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与争鸣:民主的真相(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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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与争鸣:民主的真相

作者: 贺伟华


近日,徐文立先生的一篇 《(常识)国内朋友:民主是什么?》文章,继俞可平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之后,再次引发了"民主真相"的争鸣与大讨论。对于超越于程序正义的民主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对于中国的"民主"曾经给人们带来怎样刻骨铭心的记忆?对于多数人的暴政所带来的人间浩劫与民生苦难,凡文革经历着,都记忆犹新!

中国从来不缺乏超越于程序正义的"民主",中国盛产民主旗号下的"民主审判与集体判决"。东方世界的民主正是扼杀人权、剥夺自由、侵害公民权利的原凶与首恶!只有受害者死于群体的乱棒、集体的非难与欺诈时,人们在临死之前,才感受到中国的东方式民主的可怕与可恶!请问没有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法治保障、没有宪政捍卫下的基本人权,民主究竟算个什么东西?民主的真相,由此而值得人们推敲,这正人们今天认同而热衷于用公民维权取代民主政治运动与狂热的根源所在。没有权利意识觉醒、、没有个人自由精神的张显、没有天赋人权观的落地生根与全民的观念转换,中国将永远看不到现代意义的真正民主!


众所周知,西方民主观念与中共所倡导的民主集中制思想理论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从下而上中国正在发展的民主化浪潮与中共如今倡导的党内民主的对决,也就是真假民主的较量、真假李逵的较量。

第一,现代民主政治思想为现代民主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第一预设:均等个人自由与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作为至高无上的首要价值为任何民族的民主政治制度所必需保障。这是区分真假民主的试金石。离开了个人自由与权利的制度性保障,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

与现代民主政治思想不同的是,中国同样讲民主,却是与民做主,个人的所有自由与权利都交给政府,由政府计划安排一切,当然个人就不再有个人利益、个人理想、个人思想,只服从国家的需要与利益。而最近的28年改革开放,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这一国家统管一切、计划一切的与民做主局面。把人们从集体利益中解放出来,个人史无前例的有了部分自由追求个人理想与幸福的权利,所欠缺者是制度性的全面保障。在此,我们于理性批判的同时,应该看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第二,民主的第二预设:民主政治制度是必要的恶。有别于传统,如今人们已广泛接受权力恶的观念,对缺乏制衡与制约的权力恶导致的灾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人祸的肆虐与灾难中、在血与火的锤炼下,人们找到了限制公共权力的有效办法:三权分立;多党制衡;周期性民主选举;社会监督与公共参与决策机制;多元化利益团体表达与自由媒体监督等等。从此有限而有效的政府取代无限而全能的政府,必要而受监督与限制的恶取代无限扩展肆虐的权力恶而成了保障人们自由与权利、保障有序公共生活的基本。

然而,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权力是正义与仁德的象征,因为它与当权者的君子人格为前提,以德治国是儒家王道及中共暴政的根本,人性善是千年不变的主流话语。人们相信通过道德修为可以达到天人合一、成仙成圣的完美境界。然而,人就是人,他不是天使,人的有限理性无论如何模仿也无法达到神性的完美无缺。如今全社会对腐败特权官员的声讨、对人性恶的洞察导致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根本性转换。不相信人而信任制度;不相信德治而信任法治是全社会的普遍精神征候。人们的觉醒与思想的转换为法治中国打下了日益坚实的基础。

第三,民主是一个公共参与遵守规则的程序与手段:民主并不是目的,也不是理想,而是保障人们自由与权利、有序管理公共事务的程序与手段,它不含有任何的实质性内容。在这周期性的时间、某一区域的空间、某一具体的过程这种三维结构空间中,人们理性的用投票的形式参与公共决策与生活,用数人头取代砍人头;用文明取代野蛮;用公开、透明与公正取代暗箱与阴谋计算。" 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就在于废除政治强制,在于政治生活与公共生活中遵守共同的规则(宪法)。人们公开的表达政治喜好,和平、理性的以宪法规定的方式获取政治资源。从而使政治生活能够有效的杜绝暴力、阴谋和政变。这是近代民主制度的巨大魅力所在。"(摘自应克复的《西方民主史》)

民主涉及的问题仅仅是谁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来统治;涉及一个国家或政权的产生与归宿。却不涉及权力的使用问题或目的问题。民主,作为一种通过多数表决的选择方式来做出政治决策的制度安排,其真正的价值并不决定于多数人的偏好,而是取决于多数人的理性。遵循一定的程序与立法;遵守一定的程序原理与要件,排除舞弊、肆意和偏好,使人们意志得到正确的反映与贯彻,才能维护和实现民主。

在此,民主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多数人的暴政、选举程序的混乱、利益团体的勾结、立法机构的扩张及公法之治的主导性地位问题,避免由此而导致腐败民主与讨价还价。

与西方民主政治不同的是,中国的传统中从来就缺乏公开、透明、公共参与机制的程序化民主。 政治,从来就是一个神秘而可怕的领域。政治资源的垄断性、排他性,导致了任何进入最高权力中心的人都充满着心理恐惧感。表面上人们绝对服从权力而追求一致性,被要求效忠而不能反驳。政治分歧与斗争却采取一种隐秘的计算与博弈的方式进行着。一旦矛盾公开对决就已经进入一种你死我活的危机状态。

毛泽东时代的权力斗争与政治阴谋就是传统专制文化的典范,令人欣喜的是,这种状况已经从后邓小平时代开始,悄悄的发生着转变,周期性的和平权力交接在取代权力争夺导致的复仇与清算;民主选举文化避开政治敏感区域,以各种不同的形态表现出来,如席卷全国的公众平等参与的歌舞大赛、选美;如草根民主选举等等。

第四,民主服从与法治:如果说民主是一种政府组成的手段与程序,那么,法治则是衡量政府行为的准则。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从宪法的角度对民主政府予以塑造。只有法律意义上的宪法安排,才能对维护个人自由有最大的制度性支持。这在杜绝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与民主审判方面意义重大。只有用法治与宪政来规范代议制民主、限制国家机关的公权力,建立起法治之下的民主政治,才能够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避免走向专制。

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没有宪政这样的东西,从古到今,人们普遍缺乏法制意识,更没有真正产生过宪政信仰与法律至上的观念。虽然, 从古到今,中国都有法律,然而,却是专制帝王针对民众人为设计的酷刑严法,其目的恰恰相反,就是剥夺与限制人们的权利与自由、赋予官员最大的特权。

所幸的是,如今,我们欣喜的看到,对个人自由的逐步松绑,在带来公民的经济自由之外,还带来了观念的巨大变迁。从自生自发逐步成长的商品交换市场到个人私权与财产观、财产保障制度的逐步确立;再到社会普遍渴望的法治宪政诉求。这都是个人的局部自由获得后的巨大社会变迁,这种进步在全民一致追求自由与幸福的自然力量的推动之下,将逐步改变中国人治社会的政治生态,而最终为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民主宪政所取代。真正带来现代文明的昌盛的普世民主价值正在潜移默化中渗透国人的血液与骨髓,获得日益普遍的心灵响应与认同,盛产群体暴力与专制暴政的千年古国,正于不可抗拒的全球化浪潮之文明对话与交流中从传统走向现代、从本土拥抱全球,默默营造着一个于时代同步的现代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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