式常常就是社会的动乱与全民的战争,不管从世界史还是中国史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它带给人类的都是巨大的灾难与无穷的痛苦。一将成名万骨枯,数万、数百万、甚至数千万(二次世界大战)鲜活的生命可以在一场战争中灰飞烟灭,真正是国破家亡、妻离子散,人类数千、数百、数十年辛辛苦苦积累的文明成果往往毁于一旦。马克思的进化论在逻辑上也有问题,这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什么都没有了,什么矛盾、什么斗争都没有了,人类就达到了顶点,人类应该无法前进发展了。与其世界观中的物质世界处于永恒运动之中的观点显然是牛头不对马嘴,不发展了,何来运动?也许你会说又可以从顶点、顶峰上折回来,或者是所谓的螺旋式发展,但我要告诉你,从顶点折回来是倒退,而且上山容易下山难。螺旋式发展只有从人造式直升飞机的螺旋桨找到这种运动的影子,在自然界,根本不存在什么自然的螺旋运动或者什么螺旋式上升,有的只是微观上的整自旋(玻色子、光)、半自旋(费米子、物质),宏观上的自转与公转(半自旋的协变运动)。虽然马克思时代,物理学还未发展到探寻微观粒子,但对太阳系行星的公转与自转的认识已经流传二、三百年了,做为探索客观规律的马克思竟然熟视无睹,其思想的科学性不知道该不该打个问号?

我们知道马克思是以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为价值宗旨,事实上就是追求人的彻底自由或绝对自由,因为它以从一切外在的束缚关系中获得最后的解放为目的,那时人类就真正成为自然和社会以及自身的主人。其逻辑起点与结果是人与人是矛盾的相互束缚的,私有制是根源,公有制、集体所有制是良药,人只有先放弃个人的自由,在获得集体、整体的自由后,才能获得个人真正的自由。人与自然是矛盾的,并且受到自然界的束缚,只有征服、改造、驾驭了自然,人类最终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其思维源于其方法论,还是矛盾与斗争。对于什么是真正的自由马克思根本没有搞清楚,我在前面已经从自然的角度,说明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根本没有什么绝对的自由,一切事物包括人都是既自由又规范的,既独立自旋(自私)又规范公转(无私)的。人先放弃个人自由,如同行星不自转一样,可能吗?稍微有一点物理常识的人都知道,自然界任何相对独立的粒子或星体都有自旋或自转。马克思所谓的彻底自由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与自然规律或他崇尚的什么客观规律相去甚远。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实践——劳动,所以他说劳动创造了人,而且劳动这一特征决定了人不存在某种固定不变的天性,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人的自然哲学简谈》我已清楚的说明人具有固有不变的天性——食与色,马克思是看不到的。我认为不是劳动创造人,恰恰是人创造了劳动,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壮元,人创造了各式各样的劳动,现在由于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人类的分工越来越精细,人们为了生存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劳动方式。人不仅有各种各样社会关系——相互性,而且还有独立性,马克思看到的只是社会关系,所以在他的眼中总是集体、公有、整体,其实这恰恰应该是统治者们——马克思所谓的上层建筑的规范行为基础。综上所述虽然马克思思想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其思想究竟是解放了人类还是束缚了人类值得商榷,人类究竟是要征服自然还是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值得斟酌,善良的人们,眼睛擦亮些、挣大些吧!

三皇五帝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对于启废禅让以前中华民族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毛泽东是不相信的,他信的是枪杆子出政权,秦皇汉武乃至一代天骄成吉思汉也不过如此,在寻找到黑格尔、马克思的“矛盾、斗争”利器后,他要“欲与天公试比高”,国共之争使数百万中华儿女死于非命。毫无疑问,毛泽东把他的一身都献给了中国人民,但人民也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其出发点是救国救民,而且其理想坚定,痛恨腐败,其时政治的清廉有目共睹,高岗事件就是明证,的确令人佩服。但为什么他当年(四五年)与黄炎培“窑洞对”时,信誓旦旦的民主道路至今还遥遥无期呢?我想还是在于其方法论,也就是源于黑格尔、马克思的矛盾与斗争根本就不是什么事物发展的规律吧。夏启废禅让,天下姓一家,的确是中华民族政治方向的转折点。此后便是大道即隐的家天下、党天下,韩非“上古竞于道与德,中古竞于智与谋,当今争于力气”的感慨之“当今”二字,在中华民族又延续二千余年至今,其间治乱循环不断,“乱”之根源无疑是被统治者(农民)实在无法忍受统治者的盘剥,他们之间极端不平等的关系所至。现在之中国,经济上早己将马克思的《资本论》换成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兼杂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虽然较之西方,尚显稚嫩,也已然卓有成效,但拜金唯物甚行,道德沉沦殆尽。政治又如何呢?刘海波在其《政体初论》中见识卓著:对于当今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我们最好抽象为旧式王朝体制,即中央集权制的官僚帝国的复归,同时带有利用公共权力寻利的松散型寡头政治特征,即公共权力私有化。在这种政治结构下,政府一方面提供基本保障和公共物品方面是低效的,一方面却仍然有强大的控制、社会资源和创租能力。路在何方?如果祖宗不足法,黑格尔、马克思就更不足法了。天变不足惧,是勇敢无畏的大丈夫?还是对自然都不心存敬畏的狂妄?黑(恶势力)社会是狼,贪腐官僚是披着羊皮的狼,更加可怕,对于滋生贪腐官僚的土壤——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我深恶痛绝。易中天在《帝国的终结》中谈到清末皇族内阁拖延“立宪”时,说历史是有大限的,不知道今天的民主进程是否有大限?希望与时俱进的先进性代表们深思。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深深热爱着我的祖国,希望国太民安、繁荣富强。我深知我们的民族经历过太多的苦难,尤其是近代列强的凌辱,所以我痛恨强权、暴力、战争。四海皆兄弟,我们每个人都有儿有女、有父有母,血脉相连一民族,齿唇相依共人类,宗教信仰自由,政治分歧常在。无论理由多么充分,都不能重蹈残酷的矛盾斗争之路,只要我们有一颗善心,不破也能立。政治是公正文明的主(官、公务员)客(民、公民)体之间的平等协商与治理,我相信中国人有足够的勇气与智慧去迎接“民主”的挑战,中华民族一定会迎来大道即出,天下为公、天下为民的一天。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认同也好,反对也罢,任由诸君。如有希望直接交流的朋友,联系电话:13550345769,电子信箱WANGXIANGWEN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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