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说得有道理

来源: taotaomao 2007-09-10 11:47:5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435 bytes)

我把那USCIS的几点说明又读了几遍,觉得疑点的确甚多。我只好来猜一猜,一种可能是这样的:在老师的理性认识指导下,USCIS确立了相应的原则,就是“H-4 的申请,要在对应主申请人 H-1 的处理中心受理”。然而,当USCIS要把政策付诸于具体的条文的时候,在文字上面又产生了歧义或者说偏差,所以USCIS的工作人员也对于这个条文有不同的解释,进而导致了USCIS在具体接收申请时各个中心之间的互相推脱。

所以说H1转H4,哪个中心会收,很可能要凭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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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your message left in my blog - 回复:老师说得有道理 -pjiang- 给 pjiang 发送悄悄话 pjiang 的博客首页 (285 bytes) () 09/10/2007 postreply 21:23:11

Can you please give me some links? Thanks. -taotaomao- 给 taotaomao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9/11/2007 postreply 05: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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