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規

来源: 2015-06-26 09:18:4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10條


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第17條


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
撫養人與被撫養人的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發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日期】1998年11月4日 【實施日期】199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