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十年代右派究竟讲了什么?

来源: 2013-05-31 10:11:0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上世纪五十年代右派究竟讲了什么?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右派究竟讲了什么,于是乎有了1957年的反右运动?今天,我就“揪”出几个典型,给各位看看。

 

1. 水梓(1884——1973):

 

《党不应领导司法,“六法观点”不该批判》

 

“不能以党代法、由党在司法机关操纵左右,否则就是违反宪法,也就是最大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

法院、检察院应依照宪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九条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干涉,只服从法律,以保障公民的权利,或在执行上有党内外之区别。

关于肃反问题,对已确定的案件,发现错误的,应立即纠正,并对错案的有关逮捕、审讯人员应给予法律处分。”

 

 

 

2. 谭惕吾(1902——1997):

 

《党不应该另搞一套机构》

“党制定政策,应在宪法范围之内。上海对房产商的改造问题是违反宪法的。中共中央应检查在制定的政策中是否和宪法有抵触的,如有,要赶快纠正。过去不遵守法律是为着推翻旧政权才不遵守它。共产党今天是想使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自己捣自己的乱?这不是小事情,共产党必须遵守宪法。 司法、律师、检察是对执行国家制度起杠杆作用的,但在有些地方这三者是有一个党委领导之下,这是不好的共产党可以派党员到司法、检察等机关担任负责工作,但这些部门不应该受党委领导······政府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但是党不受什么监督。应该建立制度使人民监督共产党。”

 

3. 王造时(1903——1971):

 

《进一步建立民主法制秩序》

 

“既然要扩大民主,就不能不加强法治。民主是原则,它的体现有赖于法治;换句话说,民主的则须通过法律的规定,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才得以实现。因此要讲民主就不能不讲法治;讲法治虽不一定要讲民主(因为以前德意的法西斯统治也有一套法律)然而在近代,法治的趋向必然是民主·······要进一步建立民主法制秩序,我们第一便须重视宪法,奉行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应该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但颁布以后好象逐渐被人漠视。这个现象千万要不得。我们要维护宪法上所赋予给我们的权利,也应该尽我们应该尽的义务。谁要破坏宪法,我们就应起而力争,那么宪法的尊严便可得以保持。第二,除法以外,我们需要制定各种重要的法典,如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作为我们共同生活的准绳。否则国家干部无法可依,一般人民无法可守,权利与义务搞个不清楚,犯罪不犯罪没有明确的界线,人治主义便要抬头,社会就不容易纳入轨道。”

 

 

4.陈体强(1917——1983):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制的意见》

 

“全国人代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按理可以监督政府,宪法未作具体规定,有罢免权,自然就有监督;但怎样进行监督?实际上也很难监督。要监督先要了解情况,而很多情况都是保密,不用说代表,据翁文灏说,连黄炎培当副总理兼轻工业的部部长时要一份各省工业厅厅长各单都不行。还有一些问题,政府工作好坏究竟由谁负责?不清楚。三反后薄一波的调动、最近曾山的调动,究竟为何调动?是由于个人原因而进行的人事安排?还是工作中的问题?人代大会都应知道。应该有表扬、有批评,而现在的事情做好做坏都不知道。我不是人民代表,实际情况不够了解,仅仅凭看报纸和一般印象提出这些意见。”

5. 顾执中(1898——1995):

 

《法制遭到任意破坏》

 


“宪法所规定的条文,有些是有名无实, 有些被破坏而没有受到制止。例如宪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实际许多现象却不是这样。第八十九条规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法院决一或检察院批 准不受逮捕,而肃反时的行动证明这一条文全被破坏了。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事实都没有得到保证。例如有些批评人民日报的文章, 至今仍没有被登出。报社只登风平浪静的东西,揭露人民内部矛盾稍为联系到某些人物、部长等便不予发表。集会结社的自由更少,许多人民团体几乎都是官方包 办。可不可以再有新的民主党派?宪法没说不行,但事实却没有人敢大胆的做。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但高教部和教育部却在叫请大家原谅,说因为 学校少,生育没有节制,人太多了,不能人人入学,这样宪法也被破坏了。宪法自一九五四年通过以后,有的被彻底破坏了,有的有名无实。也很少有人执行宪法中 所规定的统战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大家都把宪法当作一张纸,通过后也就算了。想当年,在讨论宪法草案的时间,大家都愿为保护宪法而斗争,现在从刘委员长到一 般公民谁也不提保护宪法了。这样下去,把宪法当成了手纸,乱关人、乱捕人、拆信等等,都可以为所欲为,将来何堪设想!?”


6. 储安平(1909——?):

《向毛主席和周总理提些意见》

“据我看来,关键在“党天下”的这个思想问题上,我认为党领导并不等于这个国家即为所有••••••但是在全国范围内,不论大小单位,甚至一个科一个组,都要安排一个党员做头,事无巨细,都要看党员的脸色行事,都要都要点了头才算数,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

附录:参考资料

《校内外右派言论汇集》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编印
《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中国政治法律学会资料室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