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州新手小房东请教各位前辈。
2018年9 月一时糊涂心软把一个单元租给一家夫妻和三个小孩。 男的
信用分数极差,女的信用分数还可以。入住后各种找麻烦,状况不断。
我后悔不已, 本来打算今年九月约满誓不续约。今天男的告诉我
他们闹离婚,男的昨晚开始被禁止回家一个星期,他说要我把他妻子de
的名字从合约中取消,以后就是他自己住自己交房租,他妻子和孩子
搬走.我对他的话不完全相信,根本不想单独祝给他,想趁这次机会叫他们
搬。 這個一月9日要交房租。 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处理才合法。
无从下手,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