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我看到这个说法是非常困惑的。因为在科学技术领域我们写专利最关键目的就是保护思想

来源: 红尘有梦 2018-04-07 19:41:16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31 bytes)

在判定是否侵权时候最难决断的是思想和表达有交集的时候。像MIT和伯克利关于CRISPER的专利之争,伯克利的论点是他们是该项技术的首创者,MIT只是把它应用在人类细胞上而已(表达不同);但MIT认为人类和动物的细胞有一些本质的不同,所以他们在人类细胞的成功应用是巨大创新。我个人认为MIT有一定的道理,但要是他们赢了伯克利也够冤的。但是这个节目说文学艺术创作领域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我还是挺诧异的。可是这个嘉宾举得例子就让我更不明白了,比如他说只要人物脉络相同,则就算你是丫鬟原创是嬷嬷你也算侵权。这不是和他的论点相反吗?人物功能设置“到脏”的想法要保护而具体承担角色(表达)不保护?我不知道是我的理解力出了问题还是在文学艺术领域”思想“和”表达“的定义和我通常理解的有不同。但是总的看下来,感觉尽管他们全都政治正确的反对抄袭,但本心里貌似都不以为然。

所有跟帖: 

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的。不过,法律的问题不是你所想的这样。而且,专利最关键的目的也不是保护思想,而是保护创造性活动。 -洋洋日记- 给 洋洋日记 发送悄悄话 洋洋日记 的博客首页 (1871 bytes) () 04/07/2018 postreply 20:00:39

的确,抛开文艺领域和科学领域对思想和表达的定义是否相同,举的栗子刚好与之相悖啊:) -忘忧萱草- 给 忘忧萱草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7/2018 postreply 20: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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