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东西方如何看待“和谐社会” (图)

来源: crn2005 2006-09-29 07:51:1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407 bytes)

  中评社香港9月29日电/新加坡《联合早报》9月28日载文《东西方如何看和谐社会》,摘要如下:   和谐社会,是中国领导人近一年多以来提倡的重要政治理念。北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和谐社会的理念,在东方、特别是中国,历史长远。它与中国的人文理念、政治理想、哲学有密切关系。   中国文化,历来追求人和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国古代学者和政治家,视民不相争、夜不闭门、路不拾遗为中国社会最理想的状态。他们大力追捧这一理想社会。中国的古代哲学家老子,则宣导遵循世界的法规(道),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孔子认为,社会和谐的关键之一,是人人重视履行其社会角色,慎行谨言,服从社会等级及其相应的行为规范。君做仁君,臣为忠臣,子做孝子,父为好父。其中,落实道德准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捷径。中华文化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社会利益高于小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优先于社会利益。要个人和局部牺牲“小我”,成全“大我”;在发生冲突时,个人之间相互忍让,小集体间相互忍让。这样,便可促成社会和谐。   西方对和谐社会的看法,迥然不同。西方人认为,好的社会,并不是简单地推行和谐,简单地要牺牲“小我”来成全“大局”。好的社会,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人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公民有权抗议政府和他人的侵权行为,有权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选举领导人。另外,要保障公民的经济自由,要有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如社会能保证这一系列个人权利,政府就必须民主,实行法治,建立市场主导的经济。   西方人认为,只要保障了个人的政治和经济权利和合理自由,无需政府去大力呼吁,社会便会自然和谐。政府会在运行和决策时照顾相关民众的利益,在侵损部分民众利益时进行补偿。民众如不满,可诉诸于法律,甚至改选领导人。他们无需发动暴力革命,或包围官员和政府,来发泄不满。另外,社会保障了公民的经济自由后,经济会呈现出活力,蓬勃发展。   表面上看,东西方的和谐观南辕北辙,相去甚远。其实,虽然西方的自由观难以直接移植到中国的土壤,但西方式疏导民众不满的机制,却很值得中国参考和借鉴。如美国每个国会议员在选区设有办公室,每周五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对选民甚至与非公民的在美外国人开放,热情为选民服务。在新加坡,执政党人民行动党的国会议员,每周有一工作日的晚上接见选民,认真帮助公民和永久居民解决问题。   总之,中国要实现社会和谐,必须充分利用现有体制框架内的民主手段,切实落实适应中国发展的民主与法治。此外,也要建立持续可行和为民纾困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这样,和谐社会才会在中国成为政治现实,而不是简单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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