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中国“政改”快马加鞭 ● 谭中

来源: 有言 2007-10-11 02:54:5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178 bytes)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中国大踏步跨进“改革开放”禁区,义无反顾,被称为“第二次革命”,终于得到大丰收,举世瞩目。现在迎接十七大,胡温领导以思想“与时俱进”著称,是对世界舆论最最关心的中国“政治改革”快马加鞭的时刻了。

  我们希望的“政治改革”,不是要照西方“民主”依样画葫芦,也和美国中央情报局秘密推行的“和平演变”毫不相干。这“政治改革”是中国政治现代化必经之路,应该按照中国国情和中国政治发展的旋律来开展。说穿了就是两大焦点:一要在体制上保证政府多做好事,少做、甚至不做坏事;二要从下而上,实行直接选举。

宪法至上,政治宽松

  孙中山对中国“政治改革”的认识可算是最透彻的。他看不起西方的“民主”,创造性地提倡“民权”。他把“政治”看成二而一的实体:“政”是“众人之事”,“治”是政府治国。众人应该有“政权”,就是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来监督政府,政府应该有“治权”,就是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来治理国家。孙中山提倡众人问政与政府治国之间有所分工并不是构筑一道樊篱,而是让两者相辅相成,循规蹈矩地和谐运作。

  我们客观地评论当前全世界的政府,政绩优等的不多,新加坡应列首榜。英国与北欧的政府也不错。  美国布什总统第一任内拆了那么大烂污,九一一罪魁奥萨马活的、死的都没见到就进军巴格达,使美国声名狼藉。但他照样赢得大选而连任,使欧洲人嘲笑美国选民为“白痴”。布什第二任内民意支持率一直很低,等于受到公众唾弃,但仍然耀武扬威执政,说明美国政体缺点很大。

  中国政府其实蛮不错的,四分之一世纪以百分之九的高速增长,可算世界奇迹。中国最高领导层头脑清醒,对接班人的选择也做到“选贤与能”,提出的口号十分中肯,对“三农”问题抓得及时。可是缺了直接选举,独裁专制的帽子脱不掉,变得有实无名。

  加快“政治改革”主要不是为了改善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而是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理想。我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十六个字值得落实。它们是:“集体领导、宪法至上、政治宽松、自下而上”。

  邓、江、胡第二、三、四代领导致力于逐步改变毛泽东时代的四大“权力集中”现象(从社会集中到国家,从政府集中到党,从地方集中到中央,从领导集体集中到第一把手个人)。最近三十年来中国统治权力有一定的扩散与下放,却出现“天高皇帝远”的推卸责任现象。比方说,中国医疗事业问题一大堆,各级领导也清楚却无锦囊妙计。碰到了芝麻大的麻烦就说:“这事只能胡锦涛解决。”

  中国这么庞大复杂,占人类五分之一,要实现“全能政府”理想,必须众志成城,胡锦涛即使像印度教大神那样有三头六臂也搞不好的。“政治改革”首先应该抓的是集体领导、集体负责。要做到这点首先要在传媒宣传中隐藏第一把手,不要动不动就引他的讲话,不要每次开会都让他坐主席台中央。只有把个人崇拜、个人作用冲淡了才能调动政府成员集体领导的积极性。

摘掉“专制独裁”的帽子
  “人治”和“法治”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把宪法当作唯一的权威,不容许政府官员的“人”的行为干扰、冲淡、歪曲。美国小学生都学习宪法,任何牵涉到政府或公众事务的纠纷都把宪法捧出来。政府各项措施如果违反宪法都会被法院判决无效。中国上自政府、下至老百姓普遍缺乏这种“宪法意识”,政府官员对上级口吐的每个字都反复推敲,对宪法却不屑一顾。这哪里是“法治”?!

  要实现“宪法至上”必须培养成千上万的宪法专家,政府每个部门都必须配备法律顾问,政府每颁布一项新政策、新措施都必须请顾问审核是否符合宪法精神。司法部门必须独立,不受行政部门干扰。中国应该至少平均每千人有一名律师。律师“为民申冤”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当然,也要吸收美国教训:律师善于狡辩、玩弄手段,当律师变成从政捷径(美国很多国会议员、当前民主党总统主要候选人都是律师出身),不要让律师变成社会政治的蛀虫。

  毛泽东1950年代的名言“既要有全国统一意志,又要有个人性情舒畅”,现在十分适用。国际舆论谴责中国侵犯“人权”案件,多半是对“持异议者”镇压过分。这种镇压既不明智,而且效果适得其反。毛泽东说过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当代“国学”精华,应该大大发扬。

  中国几千年来只有“自上而下”,没有“自下而上”。以当前的形势来说,这等于把一小部分人的意志强加到13亿人头上。这怎么符合“科学发展观”呢?所谓“群众路线”是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直到今天,这双轨运行并不完善。建立了信访制度以后,中国官员对批评者打击报复已居“世界第一”,这也太讽刺了。现在“自下而上”的匿名信普遍就说明社会缺乏自由民主,应该马上花大力纠正。

  中国是一党专政,新加坡、日本还有许多国家都是一党执政;英美以及欧洲许多国家最多也不过两党专政,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而已。中国完全有条件实现直接选举而不影响当今党政的顺利运作。有了直接选举,“专制独裁”的帽子就摘掉了。

·文发自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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