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改革的重大失误(ZT)

来源: jinhui20 2008-12-12 20:02:1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2335 bytes)
论晚清改革的重大失误(一)芦笛 送交者: 若迷 2008年12月10日13:16:44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论晚清改革的重大失误(一) (406 reads) 时间: 2008-10-27 周一, 下午4:26 -------------------------------------------------------------------------------- 作者:芦笛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论晚清改革的重大失误(一) 芦笛 一、放狼难题 刻下国内研究晚清改革似乎已成热点,这说明学者们已经看到了暴力革命乃是造成中国在近现代发生一系列大幅度社会倒退的原因,因而着重考察研究前人改革失败的原因,藉此汲取教训。越来越多的国人突破了“拜革命教”洗脑造成的人为智障,适足令人欣慰。 然而窃以为,革命自然不可取,然而革命之来,在很多情况下非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更常常是改革引发的。因此,重要的问题恐怕还是要考察晚清改革何以反而促成了革命,致使中国就此陷于无休止的内战,等到好容易趟出血海,却又迎来一个专制程度百倍胜于晚清的极权社会,使国家就此跌入绝望的黑洞。 虽然历史无法假设,但根据传统社会的特点不难看出,如果晚清始终拒绝改革,甚至就连“富国强兵”的洋务运动措施都不采取,一切率由旧章,则清廷无非也就是不能“攘外”,但并不至于丧失“安内”的能力。历史的讽刺恰在于,朝廷为了“攘外”,花费无量民脂民膏建立起来的新军,始终未曾在外战中显过身手,却先由南军在武昌发动兵变,导致南北交战,后又由北军将领段祺瑞等人迫退清室,此后便由全体新军从事内战专业几达30年,成了自伤自残的好快刀。如此看来,所谓“自强运动”反而“走向反面”,无论是对朝廷、对国家还是对人民都无益有损。因此,至少在这点上,改革促成了清廷的灭亡,加重了人民的苦难。 这当然不是否定改革,只是想告诉大家:满清的教训之深长,远远超过大家至今看到的。窃以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教训就是:改革未必有益于国家民族,富国强兵也未必不会反而坑害国家。既然满清的新军可以变成全民自伤利刃,则今日花费更多民脂民膏制造出来的高科技武器(特别是核武器)同样也可能让全民无噍类。因此,问题不在于是否应该改革,而在于怎样改革。 打个不确切的比方:如果暴力革命是专杀全民的一把刀,那么和平改良则是把两面刃,搞好了便如英国或日本一样,有利于全民,搞糟了就如同晚清一般砍向自身。可惜至今远不是所有的人都认识到这个问题,尤以民间的改革拥护者为然。相比之下,统治者反而还能因维护自身利益的本能,朦胧地意识到潜在危险。然而这又常常吓得他们因噎废食,错过了安全改革的最佳时期以及最佳措施。 记得某伟人(似乎是杰弗逊,但不敢肯定)曾用一个生动的比喻,描述了专制君主与人民的关系。他说,专制君主如同死死抓住恶狼的人,既无法把恶狼杀死,又不敢放手,只好这么僵持下去,直到体力不支倒地,被狼吃了才算完事。 改革也就是这么回事。所谓改革,无非是统治者把百姓被剥夺的权利有节制地逐渐归还给他们,而这是一个高风险的“放狼”过程,到底什么时候放,一次放多少,决定了改革的成败。放得不是时候,放得太猛,则可能反把沉睡的狼诱导成了饿狼,使得统治者和人民两败俱伤,玉石俱焚。法国路易16、清廷和老蒋的改革都是前车之鉴。 正因为粗知历史,我才会在旧作中反复指出,“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煽情口号不过是儿语,一个政权最不稳定之时,不是它无情压迫剥削子民之时,恰是它开始改恶从善,放松对人民的捆绑之时。百姓在没有尝到权利甜头时只会逆来顺受,死而无怨,但一旦尝到甜头,期待值就会给刺激得以指数曲线增长,稍有失望就怨气冲天,反而会触发大规模骚乱。此时统治者不是给吓得走回头路,放弃改革,转为铁腕镇压,便是被暴民推翻。无论是哪种结局,都是全民受害。 总之,放狼问题是个非常困难复杂问题,而且没有统一答案,必须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势准确判断。但在我看来,改革要成功,恐怕必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都是对统治者的主观要求: 1)统治者必须具有远见卓识、多谋善断,不但认识到改革的必要,而且知道主要问题何在,该如何对症下药。 2)统治者必须享有绝对权威,能够以铁腕压服利益集团的反抗,并有足够控制手段,使得改革措施既不为既得利益集团扭曲而出现“尺蠖效应”,又能威慑无知民众,防止干扰改革的不必要骚乱。 3)在一个人民惯于感情用事、毫无与统治者理性互动传统、不知妥协的重要性的愚昧国家,统治者的让步必须是主动恩赐,决不能是屈从于百姓的压力而被动让步。每一次让步都必须先于民众觉悟。换言之,最安全的“放狼”时刻,应该是狼还在沉睡之中,百姓在尚无权利意识时,便被动获得过去被剥夺的某种权利,其有关的权利意识是在行使之中才逐渐觉醒的。不能是人民的权利意识先觉醒,再经过主动斗争,逼迫统治者让步而获得,否则必然出现上述期待值暴增的雪崩现象。 用这些标准衡量,晚清统治者除了部分满足第二条外,其余的都不具备,因此必然归于失败。而如今党国统治者则连一条都不具备。因此,第一,我党不会主动发起政治改革;第二,所有的改革都只会具有尺蠖效应;第三,统治者与人民已被我党的“斗争哲学”锁死在“你死我活”的困境里,目前尚看不到摆脱这魔咒的希望;第四,我党与狼相持的时间越长,后果就越糟糕,代价就越惨重。 二、晚清的最大危机与改革的战略目标 晚清最大的危机是民族危机,不是社会危机。它与晚明完全不同,并不是如前者一般,百姓被朝廷和官僚集团敲诈到再也无法再活下去,只能揭竿而起。辛亥革命的动因无非是两重:第一,以拳匪之乱招致的八国联军入侵为转折点,士绅们普遍对朝廷领导自强运动、抵御外侮的能力丧失信心;第二,革命党的排满宣传煽起了新军低级官兵对鞑子皇帝的仇恨。革命家们的宣传完全着眼于煽起种族仇恨,而不是后世的“阶级仇”,这已经由蔡元培说得明明白白了:“清季言革命者首推同盟会,会旨虽有‘建立民国、平均地权’诸义,而会员大率以‘驱除鞑虏’为惟一目的,其抱有建设之计划者居少数。”(蔡元培:《〈我之历史〉序》,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三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39页) 这两个原因分开来看都不要紧,但合起来就可能变成大患。 要说蒙羞受辱,清朝恐怕远不如向野蛮人称臣称侄、纳贡输诚的南宋,然而赵宋皇朝的卑躬屈膝并未引出大规模的民众抗争(太学生陈东发起的请愿运动并未引发全国骚乱,而且在南宋再未出现过),更不曾发生过足以动摇整个统治的大规模兵变(苗刘兵变规模很小,迅即被平定)。由此可见,光是外患沉重打击了朝廷威望,并不一定导致政权不稳,遑论垮台。 类似地,光有后一个原因也不足以致命——这并不是新出现的问题,此前满清已经平安统治汉族两百多年了,而且在逊位后还有大批汉人包括王国维在内作遗老,说明孔孟之道的忠君洗脑并不是那么容易被革命党宣传颠覆,起码对于饱读诗书的士绅们来说是这样。 总之,要找引起革命爆发的“内因”,恐怕也就只能找到鞑子皇帝这一条。但它乃是先天问题,不是朝廷可以解决的。他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消除满汉畛域,宣传满汉一家,而不是出于恐惧去组织“皇族内阁”,反倒为排满宣传火上加油。朝廷真正可以解决的还是外患问题。只要这问题解决了,则革命党的排满宣传也未必会蛊惑人心。不幸的是,恰好在这重大问题上,清廷采取的措施完全是南辕北辙。 须知当时中国面临的最致命的威胁,来自于俄国和日本这两大恶邻。它们的战略目标就是肢解中国,鲸吞中国领土(倒不是一般人想象的彻底灭亡中国)。为达此目的,他们便千方百计在中国挑起内乱,构成了中国近现代的最根本的乱源。 民国建立前热衷于此道的是日本人。同盟会就是在对中国怀有领土野心的日本右派组织黑龙会精心策划和鼎立支持下成立的。辛亥革命爆发后,黑龙会坚决反对南北议和,巴不得中国出现南北朝,为此两次派人游说宋教仁,要他放弃议和主张,甚至一直追到北京去(傅国涌:《主角与配角》,网络版)。此后中国发生的一系列内乱,诸如“二次革命”、“护国运动”与“护法运动”等等,都有日人介入(陶菊隐:《武夫当国》;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网络版)。这一套后来被苏俄接了过去,干得更有成效,终于使得中国在持续内战之后,一度沦为苏俄的卫星国。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我已经在旧作中指出,此乃白痴话语,只证明伟大领袖没有起码的表达能力。正确的表述应是:“凡是敌人要我们做的事,我们就决不能去做;凡是敌人害怕我们做的事,我们就一定要去做。”民族大敌希望我们陷入内乱,领土分裂,他们好分而治之,我们就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革命党人无论主观动机如何,都是在客观上策应日俄肢解瓜分中国阴谋的别动队,是不折不扣的祸国贼。 当此之际,清廷要避免国家被强敌瓜分,光靠“以夷制夷”根本就不够,必须厉行内政改革,其主要目标应该是将中国建成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centralized government,这儿说的不是极权政府,后者是totalitarian regime),使得中央政府对地方具有绝对的控制力,并将传统的农耕生产方式改变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尽快实现国家工业化,从而获得抵御外侮的强大实力。是这,而不是什么民主,才是符合当时全民利益、为国家民族最急需的根本的战略目标。在此,朝野的利害是共同的。 三、必须采取的基本改革措施以及改革失误 要达到上述战略目标,必须采取以下几条根本改革措施。 第一个措施就是实行中央集权,为此必须逐步改革官制官规,按照西方模式改造政府机器,将落入地方的军权、财权和人事权收归中央;将原来的兵部改造为西式的国防部并建立总参谋部,统管全国武装力量的组建、装备、训练与指挥,剥夺地方行政长官的军权(原来督抚可以调动指挥地方驻军),将调兵权直接收入兵部,由总参谋部统一指挥;将原来的户部改造为西式财务部,建立现代国家预算制度,统一全国税则,实行统一税收,将一切税入包括农业税和商业税在内都划为中央收入,其使用由中央统一调拨;实行币制改革,建立中央银行;将传统的吏部改造为西式人事部,剥夺封疆大吏任免官员的权力。 与此同时还必须“削藩”,亦即在原来的民族自治区诸如东三省、内外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实行“改土归流”,将其改造为朝廷直接派官治理的行省。对内地18省则应该废除总督,由各省巡抚直接对中央负责。 这里必须指出,现代人对传统社会特别是清朝没有什么认识,以为清朝乃是类似今日的中央集权国家,其实满清帝国不过是个松散联盟。对于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皇帝只是“天可汗”式的盟主,清廷只不过靠声望、宗教和姻亲关系来维系对那些广袤土地的空泛“君临”(reign ,not rule)。当“大可汗”的天威受到强邻打击时,这些地区就很容易分离出去,改投更强大的“洋可汗”,因此改土归流势在必行。 对内地18行省,清廷延续了明朝的统治方式,控制相对比较严密。但那主要是孔孟之道洗脑制造出来的不容置疑的道义权威,暴力威慑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辅助手段,并不是如今天我党这样,既靠无孔不入的党组织来控制人民,又拥有强大的镇压工具。皇帝在理论上虽然享有绝对权威,拥有对官僚集团生杀予夺的大权。但在鸦片战争后,昏聩的朝廷便听任大权旁落,使得中央权威逐渐受到侵蚀。在发匪暴乱发生后,咸丰皇帝将练兵筹饷的责任和权力统统推给方面大员。地方政府因此在朝廷垄断的农业税之外,推出商业税(厘金),获得了很大的财政自主权,以致朝廷需要用钱时甚至得向地方求讨。 类似地,朝廷将洋务运动的责任完全推给了地方,以致国有企业的创办完全成了督抚们的事。如费正清批评的,这使得现代化运动成了一种各自为政的分散努力,彻底缺乏通盘筹划、统一布局与重点投资。这种官办企业既缺乏民办企业的活力,又无从发挥政府能集中雄厚财力物力的优势,可谓“驼背跌跤——两头落空”。清朝甚至把修建铁路干线的责任都推给了民间,却无视民间毫无此财力与技能,待到后来因亏损过甚想把筑路权收归国有时,反而激起了“保路运动”的大规模骚乱。 到了清朝末年,就连一直为吏部垄断的人事权都旁落入地方政府手中。根据冯友兰的回忆录,过去县级以上官员乃是由吏部直接任命,然而到他父亲考上进士,由吏部派为湖北某地的县太爷时,地方政府竟然可以无视朝廷,自行任命了官员,让他爹在那儿候缺多时(《冯友兰自述》,网络版,新浪读书)。 这些大权旁落的最终结果,便是国家早在辛亥革命爆发前便呈现解体趋势。国脉攸关的甲午战争,竟然成了李鸿章一人与日本一国的搏斗。李鸿章不但靠的是远古的幕僚制度,连个总参谋部都没有,而且竟然得不到友军支持。当北洋水师正与日军联合舰队血战之际,南洋水师与福建水师竟然认为那是北洋水师与日军的纠纷,与己无关。当然他们这么做也有道理——当年中法战争中南洋水师跟法军血战时,北洋水师也一样袖手旁观。 这种怪事早在鸦片战争时就已现端倪了:正如蒋延黼所说,该战争的特色是中英时战时和,而且可以和于此处而战于彼处——英军与广州议和后,又移师北上,去打厦门、定海、镇海等地,一直打到南京,中方非但没有什么统一指挥,而且朝廷竟然不能控制地方政府的和战,此后更长期坚持把外交工作推给地方督抚大员,直到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后,国家才算有了个外交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正因为晚清全国已是一盘散沙,方面大员握有兵权、财权乃至人事权,拳乱时东南督抚大员诸如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许应、奎俊、袁世凯等人才敢否认朝廷的宣战大诏,与各入侵国签订和平协议。出了这种怪事的国家,难道还配称为主权国家不成?不实行中央集权,这种原始国家还有什么合全民之力抵御外侮的希望? 然而清廷长期没有采取上述一系列强化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只是在新政开始后才采取了部分措施,并在外蒙和西藏匆忙实行“改土归流”,但失之过晚,而且始终没有加强中央集权,此乃改革的最大失误 论晚清改革的重大失误(二) 送交者: 若迷 2008年12月11日23:02:33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论晚清改革的重大失误(二) (354 reads) 时间: 2008-10-28 周二, 下午2:13 -------------------------------------------------------------------------------- 作者:芦笛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info 第二个重大措施就是解除官府对民间工商业的压制,鼓励民间走资。清朝秉承明朝的传统,把孔孟之道的农本主义推到极端,禁止压制民间工商业,笃行孔教的民间士绅也自觉抵制走资,使得资本主义根本不可能萌生。郭嵩焘早就把这人为阻碍说清楚了,他参与筹办一家轮船公司,经过三次申请都得不到批准,因愤然写信给李鸿章抱怨道: “轮船之为便利,天下所共知也。愚劣如湘人,亦习焉而知其利。是以十年以前,阻难在士绅;十年以来,阻难专在官。凡三次呈请……独不准百姓置造。”(《郭嵩焘诗文集》第240页) 这意思是说,过去走资的阻力主要是愚昧的士绅,但当士绅看到火车轮船等洋鬼子的妖物并不会危破坏祖宗坟墓风水,反而有利于国计民生之后,也就放弃了自发抵制。但在此之后官府仍要禁止民间发展工商业,这就毫无道理了。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要做的,就是在官方办洋务的同时,大力鼓励提倡民间走资。当国家因走资变富后,整军讲武也就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这才是富国强兵的正道:欲强兵先得富国,欲富国先得富民,这就是毛共与邓共对比出来的正反教训。 这一措施倒是在新政发动后开始推行,可惜失之过晚。 第三个重大措施则是创办西式学校,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废除科举制度,发展民间出版事业,大量编译西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书籍,全面介绍西方文明成就,破除虚幻的文明优越感与种族优越感,普及公民常识,启迪民智。这个措施倒是基本推行了,但如下文将要说的,清廷未能有效杜绝革命思潮的流入。 第四个重大措施则是发展国防工业,创建新军。这是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本身无可非议,关键在于国防工业必须由中央政府统一筹划,重点投资,而新军更必须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筹建、训练、编成、调动与指挥,以建成严格服从中央政府指挥的国军为目标,决不能让各疆臣自己发挥积极性去筹饷编练,使得新军打上了浓厚的私人军队印记。这个问题清廷始终未能解决,成了致命之患。 最后一个必须采取的重大措施,就是通过厉行法治,提升君权与民权,抑制官权。此处所谓“君权”,乃是中央政府对官僚集团的实际监察与控制力;而所谓“民权”就是百姓的基本权利,在那个时代主要是免于被官僚敲诈迫害的基本人权和经济自由,暂不包括政治权利,诸如组党、某些言论自由(详见下)、游行、示威、罢工、罢市等权利;所谓“官权”,则是传统社会的荒谬设计赋予官僚集团的任意宰割民众的无限权力。 如吴思先生的杰作揭示的,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是“君—臣—民”的三明治结构。皇帝拥有绝对的精神权威,对所有的官吏都拥有生死予夺的大权,却缺乏对官员的实际监察力与控制力,使得官僚集团尾大不掉,成了任意鱼肉百姓的暴力敲诈集团,以致不但百姓成了他们的暴政的直接受害者,就连朝廷也成了间接受害人。 如历史生动演示的那样,官僚集团如肿瘤一般疯长,疯狂聚敛财富,不但使得民不聊生,而且掏空了国库甚至内库(注:传统朝廷的国库分内外库,内库存着皇帝的私房钱,供皇帝胡乱花用,外库则供国用)。李闯破城前,崇祯欲调吴三桂军入京,内库却只有七万两,即使搜括宫中金银也只能拼凑出二三十万两,远远不足所需的百万两军费。于是只能束手坐视京城陷落。类似地,辛亥革命时,冯国璋攻破汉阳,载泽请隆裕太后发饷三月,隆裕答:“现在内帑已竭,前次所发之三万现金,是皇帝内库的,我真没有。”(《溥伟日记》)两者之间呈现了惊人的相似。似乎可以说,亡国之君的私房钱远不及亡国之臣丰厚。闯贼在北京发的几千万两的横财,主要还是刘宗敏等人酷刑“追赃”,从文武百官手里敲诈出来的。 所以,君民在此的利害是一致的。皇帝和百姓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若真是“举天下奉一人”,则百姓日子也不会难过到哪儿去,真正可怕的是“举天下奉无数土皇帝”,而这才是传统社会的真实情景。真正虐民的附骨疽,不是皇帝,而是官僚敲诈集团,就是他们构成了社会危机的来源。老牌民主国家英国就是证明:英国皇家拥有的私人财富至今名列世界前茅,而且一年就要花去纳税人4千万镑(据BBC网站),然而因为人家没有个无比庞大的暴力敲诈集团,所以全民奉养皇室似乎也不曾酿成深重的社会危机。蕞尔小国尚且如此,而况泱泱大国乎? 由于中文望文生义的误导作用,在许多国人心目中,“君主”(“皇帝当家作主”)和“民主”(“人民当家作主”)似乎水火不相容,无法想象君主立宪制也仍然可以是民主制度。而且,许多国人至今还不明白“宪政”的真实涵义,把它与“民主宪政”等同起来。其实“君主宪政”可以是日本式的严峻专制,可以是德国式开明专制,也可以是英国式民主宪政,端看那宪法怎么规定。它的核心精神还是严格的法治,亦即统治者的权力受到法律的规范约束,而民众的基本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这在当时正是君民联手对付官僚集团、根治中国千年痼疾的对症良方。 因为缺乏政治理解力、想象力和创新力,皇帝不是压根儿没有意识到官僚集团对自己统治的危害,就是想不出有效的高招来抑制他们。朱元璋大概是最先意识到这问题的皇帝,他能想出来的便是鼓励“民告官”以及“以良民治良民”,由民间士绅取代官府征税;毛泽东则以他最拿手的煽动暴民造反来解决这问题。两人的努力都“走向反面”,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加深了人民苦难。 但鬼子发明的法治却是从根本上解决这问题的制度措施,这一点已被当年赴西洋考察宪政的载泽看出来了: “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若非公忠谋国之臣,化私心,破成见,则必有多为之说以荧惑圣听者。盖宪法既立,在外各督抚,在内诸大臣,其权必不如往日之重,其利必比如往日之优,于是设为疑似之词,故作异同之论,以阻扰于无形。彼其心非有所爱于朝廷也,保一己之私权而已,护一自之私利而已。” “今日之时势言之,立宪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一曰,皇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一曰,外患渐轻。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政策,为平和之邦交,大利二。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藉,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水消瓦解,大利三。”(《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174页)。” 一个原来对西方文明一无所知的皇室贵族,在走马观花考察了一番西洋后,竟然能有此眼力,不能不令后人赞佩。的确,他总结的这三大好处,非但不是忽悠慈禧,而且还颇有可补足之处:法治保障了基本民权,使得亿万百姓变成了帮助皇帝整肃吏治的“御史”,皇帝就此获得了权势熏天的朱元璋、毛泽东不曾拥有的对官吏的具体监察力与控制力,使得他们不至于为了疯狂掠夺百姓动摇皇家统治,确保了皇室永固;它抑制了官僚集团对百姓的暴力敲诈,使得国用充足,国家有了整军讲武的经济基础,外患自能逐渐减轻;官僚集团被拔除了敲诈百姓的毒牙后,社会矛盾也得到了极大缓解,内乱自然也就可弭了。 要达到这一理想目标,就得推行法治,首先必须编译外国法律,据此制定出一整套适用于本国的法律体系;训练司法人才;改革官制官规,剥夺行政长官的司法权,建立独立的司法系统(可以利用改造原有的大理院、都察院、按察使等,但必须将它们与行政系统分开)。在基层法治系统逐渐完善后,再在中央试行行政、司法与立法的分立,最后实行宪政。最初的内阁不必定是现代内阁,可以废除军机处,撤销原来的内阁,恢复丞相制,由丞相作为部长会议主席,既对议会负责,又对皇帝负责,政府与议会若有无法解决的分歧,则由皇帝作最后仲裁。最初的议会不必非得民选不可,可以从各省的士绅集团中以推举和法政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负责立法、监察政府、批准政府预算、税收等,但须经皇帝正式批准。最初的宪法可以采用日本式,以后再变为德国式,最后过渡到英国式虚君共和。 这从明君逐渐过渡到虚君的道路完全是可行的,也未必不符合皇帝的真实愿望。其实有权势欲、想干大事的皇帝毕竟是少数,一般只限于开国君主那种野心家,更多的还是憎厌国事的混混皇帝,万历和天启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皇帝之所以死不肯放权杖,除了孔孟之道的洗脑驱使着臣下去逼迫皇帝“亲政爱民”外,便是出于“丧失政权便丧失一切”的传统恐惧。其实对大多数皇帝来说,当皇帝的好处,无非就是至高无上的尊荣与无限享乐,并不是如朱元璋那样天不亮即起,批阅奏折到半夜三更,也不是如崇祯那样艰难苦恨、焦头烂额到丧失性欲,更不是如咸丰那样因丧权辱国无颜回京,只好以醇酒妇人自杀。如果国家体制确保了皇帝“万世一系”,作为凝聚全民的国家象征,享有至高无上的尊荣,如英国皇家那样拥有大量的不动产以及纳税人的奉养,那么,让皇帝成为只享福不做事的英国式虚君,并不是如许多国人想象毫无可能,对皇帝本人来说恐怕反而还是一种解脱。 但要做到这点,皇帝就必须把百姓当成依靠对象,与人民结成同盟,切实提升保障民权,以此提升自己对官僚集团的实际监察力与控制力。做不到这点,则官僚集团永远不可能被压制下去,遑论被改造为国家公仆,而所谓“法制”也永远只能是那个暴力敲诈集团单向行使意愿。为此,朝廷要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就是规定人民的人身自由、私有财产以及经济自由不受侵犯,在受到侵犯时能获得法律保护,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让百姓拥有英国人在康熙年间发明的“人身保护状”。 另一措施是必须制定考虑完善的新闻法,有选择地赋予民间言论自由,必须立法严禁恐怖主义活动,严禁煽动种族仇恨,煽动暴乱,但同时保障公民的议政权,特别要保护公民在公共媒体上议论各级政府施政得失,鼓励揭发官场的贪腐与侵犯人权等犯法行为,藉此形成民间对官府的强大的舆论监督。 这些改革势必遭到官僚集团的抵抗,但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社会相对于“新”社会具有无可比拟的巨大优势。孔孟之道规定皇帝有与生俱来的不容置疑的最高权威,因此传统皇帝跟今日的党皇不是一回事,他不是官僚集团的总代理,而是官僚集团的恩公。不是他靠官僚拥戴作皇帝,而是他代表“天命”赐给官僚爵禄,所以他随时可以撤回给他们的恩赏。传统社会中无任何人有权利,官僚也同样如此,只有权力而无权利,必须遵循“君要臣死,不得不死”,死前还要拜谢天恩。皇帝要砍任何一个大臣乃至亲王的脑袋,只怕比官府砍掉任意一个百姓的脑袋还容易,看看明清有多少高官在旦夕间就丢官弃职,充军下狱,甚至杀头抄家,就立刻能洞见这一点。而且,如同百姓做梦都不敢想反抗官僚一样,官僚也做梦都不敢想反抗皇帝。他们可做的,无非也就是如载泽说的那样:“设为疑似之词,故作异同之论,以阻扰于无形”,进行消极抵抗,顶多再加上伏地苦谏,叩首出血。因此,皇帝真若要一意孤行推行改革,并不难压服官僚集团的抵抗,起码不会激起政变。 何况皇帝可以借用孔孟“忠君爱民”的“仁政”教义作为信仰依据,轻易占领“爱民如子”的传统道义制高点,推行这些改革措施,让官僚集团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因此,采用君主立宪制,确实是利用中国传统政治信仰引入西洋先进文明成果的最佳改革方式,从而避免了乍行共和导致道义权威真空,只能由军阀以暴力填补,使得传统骤然脱节,造成国民思想上的巨大混乱,引出人为乱局。更不用说梁启超早就指出过,有个少数民族的“大可汗”作为国家统一的象征,有利于凝聚一个少数民族占了大部分幅员的多民族国家,避免辛亥后普遍出现的少数民族地区离心倾向。 上述优势后世都不再具备,而这对保证改革成功至关重要,盖一切改革都是从上到下的,改革能否顺利推行的前提之一,是最高统治者是否具备足够的权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相对于后世统治者来说,皇帝乃是最可能成功、最彻底的改革者,而中共的改革最困难,这不但因为毛共反文明宣传抹黑了西方模式,人为制造了思想障碍,更是因为最高统治者不过是官僚集团的代理人,后者是前者的依靠对象而非打击对象,因而所有的改革都只会具有“利官不利国不利民”效应,更不会有谁为了“皇室永固”而坚持把改革进行到底。 遗憾的是,清廷始终未能认识这一重大措施的必要性,宪政运动只是机械地模仿外国模式,慈禧太后最关心的还是“皇室永固”,却根本没看到“皇室永固”的前提是提升民权,因而制定的《宪法大纲》不但把对民权的保障条款当成了附录,而且缺乏具体规定。此乃改革的又一重大失误。 当然,要慈禧那无知老妇看到这些,未免要求太高。真正该负责的是道光皇帝:他昏聩到不让皇六子奕?接位,却把大宝传给了咸丰。若是奕?这头脑开放灵活的改革派领袖、中国的第一个外交家登上帝位,则新政不至于会推迟到20世纪。就算没有及时采取上述改革措施,也起码不会有拳乱,那么辛亥丑剧就未必会爆发,爆发后也很可能被迅速平定——若奕?做了皇帝,继位的自然是他的孙子溥伟而不是婴儿溥仪。辛亥时溥伟已经二十几岁了,聪明好学,而且遗传了努尔哈赤的强悍天性,并非摄政王载沣那种窝囊废,更不是隆裕那种任由袁世凯恐吓利诱的胆小怕事的家庭妇女。坚强的中枢领导乃是战胜危机的决定性因素。若不是清廷陷入瘫痪,自愿投降,则四分五裂、财政捉襟见肘的革命党人根本就没有成功希望。若改革不被革命腰斩,就算是一开头没改到点子上,假以时日,总会慢慢磨合出来。可惜决定皇位继承人这么一个在太平年月无足轻重的偶然事件,却导致历史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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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的问题要思考解决, 希望当今中国政府能干好.不过 -相当冷静- 给 相当冷静 发送悄悄话 (133 bytes) () 12/12/2008 postreply 20: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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