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赛中,李玟和张信哲都请了美国黑人歌手帮唱,台上表现都比帮唱的黑人歌手差一截。李玟更是明确表现她对帮唱歌手的崇拜,怎么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李玟的所有演唱,感觉形式大于内容,阵势大于实力。也许是走国际路线,但是学习模仿西方的结果,既不能超越人家,又没有中国的风格。她的歌与原唱无法相比。相反的,吴莫愁的演唱,就明显与原唱不同,而且更有味道。
老狼不唱经典歌曲,也许是有点“清高”,或者说想超越自己?如果演唱《同桌的你》,《睡在上铺的兄弟》,也许得票会高很多。
中国的节目,还是少一些崇洋媚外的好。特别是不要把洋垃圾当成宝贝,引进中国大肆宣扬。